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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新中国70年农业农村巨变(二)

2019年11月14日 16:32 来源:农业农村部

农产品国际贸易快速发展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农产品贸易从无到有,规模不断扩大,成功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的历史性转变,农产品市场对外全面开放。

农产品贸易规模快速增长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农产品贸易规模极其有限,农业对外开放基本上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改革开放尤其是加入WTO以来,我国农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贸易规模一直保持快速增长。2002-2018年,农产品贸易总额从306.2亿美元增长至2177.1亿美元,增长了约6.1倍,年均增速达14.0%;进口额由124.7亿美元增至1372.6亿美元,增长了约10.0倍,年均增速达17.3%;出口额则由181.5亿美元增至804.5亿美元,增长了约3.4倍,年均增速达10.4%。

农产品贸易结构不断优化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我国加入WTO以来,随着农业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融合程度的加深以及出口能力的增强,农产品贸易结构越来越符合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额持续上升,包括蔬菜、水果和水产品等。截至2018年,蔬菜、水果和水产品三者相关产品出口额占同期农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02年的45.84%提高到55.74%。

农产品出口市场日趋多元化

数据来源:海关总署

我国加入WTO以来,农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亚洲市场。2002年,我国对亚洲市场的出口额为131.3亿美元,占当年农产品出口总额的72.3%,其中日本、中国香港、韩国三个市场占一半以上。近年来,通过加强与新兴市场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沟通交流,促进了相互之间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我国在农产品出口市场多元化方面取得一定效果。截至2018年,亚洲市场出口份额下降到64.5%,而对欧洲、美洲、非洲市场的出口份额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农业农村信息化快速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农业农村信息化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成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动力,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改善农民基本生活状况、促进农村现代化起到重要作用。

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逐渐完备

数据来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农村通讯设施从无到有,逐渐增加。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实施,截至2010年,我国实现行政村100%“村村通电话”。目前,已经发展到了村村通4G、村村通光纤,我国累计支持超过13万个行政村光纤网络建设,及农村和边远地区3.7万个4G基站建设,全国行政村通光纤、通4G比例均超过98%,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同时,随着数字乡村战略的实施,手机成为农民的新农具,我国农村网民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8年底,农村网民规模达2.22亿,较2005年提升2.03亿,年均增速达22.7%;互联网普及率为38.4%,较2005年提高36.1个百分点。

农业生产信息化不断深入

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

2013年以来,先后在9个省(区)开展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示范,征集、发布426项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产品、技术和应用模式。2017年启动实施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2018年成功发射了首颗农业高分卫星,为农业监测安上了“天眼”。物联网、卫星遥感、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种植业、养殖业等行业得到推广应用,在轮作休耕监管、动植物疫病远程诊断、农机精准作业、无人机飞防、精准饲喂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机载北斗定位系统对收割机进行定位,为实现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机收率达到95.5%提供信息化保障。农机深松整地作业信息化监测面积累计超过1.5亿亩,作业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能力增强

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我国已将“互联网+”行动计划提升至国家战略,“互联网+”现代农业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方向。“12316”和信息进村入户服务加快搭建多层次“互联网+”现代农业服务平台,促进农业农村信息服务更便捷普惠。目前,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已基本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全国“12316”语音平台日均接受咨询约2.4万个,服务用户共1000多万人,坐席专家超过17000人,能够及时满足农民信息需求,从而推动公共信息服务向农村覆盖、信息化成果向农民惠及。信息进村入户工作则从2014年启动试点后,在每个行政村建设益农信息社,截至2019年8月底,全国共建成运营益农信息社29万个,培训信息员62.5万人次,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服务7112万人次,开展便民服务2.22亿人次,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78亿元。

农村电商市场迅猛发展

数据来源:商务部

近年来,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引领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新动能。农村网络零售额近5年年均增速超过60%,约是全国网络零售额增速的两倍,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速持续高于农村网络零售额。2018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2305亿元,增速高于农村网络零售额3.4个百分点;农村网络零售额13679.4亿元,增速高于全国网络零售额6.5个百分点。

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壮大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居民收入增加、消费需求升级以及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创新应用,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发展活力有效释放,加之我国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催生诸多新产业、新业态和新的经营模式。

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

自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以来,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依靠农村改革、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科技创新发展的带动得到了长足发展,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及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2018年,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79399家,从业人员达1287万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4.9万亿元,同比增长4.0%;实现利润总额10090多亿元,同比增长5.3%。

农村创新创业热潮不断涌现

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我国对“三农”的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强,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到2018年国家财政对农林水投入21085.59亿元,较2007年增加5.2倍。同时,农村“双创”蓬勃发展,农业农村成为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企业管理者奔赴广阔农村创业致富。2018年各类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达到780万人,比2015年增加330万人,比2017年增长5.4%,其中农民工占70%,农民由原来的“孔雀东南飞”向“春暖燕归巢”转变;全国培育农村实用人才总量突破2000万,其中高素质农民超过1500万名。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双创”主体群不断壮大,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业农村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规模壮大

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

我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8年,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数达到30亿人,较2008年增长约5倍;营业收入超过了8000亿元,较2008年增长约13倍;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共388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710个。

农民生活水平实现飞跃性提高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农民生活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丰衣足食、从绝对贫困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转变,农民收入大幅增加,消费水平显著提升,消费结构持续升级,生活水平实现质的飞跃。

农村居民收支水平明显提高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随着农村居民人均收入的不断增加,农村居民消费能力显著提升。新中国成立之初,农村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极低,1949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仅为44元,1954年人均消费支出也只有59.6元。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及国家对农村扶持力度的加大,农村居民收入及消费水平大幅提升。到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617元,较1949年增长331.2倍,较1978年增长108.4倍;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12124元,较1954年增长202.4倍,较1978年增长103.5倍;其中1978-2018年间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和消费支出的年均增速均超过12%。

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随着收入较快增长,消费结构升级趋势明显。我国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整体呈下降趋势,截至2018年降到30.1%,较1957年下降了35.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生活实现从贫困到相对富裕的历史性跨越。2000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首次下跌至50%以下,标志着我国农村总体进入小康生活水平,2012年继续下跌至39.3%,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达到了相对富裕的水平,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农村居民吃穿住消费支出在总支出中比例由1980年的88.0%降到2018年的57.4%,下降30.6个百分点,而出行、教育、医疗、娱乐、生活服务等消费支出在总消费支出的比重大幅提高,农村居民消费结构正在由吃、穿、住生存型消费向包含出行、教育等的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过渡。家庭消费品也升级换代,耐用消费品普及率实现跨越式增长,电视、电话、电脑、汽车及其他家电实现从奢侈品到生活必需品的转变。到2018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电视机116.6台、移动电话257部、计算机26.9台、汽车22.3辆、冰箱95.9台、空调65.2台。

农村居民居住环境大幅改善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范围内农村居住条件极其简陋,北方内地多为土坯房、窑洞,南方多住茅草房,房屋破旧,年久失修,岌岌可危。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各项农村建设工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极大改善。2018年农村人均住房面积从1978年的8.1平方米增加到47.3平方米,扩大了4.8倍。农村新建住房质量和安全性也稳步提高,砖木结构、砖混结构等质量较好的住房占比大幅上升。

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新中国成立之初,大多数农村居民生活处于绝对贫困状态。按照2010年标准,1978年,农村贫困人口有7.7亿人,农村贫困发生率高达97.5%。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业、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和扶贫开发大力推进,我国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到2012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下降至9899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10.2%;截至2018年,农村贫困人口已减少到1660万人,较1978年累计减少7.54亿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7%,我国农村从普遍贫困走向整体消灭绝对贫困,成为首个实现联合国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

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70年前,我国农村一穷二白,百废待兴,通过70年的奋斗,中国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全国绝大部分村庄实现通公路、通电话、通宽带,居住环境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活垃圾、污水等得到有效治理,村容村貌日益干净整洁。

农村通行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公路总里程显著增加,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从1978年的58.6万公里增加到2018年的404万公里,增加了近6倍;通达深度也不断增加,2018年全国农村地区有99.47%的建制村通硬化路,96.5%的建制村通客车。

农村人居环境日益美好

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国家统计局

近年来,为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美丽宜居乡村加快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焕然一新。农村饮用水安全得到提升,截至2016年,已有47.7%的农户饮用经过净化处理的自来水;农村改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农村生活垃圾和乱排乱放污水现象也得到治理,到2019年上半年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的行政村占80%以上,农户生活污水处理比例近30%。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大幅提高

数据来源:中宣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我国农村公共服务不断发展,相应配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家书屋、图书室和卫生室数量大幅增长。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农家书屋58.7万个,向广大农村配送图书超过11亿册;全国54.2万个行政村共设62.2万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人员达144.1万人。

农村社会保障更加完善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社会保障从无到有,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保障比较齐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养老、社会医疗和社会低保等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

数据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

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为满足农村居民养老需求,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改革中逐步形成与发展,分别经历1992年“老农保”、2009年“新农保”、2014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等不同阶段。自2009年推行新农保以来,大量农民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在2010年参保人数达10276.8万人,2011年同比增加2倍多。2014年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截至2018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52392万人;同时,针对农村居民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也不断调整,从过去每人55元/月提高到2015年的70元/月,2018年又提高到88元/月。

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与日俱增

数据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统计局

新中国成立之初,农村缺医少药,农民看病难问题突出。经过70年的探索,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1955年初步建立之后,几经兴衰,终于创造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道路。为了更好地解决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2003年我国开始试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已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参合率为96%,2013年几近10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稳运行,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高。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整合,目前我国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居民超过13亿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数据来源:民政部、国家统计局

数据来源:民政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居民的最低社会保障制度实现了从无到有的历史性突破。1992年,我国开始在少数省(市)的农村开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到2007年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农村低保对象为3566.3万人,农村低保月平均标准为70元/人,共投入保障金为109.1亿元,低保人数与保障金比2000年增长10.9倍、28.9倍。经过数年的发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覆盖范围逐步完善,截至2018年底,农村低保月平均标准达到402.8元/人,共投入保障金1056.9亿元,较2007年增长4.8倍、8.7倍,年均增速为19.1%、25.5%,农村居民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效力进一步增强,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反贫困作用,使得2018年全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降至3519.1万人,较2013年减少1868.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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