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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发布时间:2019-01-30 17:22:42 文章热度:3732
        现在农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都想回家承包土地搞项目赚钱,但由于常年在外,加上政策的变动,很多人对土地的政策不是很了解,导致使用土地时发生很多问题,比如承办合同签字,领取补贴等问题,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该跟谁签?哪些情况签订无效?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应该跟谁签?在农村,土地都是实行三权分置,承包权、所有权和经营权都归集体所有,且承包权归具体的村民所有,所有权归整个集体,经营权可租给或流转给其他村民来赚取费用,如果是承包给别人,就需签订专业的合同,具体跟谁签可分为两种情况:情况一、如果你是本村村民,第一次从村里统一分配得到土地,那么一般由村委会代表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你应该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此...[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15 09:53:50 文章热度:41993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建设的发展越来越重视,关于农村土地方面的相关政策也是不断在进行改革,那么2019年农村土地承包有哪些最新政策?补贴多少钱一亩?承包后的补贴由谁领取?接下来,就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相关问题为各位一一解答。当下,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已成为热点之一。为促进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国家也不断革新土地政策。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2019年1月1日,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生效。主要内容如下1.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规定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在现有基础上相应延长。2.土地经营权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7 16:49:12 文章热度:6243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本次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确立“三权分置”原则。那么修改之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给农民将带来了哪些好处呢?此外,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进城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出重大修改: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发包方不再有权要求其交回承包地,同时妇女也享有同样的土地承包权益。新土地承包法都有哪些新变化?农民进城以后,土地怎么办?妇女享有同样的土地承包权益如何保障?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宝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副主任杜涛这次修改的土地承包法都有哪些改变,将给进城落户农民带来什么样的利好?何宝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7 09:31:49 文章热度:3335
        在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后通过了修正案,其中对保护妇女土地权益等重大问题作了修改。那为什么要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了哪些内容?一、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02年8月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作出决定,将法律中的土地“征用”修改为“征收、征用”。2017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2018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3 10:43:10 文章热度:9877
        12月2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举行了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那如何在立法设计上打消农民“没有土地就失去一切”的忧虑?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看官方回答!如何打消农民没有土地就失去一切的忧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巡视员孙邦群表示,这个问题涉及到土地流转,从土地流转来说,从中央制度安排来说,叫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这个制度创新已经体现在这次修法上。所以从农民的角度来说,不存在流转了之后土地就失去了。从中央的要求,到法律的规定,包括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用了五年时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3 10:24:33 文章热度:9118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迅速推进,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落户,很多人关心他们的承包地会不会被收回?今天,这个问题有了明确答案。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29日下午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170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同时规定,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新的农村土地承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2 17:13:09 文章热度:14220
        近几日,朋友圈热议的话题就是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内容的下发,有网友也提问关于2019最新版农村土地承包法做了哪些修改以及什么时候实施等相关问题,土流网小编特地为大家整理如下:一、2019最新版农村土地承包法做了哪些修改?1.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一: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制度农民伯伯都知道以前在农村只有两权,分别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现在国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一个土地经营权,所以现在在农村土地是实施三权分置制度的,这三权分别指的是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以后不再是两权啦,这是国家赋予农民的一项新权利。新修改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经营权有哪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2 08:40:30 文章热度:40733
        根据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修正)全文如下:目  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承包的原则和程序第三节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第五节土地经营权第三章其他方式的承包第四章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1 02:10:15 文章热度:2411
        有网友提问:“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其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5年3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46次会议通过,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下具体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对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一、受理与诉讼主体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1 02:06:57 文章热度:5216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不具有法律效力,说明这个合同无效,那么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一、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如何处理?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根据《合同法》第52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5条规定和其他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政策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于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1 01:28:46 文章热度:4452
        现实中,经常发生一些家庭内部成员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纠纷,那么这一类的纠纷该怎么解决呢?一、家庭成员提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前提条件侵权损害民事责任必须具备的要件为:损害事实存在、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侵权行为有违法性。该四要件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当事人提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前提条件是要有合法有效的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承包土地被侵权的事实存在。即举证证实坐落于什么位置的哪一块承包地、面积是多少的承包地块被谁侵权?而依照《土地承包法》第22条、第23条的规定,农户的承包合同是以承包方代表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承包方代表的名义颁发土地承包经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1-01 01:16:19 文章热度:3713
        除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之外,各地区也会在此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相关条例,那么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内容是什么?黑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整行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调整、管理和争议解决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承包方式]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应当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31 21:47:27 文章热度:2739
        根据我国法律,在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对于农户所造成的损失是需要进行赔偿的,那么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怎么计算?一、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损失怎么计算?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之规定,对于被侵害财产的损失应以直接损失为计算依据。经营管理土地获得的收益,属于间接损失且会因劳动者的耕种水平及种植结构的不同而不同,该收益具有不确定性。不论是按照原告实际经营管理涉案土地获得的收益为标准还是按照被告实际经营管理涉案土地获得的收益为标准均会造成同一侵权行为出现不同的侵害后果,在实践中会造成司法的不统一。二、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31 19:01:39 文章热度:3515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现实中,常常有一些关于土地经营权造成的纠纷问题,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土地承包经营权民事起诉案例。“李某亲戚自己承包了一块草场,亲戚为了照顾李某,多年来,一直由两人共同使用着这块草场,现在亲戚去世了,请问李某有权继续使用这块草场吗?嘎查要收回草场,李某能否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农村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易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30 10:50:23 文章热度:1129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2017年10月17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土地涉及到农民朋友的利益,一旦没有处理好就容易发生土地承包纠纷,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很有必要,那么应该怎样做呢?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26 08:46:34 文章热度:1983
        进城以后,土地承包权该不该保留,如何保留,是许多农民朋友进城前后最为关心的问题。日前公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第三次审议稿,就这一备受关注的问题,再次做出调整。草案三审稿提出,承包期内,承包方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这一调整,对农民来说意味着什么?未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将如何得到更好保障?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徐春晖,今天就和您聊聊这个问题。徐春晖: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我国在2002年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24 11:27:03 文章热度:2265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2017年10月17日,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样就难免会出现土地承包纠纷问题。那么,土地承包家庭纠纷怎么解决?一、土地承包家庭纠纷怎么解决?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根据我国现实特点,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成员内部对承包经营权应该是共同共有关系。家庭内部因为土地承包发生纠纷无法达成协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因土地承包家庭内部纠纷谁来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20 22:27:53 文章热度:3951
        近年来,由于农村人外出打工较多,城市人员到农村承包土地的情况越来越多,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就非常关键,有一些农民朋友并不清楚所以自己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之前,我们一定要弄清楚哪些情况是无效的?一、土地承包合同哪些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第52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5条规定和其他有关土地承包的法律政策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二、村委会是否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20 22:25:43 文章热度:2306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又称农业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就集体经济组织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土地、山岭、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凡是合同问题,会涉及到公证问题,那么土地承包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如何收费?一、土地承包合同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土地承包合同是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所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1、发包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2、承包方的身份证明;3、土地权属证明;4、发包方关于土地承包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2-20 22:22:25 文章热度:4743
        农民想要承包土地,与发包方之间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那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怎么写?(供参考)______县_____公社(乡)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