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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农业局

官方网址:http://nyj.bjmtg.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门头沟区永定镇石龙北路33号

电话:010-6984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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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关于农业发展、动物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研究提出本区农业发展的规划、意见和相关政策,拟订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及农业可再生能源、农业科技和农技推广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负责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发展和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以下简称农业投入品)和农作物种子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等监督管理。

(四)负责本区农产品(粮经、蔬菜、畜禽、水产产品)生产环节以及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五)组织本区农业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环境、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农田质量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渔业资源增殖工作。

(六)承担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承担本区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信息和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等工作。

(七)参与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作物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承担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和鉴定工作。

(九)负责制定本区动物卫生行业发展、动植物疫病防治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本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本区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本区动物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由本部门依法承担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对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负责本区植物检疫、农作物种子、农机安全、渔政、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动物卫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属地镇街(园区)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卢佳强: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农业局党、政、经济等全面工作。


贾民芳: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工会主席。负责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劳资、人事、统战、外事、工青妇、计生、档案等工作。


李建军:党组成员、区纪委驻区农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等工作。


伏建海: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农业生产发展,组织实施农业生产计划,农业防灾减灾、农资储备供给、农业技术培训、农业生产安全等工作,协助局长做好财务工作。


杨建军: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动物疫病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农业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及行政许可事项等工作。


张金伟:副处调研员。负责维稳、信访、综治、安全、行政后勤保障工作,农林大厦相关协调管理工作,全程办事代理等工作。

组织结构

(一)综合办公室(监察科):负责组织、宣传、统战、纪检监察、老干部、工青妇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劳资、财务、督察、文秘、档案、信访、外事、计划生育、安全、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农业发展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关于农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及农业可再生能源、农业科技和农技推广的发展规划,编制全区农业经济年度发展计划,并协调组织落实,对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负责研究提出农业各产业发展对策和建议;负责本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组织本区农业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与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环境、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农田质量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水产养殖管理,指导渔业资源增殖工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总结推广农业各产业生产、建设中的典型经验;承担本区主要农产品市场供应信息和价格信息的采集、分析等工作,抓好农业各产业产品的市场调研和预测;承担本区农业各产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农业减灾防灾及农业保险工作;承担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和鉴定工作。


(三)法规监督科:负责监督指导本区农业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本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对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农业方面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对本部门制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听证;负责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本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的行业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兽药、饲料、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作物种子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区农产品(粮经、蔬菜、畜禽、水产产品)生产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和农业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负责本区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等监督管理。


(四)动植物疫情防控科(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区动物卫生行业发展、动植物疫病防治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动植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和引进或销售种畜禽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动物和兽医微生物管理;负责兽医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队伍建设和培训演练。负责本区动植物疫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负责重大动植物疫情信息管理和疫情处置工作;承担区重大动植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直属单位

(一)门头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兽医医政和药政以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承担进京公路道口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的车辆进行执法检查工作。

(二)门头沟区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要负责动物疫病诊断、疫情监测、疫病净化、动物疫情预报预测和报告、强制免疫疫苗供应、应急防疫物资和技术的储备、畜牧兽医技术研究与推广等工作。同时承担龙泉镇、永定镇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门头沟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本区农业、畜牧、水产、农机具、新能源技术等农业技术推广。

(四)门头沟区农业执法队:主要负责渔政、种子、农机、土肥、农作物等农业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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