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土地政策 > 宅基地管理办法

关于辽宁省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年03月09日 16:42来源:点击量:0

关于全省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国土资发[2004]78号

各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减轻农民负担,结合我省地籍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全省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4]5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坚决杜绝变相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的现象发生。

二、凡在我省发放的农村宅基地土地证书,采用普通证书还是特制证书,由农民自行选择。否则,不论发放普通证书还是特别证书,工本费一律每证5元。

三、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必须按国家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按宗地建立土地登记档案。所需费用申请当地政府协助解决,不得向农民摊派。

附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4]5号)(略)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