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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吉林市农业委员会

官方网址:http://www.jlagri.gov.cn/sites/jilin/

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市松江中路65号

联系电话:0432-62049822  

E-mail:jlsnwscc@126.com  

邮编:1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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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吉林市农业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农业、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乡镇企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农业、乡镇企业及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全市农业、乡镇企业产业政策,指导农业、乡镇企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负责起草农业、乡镇企业及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监督检查涉农法律、法规的实施。

(三)负责全市农业、乡镇企业和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综合协调工作;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承包管理及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拟订实施县(市)区域经济突破战略和小城镇建设的工作方案及相关政策,承担县(市)区域经济发展、小城镇建设的调查研究和情况综合,组织开展县(市)区经济升位活动,组织指导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

(五)研究制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全市“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乡镇企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承办农业、乡镇企业有关涉外事务,组织有关农业和乡镇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农业环境保护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七)制订全市农业科研、教育培训、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办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协调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及试验和示范;指导全市农业、乡镇企业干部培训及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八)拟订地方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全市生产及流入的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和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全市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农机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认证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机修造、农机销售网络建设工作。

(九)指导全市农垦企业、乡镇企业、所属企业改革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负责全市农垦企业、乡镇企业的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直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承担所属单位人事劳资、安全生产、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

(十)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任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离退休干部管理、妇联及共青团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主  任:耿云久  负责委的全面工作。


副主任:闫静波  负责行政和财务管理、农业法制、农村经济管理、市场信息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处、法规处、农村经济管理处、市场信息处。委属事业单位分管种子管理站、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农村经济管理站、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副主任:王  发  主持市农业科学院的全面工作。在委内不再作其他分工。


纪委书记:顾  红  负责纪检工作。分管纪检委。


副主任:朱文彬  负责党建、人事、园艺特产、科技教育等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园艺特产处、科技教育处。委属事业单位分管园艺特产技术推广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副主任:任  升  主持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的全面工作。在委内不再作其他分工。


副主任:林海策   负责综合信息、农业生产、农业产业化、县域经济、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分管综合处、农业发展处、农业产业化指导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委属事业单位分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科技教育中心、国营农场管理处。


副调研员:史  勇  协助副主任林海策抓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工作。


副调研员:贺宏石  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分管农业机械化管理处。委属事业单位分管农机监理所。


组织结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及系统安全生产、保密、信访、外事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有关工作。

人事处  负责委系统职工的招录、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所属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扶困等相关工作;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综合处  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调研;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调研并拟订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市政府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重大决策、措施的综合督查工作;总结并宣传农业及农村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承担信息及新闻发布工作。

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办农业农村经济法规、政府规章的起草和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产品打假和监管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及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农业产业化指导处  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编制农业产业化和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拟定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指导龙头企业和市场建设;协调管理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负责一村一品组织指导、协调工作。承担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处(乡镇企业管理处、农产品加工处)  负责全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综合指导工作;指导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乡镇企业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县域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市场信息处(对外经济处)  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承担拟定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招商引资及会展工作;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办农业有关涉外事务;指导农业技术输出及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科技教育处  拟订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市实施科教兴农战略、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筛选及实施工作;指导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的引进及试验和示范工作;管理农业、农机科技成果及新产品开发项目;组织指导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负责农民“绿色证书”认证管理;负责农民体协日常工作;承办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资源开发与利用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发展处  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农业建设规划;研究拟订农业资源、粮油生产的规划;指导粮油生产结构和布局结构调整及标准生产化;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负责全市种植业生产的组织、指挥和调度,研究提出季节性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负责农业抗灾、救灾工作;指导种子、化肥等备荒物资的储备、调拨;负责农情调查和农情信息的调度发布工作;预测分析全市种植业产品市场信息、产量和效益;组织植物检疫工作;承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规定;承担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日常工作。

农村经济管理处  负责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建议;组织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工作;研究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以及农村会计、农村审计工作;研究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对农村收益分配统计;组织指导农村合作经济体系的建设与发展;组织指导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和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承担市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日常工作。

园艺特产处  组织指导特产、园艺、经济作物、庭院经济等各业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以下简称各业);研究提出各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各业的生产技术和推广;组织指导各业产品开发、良种繁育、市场营销活动及市场信息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多种经营计划、协调、统计工作;负责绿色食品基地建设和开发、市场监督管理;协调指导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承担市多种经营办公室、市绿色食品办公室日常工作。   

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研究拟订全市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规划、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和发展要求,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试验鉴定;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计划财务审计处  负责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及农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计划管理;协调农业各产业间的结构调整与综合平衡工作;承办重大农业建设项目审核报批和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项目的工作;组织编报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财政预算;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党委办公室  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离休干部管理和群团工作;

负责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

 


直属单位

吉林市农业科学院(吉林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一)负责农作物新品种种质资源的收集、改良与创新,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和农业公共科技普及工作;

(二)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研究工作;

(三)负责畜禽新品种的引进、改良和畜禽重大疫病的综合防治、畜禽饲养管理等技术研究工作;

(四)负责农产品质量检验、市场准入性检验,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认证检测和农药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办公电话:63050415

吉林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吉林市农业机械研究所):

(一)负责国家、省、市重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试验、示范、集成工作;

(二)指导县级农机推广机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所辖区域内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和教育工作;

(三)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公共信息收集、宣传、成果交流和科普工作;

(四)落实国家、省农机补贴政策,受理全市农机产品质量投诉。 

办公地点:吉林市鑫兴馨苑2号楼,办公电话:64896810。  

吉林市种子管理站(吉林市农作物新品种区域实验站、吉林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

(一)负责依法审核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对下级“两证”核发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全市种子市场监管、种子案件查处和质量纠纷调处工作;

(二)负责全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种业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全市农作物品种的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和示范推广工作;

(四)负责全市种子行业人员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吉林市高新区长江街92号,办公电话:64672341。

吉林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吉林市土壤肥料管理站)

(一)负责开展国家、省、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现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国家、省、市农业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

(二)负责保护和利用耕地、土壤,监测和改良耕地质量并指导科学施肥工作;

(三)负责开展农作物苗情、墒情监测调查以及自然灾害的防控和技术救助工作;

(四)负责全市肥料市场的监督、管理及产品质量检测工作。

办公地点:吉林市高新区长江街90号,办公电话:64661012

吉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吉林市分校(吉林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一)承担全市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及农村科学普及工作;

(二)负责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

(三)负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

(四)负责全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吉林市解放大路西151号,办公电话:66551229。

吉林市农机监理所

(一)负责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等七种机型的实地安全技术检验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核发牌证、安全技术检验及驾驶(操作)人员的考试、发证、驾驶证审验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工作;

(三)负责乡村道路、田间、场院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违章处罚、事故处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农机监理员培训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办公地点:吉林市西大街永吉小区8号楼,办公电话:64863650。

吉林市园艺特产技术推广中心:

(一)负责柞蚕、食用菌等种子、苗木引进、繁育和推广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引进国内外果树、蔬菜、中草药、经济作物、经济动物、食用菌、山野菜(果)、柞蚕等八项产业先进技术在本地区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三)培育和指导园艺特产示范基地,带动园艺特产业的发展;

(四)负责县、乡农业科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

办公地点:吉林市高新区长江街90号,办公电话:64662801。

吉林市农业科技教育中心

(一)负责全市农业干部(县级以下)农业科技、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二)负责全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三)负责全市乡镇企业职工蓝色证书及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

(四)负责全市农业科普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农业知识、农业信息提供及咨询服务工作;

办公地点:吉林市解放大路西151号,办公电话:62051620。

吉林市农村经济管理站:

(一)依法负责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审计和占有、使用集体资产、上级拨付惠农资金专项审计,调解和处理涉及农村经济的农民上访案件;

(二)依法监督全市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

(三)承担县乡村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四)参与农村综合改革调研和有关农村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吉林市解放大路西151号,办公电话:62038233。

吉林市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吉林市农药监督管理站)

受市农业主管部门委托,主要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对全市植物和植物产品(不包括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检疫,监督和指导种苗繁育生产基地消毒处理和隔离试种工作;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不包括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普查、监测、防控本行政区域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病、虫、草、鼠害发生情况的预测预报及综合防治工作;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农药监督管理。

办公地点:吉林市高新区长江街90号,办公电话:64661014。

吉林市农业环保监测站:

(一)负责全市农业环境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

(二)负责全市农业环境监测、农产品质量检验和农业环境质量调查评价工作,参与影响农业环境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

(三)组织和指导农业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和农村能源利用技术推广工作。

办公地点:吉林市高新区长江街90号,办公电话:64662802。

吉林市国营农场管理处

(一)负责全市农垦行业管理及贯彻落实相关惠民、惠农政策工作;

(二)指导全市农垦企业改革工作;

(三)负责委直属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及协调农垦企业家属区管理工作;

(四)负责农垦重大项目的申报及垦区对外协调工作。

办公地点:吉林市解放大路西151号,办公电话:62019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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