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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使用权继承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2018年11月30日 22:09来源:土流网点击量:0

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意味着在一定年限内对该块土地有占有和处置的权利,那么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继承手续办理是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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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1、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依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合法取得且有效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可以被继承的。若是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来进行。

土地使用权的继承是公民(被继承人)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合法合规的土地使用权。另外继承人除了可以继承土地使用权外。其土地上的附着物所有权也是随着土地使用权一起被继承的。

2、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能够被继承,但是若是继承的话就一定要依法合规的办理使用权证的变更登记,将原所有人的信息变更为继承人的信息。而且在土地使用权继承最好是办理相关的公证。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手续办理如何进行?

1、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继承要分情况看

(1)承包地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含义是指家庭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

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的,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其他人口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这有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的,其承包的土地也不允许继承,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用于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

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2)宅基地

法律上来讲,宅基地使用权不具备继承性,但是由于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而宅基地又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只有“房地一体”权利人才能完整地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体现出对所有权的尊重和保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是空中楼阁,其建造必然要占用一定的土地,离开了土地,房屋就成了一堆一文不值的瓦砾,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即是此理,故而,房屋的转移必然导致土地使用权的移转。

2、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带着房产证、身份证、死亡证明、亲属证明,到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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