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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区农村村民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所需条件

2016年12月30日 14:52来源:点击量:0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是如今农村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究竟什么条件能申请宅基地?近日网民“张先生”留言:因上学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毕业后将户口转至本村为农村非农户口。请问非农户口能在本村申请宅基地吗?

宅基地

武清区人民政府回复:根据《武清县农村住宅用地审批管理办法》武政发[2000]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占用一处宅基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新的宅基用地:

一、有一个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街)常住户口,三世同以上同居一宅,符合分立户条件,现有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宅基地的;

二、有两个以上子女,有一子女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村(街)常住户口,符合分立户条件,现有住宅基地不够增建一处宅基地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一、没有本村(街)常住户口;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有有关规定未处理完毕的;

三、出租、出卖了本村(街)的住宅用地:根据上述说明,您的情况不符合规定,故不能申请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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