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行动方案(2017—2020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2017〕18号)等有关精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平顶山市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畜牧业为龙头、发展农牧结合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新思路,实施“循环农业+品牌农业+协同农业”新战略,以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为载体,聚焦绿色安全、营养方便、质量效益,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为方向,重点围绕肉、面、油、乳、果蔬五大行业,打造绿色原料基地、健康食品加工基地,加快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提高产品研发能力,培育知名品牌,推动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加快构建、同步提升,逐步提高我市食品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优势产业基础为发展导向,实施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准确把握食品行业发展方向,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以肉、面、乳、油、果蔬制品为主导产业的食品加工优势地位,促进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化指导,务求实效。
2.坚持以城乡居民需求为市场导向,实施创新驱动,提升品质。根据消费升级需求,调优产品市场供给结构,减少低端供给,增加中高端供给,催生和培育新的市场需求,构建以食品供给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生产消费结构,实现更高层次的供需动态平衡。
3.坚持以发展绿色食品业为目标导向,实施激励机制,完善措施。瞄准绿色食品业发展定位,聚焦各类资源要素,强化工作措施,构建以政府推动、龙头带动、创新驱动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增强综合竞争力,合力推动食品行业向高端绿色智能融合转型升级。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肉、面、油、乳、果蔬等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性进展,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和装备取得较大突破,行业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带动农民增收作用更加突出,满足城乡居民绿色食品消费需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主要农产品中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42万吨、11万吨和30万吨;生猪、肉牛、肉羊屠宰加工能力分别达到300万头、30万头、100万只,乳制品加工能力达到20万吨,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500亿元。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70%以上,加工增值率提高到1:3,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覆盖率达到30%—40%,“三品一标”年均增长率达到6%。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生产基地建设
按照“稳定总量规模,提升创建质量,强化产业对接,增强基地效益”的总体思路,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特色农产品规划区和农业大县为重点,着力创建一批绿色食品小麦、玉米、大豆、油料、果蔬、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大产销对接力度,形成原料基地与加工(养殖)企业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启动绿色食品园区创建活动,打造一批融“绿色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体验、休闲”为一体的绿色食品综合示范园区,拓展绿色食品发展的多种功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粮食局。
(二)加快建设健康食品园区
根据《平顶山市健康食品产业发展规划》和现有产业基础,平顶山市健康食品产业园以发展健康食品制造业为核心,以功能(健康)食品、特殊人群营养食品、绿色农产品深加工特色产业为支撑,以中原和长三角地区市场为重点对象,重点发展婴配乳制品生产(伊利奶业)、大豆精深加工(金晶生物)、医药中间体提取(生猪、蛋鸡及蛋品、驴、兔)、肉牛加工等主导产业。初步形成具有河南文化和平顶山地域特色的食品工业体系,完成战略性健康绿色食品工业布局,逐步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或国内竞争力的食品企业群体;努力将平顶山市健康食品产业园建设成为中原地区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健康绿色食品产业园区。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着力扶强生产主体
按照“提高门槛、强化服务、加强引导”的要求,不断提高绿色食品企业的整体素质。大力引导各类龙头企业,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食品企业、外向型企业发展绿色食品,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作用。积极指导国家与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绿色食品,发挥其在标准化生产中的示范作用。鼓励引导地方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体发展绿色食品,发挥行业领头作用。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四)不断完善市场营销体系
全面开展绿色食品市场营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绿色食品步入“以品牌引导消费、以消费拉动市场、以市场促进生产”的发展轨道。制定绿色食品市场推广与品牌形象展示规范,引导和鼓励建设绿色食品专业营销体系。支持多形式建立绿色食品电商平台,积极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电商平台拓宽营销渠道、提高流通效率。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五)全面加强品牌保护
坚持绿色食品精品定位,把精品理念贯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夯实品牌建设的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等法律、法规,持续开展绿色食品标志的注册与保护工作,为产业发展和品牌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严格许可审查,加强证后监管,强化淘汰退出机制,确保产品质量和规范用标,切实维护品牌的公信力和美誉度。积极开展品牌知识宣传,培育并提升绿色食品在消费市场的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重点举措
(一)绿色原料基地安全保障行动
加快建设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推进生产过程标准化,打造绿色食品业绿色生产车间,加快完善提升田、林、路、渠、井、电等生产基础设施。
1.生产设施标准化。建设优质专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果蔬标准化基地,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快温室大棚、集约化育苗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圈舍建设,配备标准化饲养设备、环境控制设备。到2020年,全市高标准粮田面积达到115万亩,畜牧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7%以上,推进“232541”绿色养殖行动计划(300万头猪、30万头肉牛、500万只散养柴鸡、500万只肉兔、100万只肉羊、100万对肉鸽、10万头奶牛、10头肉驴)。
2.生产技术标准化。突出粮食、油料、蔬菜、瓜果、畜牧等重点领域,建立流程化、模块化、工业化、信息化的育种体系,引进一批种养业发展的重大科技成果。大力推广优质强筋弱筋小麦、高油酸花生等粮经作物良种,提高良种覆盖率。引进高品质种畜、胚胎等遗传物质,建设国家级公牛站及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在优质专用小麦、优质化生、优质果蔬优势产区,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集成推广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节水灌溉和病虫害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节本技术,提高生产标准化水平。到2020年,改造生态农田100万亩,打造20万亩高品质绿色(有机)粮食基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达到90%,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
3.开展4×2(两减施、两节约、两回收、两替代)农业绿色行动。减施农药、化肥,节约用水、用种,回收废旧农膜、农药包装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用生物防治替代化学防治。到2020年,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开展畜禽粪污治理资源化综合利用、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农膜回收行动,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设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到2020年,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局。
(二)绿色工厂生产安全保障行动
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绿色食品业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逐步实现食品制造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支持绿色食品加工企业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生产、管理、销售、仓储等环节进行信息化改造,建设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提高生产过程的可控性。到2020年,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广泛应用于食品加工业,率先在源源乳业、瑞亚等一批龙头企业,开展以自动配料、制作、挤奶、灌装、包装、仓储、分拣为主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生产、在线工艺和质量监控智能车间(生产线)试点示范,推动企业落实生产加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场所,加强原料采购、配方用量、机器调试、包装储存、人员操作秩序、环境卫生等流程环节的控制与管理。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局。
(三)绿色食品安全检测监控保障行动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风险监测评估和全程追溯协作,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加强绿色食品业检测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建设绿色食品业质量检验机构。加强对绿色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通报制度,对食品安全严重失信的企业,向社会通报。搭建全市从产地到餐桌的全程绿色食品业追溯体系和服务平台,建立完善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实现产品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到2020年,各县(市、区)创建成省级质量安全县,全市创建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建设绿色合作开放高地行动
紧紧围绕“一带一路”更加广泛地开展招商引资,吸引更多的省(境)外企业积极参与绿色食品业开发和投资。规划建设10 平方公里健康食品产业园,吸纳国际国内农产品加工顶级企业入驻园区,将其打造成为“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农产品加工引领高地、科技研发与应用高地、文化产业高地、商贸物流高地。到2020年,健康食品产业园入驻企业达到3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粮食局、市畜牧局。
(五)品牌引领高端发展行动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通过质量铸就品牌,通过创新培育品牌,通过产业化构建品牌,通过诚信维护品牌,通过宣传唱响品牌,打造绿色名牌,叫响“鹰城名优”品牌。加强企业品牌建设,突出品牌差异性,精心提炼品牌核心价值理念;加强自主创新,强化技术攻关,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支持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鼓励企业获得有机、良好农业规范等通行认证,推动出口绿色食品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支持绿色食品企业拓展品牌营销传播渠道,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工作,讲好品牌故事,提高特色农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到2020年,实施100个名优品牌发展计划,全市新增“三品一标” 农产品30个,新认定“鹰城名优”农业品牌2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局。
(六)循环链条发展行动
鼓励支持绿色食品业加工企业探索多途径实现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以绿色原料、绿色仓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为重点,构建绿色食品产业体系。鼓励绿色食品加工企业建立绿色、低碳、环保的循环经济系统,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物耗水平。大力开展麦麸、麦胚、玉米芯、菜叶菜帮、等外果、残次果、果皮果渣、皮骨、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示范,促进产业节能减排、提质增效。发挥农民合作社作用,开展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基地创建,加快工农业耦合互动发展,推进农产品增值加工。到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8%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传统食品业向绿色食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加强部门、行业、地区之间的协作配合,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在立项审批、土地审批、环评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保障绿色食品加工新上项目顺利实施。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合力支持绿色食品转型升级。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统筹运用相关财政涉农专项资金对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技术改造、科技研发、电商平台、对外出口、质检安全等给予支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绿色食品业畜禽养殖基地或原料种植基地,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17〕71号),充分利用先进制造业发展、节能减排等专项资金支持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智能化生产建设,支持企业质量品牌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减费降税政策,降低企业成本。
(三)强化金融支持
引导带动金融资金、社会资本支持绿色食品业发展,培育和壮大一批带动能力强、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绿色食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信用记录较好、带动作用明显的绿色食品发展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优先安排企业订单收购优质小麦、优质花生资金贷款。
(四)加强担保体系建设
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产品,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不断提高对绿色食品业融资项目的服务水平。各级政策性投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放宽担保条件。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相对应的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范围,为生产、储存、加工、物流、品牌及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险服务。
(五)支持企业融资上市
证监等部门要加大对有上市意愿企业的培育力度,支持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在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企业债券等形式到资本市场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缓解融资难。
(六)落实用电优惠政策
支持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供配电设施建设,优先保障企业生产用电需求;对龙头企业生产用电,在电价调整时给予支持。落实农产品初加工用电价格政策。
(七)完善用地政策
国土资源部门要将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要优先用于绿色食品业龙头企业。对绿色食品业养殖加工企业用地,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八)强化科技支撑
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帮助有条件企业加快建设产品研发或工程技术中心,提高企业原始创新能力。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生产装备和技术,加强装备、原料、工艺的集成和优化,提高企业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签订合作协议,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和技术创新体系。
(九)强化项目支撑
建立绿色食品业转型发展攻坚项目库,选择符合转型升级方向、带动作用强的重点项目,分类施策推进项目实施。完善重点项目服务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加强项目定期监测和跟踪协调,建立全程服务链条,发挥全方位保障效应,确保项目如期落地建成、投产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