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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赣州宁都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修订)全文!

2017年11月22日 11:40来源:宁都县政府点击量:0

宁都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修订)

前 言

宁都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赣州市北部。总面积4053平方公里,现辖24个乡镇,299个行政村,总人口85万,其中农村人口72.1万人。宁都县是原中央苏区核心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大开发政策延伸县、罗霄山特困片区县。受历史、地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宁都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43.9%;全县有“十三五”贫困村107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9万人,贫困发生率为22.1%。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发〔2011〕10号)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赣发〔2015〕10号)以及《中共宁都县委、宁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扶贫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区域范围包括全县24个乡镇。本规划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明确了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五年决战同步小康”为主线,大力弘扬革命老区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基本思路,坚持以精准扶贫统揽“三农”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加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与条件;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承接产业转移,进一步壮大综合经济实力;着力促进就业和开发人力资源,进一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发展活力,努力开创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坚持精准扶贫与区域开发相结合。按照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谋划实施一批精准脱贫攻坚工程。围绕解决区域性贫困问题,规划实施一批着眼于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与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2.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的同时,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积极探索生态脱贫的新路子。

3.坚持延续继承与谋划长远相结合。在认真梳理前期编制的“十三五”扶贫攻坚规划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研究调整“十三五”脱贫攻坚的建设任务和项目清单,做实做细“十三五”脱贫攻坚项目库。

4.坚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按照“十三五”时期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部署和要求,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平台,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稳步推进规划项目落实。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减贫任务提前完成。全面加大精准扶贫攻坚力度,加快减贫进程。2016年底贫困户退出24601人、贫困村退出6个,2017年底贫困户退出12017人、贫困村退出7个,2018年底贫困户退出35322人、贫困村退出67个,2019年底贫困户退出10348人、贫困村退出27个,107个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发生率低于2%,贫困县摘帽,全县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20年脱贫1474人,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确保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

(二)贫困群众收入达到新的水平。保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到2019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中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50%左右;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的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

(三)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到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得到整体搬迁安置,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9年,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贫困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作用坚强有力。

第二章实施产业扶贫工程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扶贫到户、分户施策,按照突出产业扶贫、体现地方特色、选准产业项目、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业优势、实现扶贫转型升级的要求,大力实施精准产业扶贫,确保到2019年底,贫困村主导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实现村村有一项以上富民产业,户户有一项增收项目。

第一节特色产业扶贫

(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统筹发展”的原则,选择有利于贫困村、贫困户增收的主导性或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扶持发展脐橙、油茶、黄鸡、白莲四大优势主导产业,同时结合各地实际,积极发展商品果蔬、茶叶、烟叶、西瓜、蓆草、毛竹、水稻制种、鱼苗繁育、银杏、花卉苗木、肉牛养殖、山羊等区域扶贫特色产业,大力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发展贫困村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

(二)建立产业发展带动机制。着力推行“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基地(大户)+贫困户”等产业扶贫新模式,积极引导贫困户融入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三)落实产业发展到村到户扶持政策。充分发挥省、市、县财政安排的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的作用,整合涉农部门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着重用于扶持贫困村和扶贫户发展产业。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扶贫对象,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帮助其选准发展产业项目。

第二节光伏扶贫

重点对贫困村日照资源条件好、无劳动能力、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扶持500户以上具有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安装3-5千瓦的户用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设备。建设覆盖全县行政村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99个,一期在全县“十三五”贫困村实施,涉及行政村107个,每村建设一座60-300千瓦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017年6月份前建成并网发电。二期在全县192个非贫困村实施,结合实际情况建设村级屋顶分布式电站和地面分布式电站,争取2017年10月份建成并网发电。

第三节 乡村旅游扶贫

以国家旅游扶贫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十百千”工程为抓手,以9个“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为重点,融合全县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要素,不断完善旅游基础服务设施,改善生态人文环境,提升旅游质量,形成乡村旅游与红色旅游、生态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等融合发展的局面,为贫困人口创业、就业、增收提供平台,确保到2019年,发展旅游扶贫区域农村人口年纯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

一是重点支持发展以中央苏区“反围剿”战争纪念馆、中共苏区中央局旧址、红军第一部无线侦察电台旧址、黄陂会议旧址、“宁都会议旧址”为依托,打造以小布镇、黄陂镇、梅江镇、东山坝镇等为主的红色旅游;

二是以东龙古村百间大屋古建筑群、大沽阳霁古村以及桥帮灯、割鸡、竹篙火龙、傩戏等省级非物质遗产为依托,打造以田埠乡、石上镇、洛口镇、黄石镇、大沽乡等为主的客家民俗文化旅游;

三是以翠微峰国家森林公园4A级景区,凌云山、大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赣江源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团结水库)为依托,打造以梅江镇、东韶乡、肖田乡、洛口镇等为主的生态旅游;

四是以小布镇、湛田李村温泉和钓峰源尾黄金茶基地、石上海螺湾、蒙山牧场、竹笮弘铭源、黄陂凤溪湾人文景观等为依托,打造以小布镇、石上镇、钓峰乡、湛田乡、肖田乡等为主的乡村休闲旅游。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

根据国家关于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在贫困户直接受益、投资风险可控和项目收益稳定持续的前提下,统一将1000万元资产收益扶贫试点资金投资建设扶贫产业园,为贫困群众搭建一个从技能培训、创业就业、电商扶贫、农产品流通等方面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平台,着力提升贫困农户自我发展和增收致富能力。

扶贫产业园资产收益用于建立扶贫救助基金,统一按量化到户收益权向特困贫困户发放资产收益,着力提升贫困户稳定保底、持续增收的托底水平,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的实现。

第五节 电商扶贫

以“十三五”省级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主体,大力发展贫困村农产品电子商务,建设村级服务网络站点,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强化电商扶贫的产业支撑,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力争构建有规模、可持续、见实效的电商脱贫工作格局。到2018年,107个贫困村全部建成电商服务站点(2017年完成26个,2018年完成74个)。

一是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多形式、多方法扩大网店经营规模。依托我县电子商务孵化园,设立宁都电商扶贫产业专项发展资金,整合各项扶贫政策资源,从免费培训、扶贫贴息、小额信贷、经营管理、信息服务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帮助他们通过“线上、线下”、“工业产品进村、农副产品出县”的方式,实现脱贫致富。

二是着力推进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站(点)的运营功能。对有发展潜力的农村电商重点支持,培育一批在农村扎根的电子商务企业。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村。选择1—2个区位有优势、产品有特色的电商集聚村,重点培育建设宁都“电商村”、“淘宝村”,着力打造竹笮赖沙“电商村”。

三是大力推进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以宁都县农产品综合检测中心为依托,推进QS(CE)认证、“三品一标”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使宁都特色农产品批量达标升级,借网上市。

第三章 金融扶贫

由市财政筹集,县财政负责贴息,市县两级共同承担实际代偿损失,建立“产业扶贫信贷通”风险补偿基金,按1:8比例,从2016年开始至2018年连续三年,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明显、见效快、可持续的种养业及其他扶贫效果好的产业,实现贫困户增收脱贫致富。

(一)贷款对象:1.年满18周岁、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2015年以后(含2015年)建档立卡的贫困户;2.符合吸收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新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与贫困户新签订1年以上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回购协议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二)贷款额度:每户贫困户信用贷款总额为3-8万元,不超过8万元;每个“十三五”贫困村村集体最高可贷款100万元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按信用贷款金额不超过吸纳贫困户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总额的两倍或不超过吸纳贫困户就业户数、与贫困户签订协议户数应贷款总额的两倍计算。

(三)贴息扶持:县财政对贫困户贷款按同期基准利率的100%给予贴息;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带动贫困户的贷款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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