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3%或差额的20%,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不满五年普通住房3%,满五年减免个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2017广州二手房交易流程及税费房产置业顾问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中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中心代征。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标准: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其他非住宅类房产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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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近日发布通知,表示按照上级要求,参考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该局将自明年1月1日起例行定期调整广州市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的部分基准价格。届时,将按照调整后的基准价格体系确定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标准。
据记者了解,市地税局分别在2012年4月和2013年8月上线了广州市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管理系统住宅和非住宅系统。评估系统根据物业情况共分为住宅、小型商铺、写字楼等数个物业类别,并通过市场调查搜集数据,对不同物业类别采取不同方法测算基准价格。基本上,每一栋住宅、每一户商铺、每一栋写字楼,都有一个基准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