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基于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技术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以县为单位,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国家统一下发的调查底图,利用移动调查设备开展土地利用信息的调查和采集,实现各类专题信息与每个图斑的匹配连接,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
6.基于“互联网+”技术开展内外业核查。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利用采用“互联网+”技术,对调查初步成果开展全面核查和抽样检查。采用人机交互检查方法,对成果进行逐图斑内业比对,检查调查地类与影像及地方举证影像的一致性,并采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在线举证及外业实地核查。组织专业队伍对成果全面核查,初步成果上报省、州核查,确保调查成果质量。
7.基于增量更新技术开展统一时点数据更新。按照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设计土地调查增量更新模型,结合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获取土地调查成果统一时点变化信息,开展实地调查,形成增量更新数据,将全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时点统一更新到2019年12月31日。
8.基于大数据技术开展土地调查成果多元服务与专项分析。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面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和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特点,优化海量数据处理效率,提供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快速共享服务;开展各类自然资源、湿地、重点城镇节约集约用地分析,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综合应用分析技术机制。
五、主要成果
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
(一)数据成果
1.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2.土地权属信息数据;
3.永久基本农田数据;
4.城镇村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5.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数据;
6.不同质量等级的耕地面积数据;
7.自然资源、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分等定级、城市开发边界及生态红线等专项调查数据。
(二)图件成果
1.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2.土地权属界线图件;
3.永久基本农田分布图件;
4.城镇村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5.第三次土地调查图集;
6.自然资源、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分等定级、城镇开发边界及生态红线等专项调查的专题图件、图集。
(三)文字成果
1.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第三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分析报告;
4.永久基本农田状况分析报告;
5.城镇村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6.自然资源、湿地、耕地细化、批而未用、农用地分等定级、城镇开发边界及生态红线等专项调查成果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
1.县级土地利用数据库;
2.县级土地权属数据库;
3.县级多源、多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库;
4.县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5.县级各项专项数据库。
六、组织实施
(一)进度安排
第三次土地调查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和省、州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要求, 2018年1月份我县全面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至2020年完成调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018年1月开展组织准备工作,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我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
2018年1月至3月底,完成全县实施方案、技术方案编制。
2018年4月至6月,完成实施方案审查,组织开展试点工作,进行调查人员技术培训和宣传等工作。完成调查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下半年,基本完成全县对调查成果的整理、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形成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
2020年,开展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分析、成果集成、工作总结以及调查成果预检等工作。完成统一时点数据汇总,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经县政府审查同意后发布。
(二)任务分工
县级负责全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编制舟曲县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负责县级成果质量和进度的监控,对成果进行全面自查;负责县级成果汇总、数据库建设并编写县级报告;负责县本级工作经费的落实。
县级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1)县财政局
①指导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完成数据汇总、建库软件和核查监理单位招标工作;
②负责县级工作经费的落实,监督专项经费的开支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