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土地市场

2018年济宁住房公积金新政:名下已有两套以上房,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018年09月26日 15:57来源:济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量:0

2018年9月25日,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同时规定,除当日交易房屋外,名下合计已有2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以及个人征信报告中合计已有1次及以上商业住房贷款及异地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通知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和省、市相关部署,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我市调整了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是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1.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均无申请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视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已申请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作为购房主体的同户籍子女合计有1套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3.以下情况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1)依据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除当次交易房屋外,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作为本次购房主体的同户籍子女名下合计已有2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的。

(2)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中合计已有1次及以上商业住房贷款(不含贴息贷款及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及异地公积金贷款的。

二是调整提前偿还贷款政策。

提前偿还贷款的,由正常还款满6个月、还款金额不低于月还款额的6倍,调整为还款金额不低于当期月还款额,不再对正常还款时间及提前还款次数进行限制。

三是严格执行征信审核标准和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

1.严格执行征信审核标准。严格执行《济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征信审核办法》(济住字〔2012〕29号),对于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存在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公积金贷款申请,严格按程序予以退回。

2.认真落实诚信黑名单惩戒措施。按照《济宁市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济住字〔2016〕44号)、《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诚信黑名单实施细则》(济住字〔2017〕98号)有关规定,对于纳入诚信黑名单管理的缴存职工,取消其1~5年的公积金贷款资格。

以上政策自9月28日开始实施,商品房(一手房)依据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存量房(二手房)依据契税缴纳时间,在2018年9月28日(不含)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2020年土流网联合支付宝开发了全新的针对农民的金融产品——土流普惠(了解详情请点击:https://m.tuliu.com/finance/zt?channel=000023)。面向县域涉农种植大户提供纯信用贷款,农户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所有贷款手续均可使用手机直接完成,无任何纸质资料和其他手续。最高可贷100万元,按日计息,随借随还,且不收提前还款手续费。土流普惠金融可完全满足农户贷款周期段,需求紧急的痛点。日利率最低可至万分之二,即1万元日息低至2元,让农户都能无压力贷款,非常方便和安全。

>>如有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农村产权交易相关问题,请咨询金乡县农村产权交易济宁市农村产权交易山东省农村产权交易。、济阳区农村产权交易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