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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汉中市镇巴县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工作中宅基地腾退复垦怎么补助?

2017年12月14日 15:47来源:镇巴县人民政府点击量:0

镇巴县,陕西省汉中市辖县,位于陕西省南端,汉中市东南隅,大巴山西部,米仓山东段,被誉为陕西省“南大门”。所辖乡镇分别有:泾洋镇、渔度镇、盐场镇、观音镇、巴庙镇、兴隆镇、长岭镇、三元镇、简池镇、碾子镇、小洋镇、青水镇、永乐镇、杨家河镇、赤南镇、巴山镇、大池镇、平安镇、仁村镇、黎坝镇、三溪镇。易地扶贫是指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搬迁安置到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调整经济结构和拓展增收渠道,帮助搬迁人口逐步脱贫致富。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2017年汉中市镇巴县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工作中宅基地腾退复垦怎么补助的?

镇巴县宅基地

1.易地扶贫搬迁

集中安置:建房补助资金每人按2.5万元补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按每人2万元补助,县级统筹使用;宅基地腾退复垦资金按每人1万元补助,坚持先按照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协议约定时间完成复垦,由镇(街道办)组织实施,经省市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后,将拆旧复垦的奖励补助资金拨付到镇,通过一卡通直接补助到户,无旧房可拆或旧房已拆的,不予兑付拆旧复垦资金。腾退复垦后的宅基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

分散安置:建房补助资金按每人1.5万元补助;宅基地腾退复垦资金按每人1万元补助,按照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协议约定时间完成复垦和奖补;无基础和公共服务配套资金.

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为了优化集中安置点选址,提高城镇安置率,逐步实现“四化同步”的目标,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的要求,各安置点的配套项目采取实地核实的办法,确定工程量,严控工程建设成本,严格实行招投标和项目决算审计,避免在不安全的地方和基础设施投入大而安置规模比较小的地方建设安置点。

2.避灾、生态搬迁

集中安置:按照每人1.3万元的标准发放建房补助,对选择4层及以上单元式楼房化安置的,每户再增加补助0.5万元。

分散安置:按照每人0.8万元的标准发放建房补助。

旧宅基地腾退复垦:鉴于避灾生态搬迁对象拆旧复垦无专项奖补资金,为推动拆旧复垦工作,根据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由镇(街道办)组织实施,经验收合格后,将县级筹措的拆旧复垦补助资金拨付到镇,由镇(街道办)直接补助到户。

基础设施:集中安置点规划红线内的“小配套”设施建设,按每户2万元标准予以核算,全县统筹安排使用。配套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先现场核实批复工程量,再进行规划设计、财政评审,然后进行招标、再实施,杜绝以村为实施主体建房和项目分包。“大配套”设施建设,由县发改、国土、水利、住建、卫计、教体等部门向省市对口部门争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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