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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

       违法占地是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是指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违法占地的主体是违法占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即实施具体违法占地行为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那么违法占地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其中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查处违法占地行为时,发现单位或者个人违法占用农用地,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在调查终结后,应当依法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移送时已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同时移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证据材料;移送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未作出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判决后,违法状态仍未消除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人民法院已给予罚金处罚的,不再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关于违法占地的处理办法有哪些?举报电话是多少呢?

发布时间:2023-10-08 09:25:42 文章热度:118
        违法占地是指个人、组织或企业在没有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未经土地规划和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使用或开发土地。那违法占地的形式和责任承担的方式有哪些?一、违法占地的形式和责任承担的方式有哪些?(一)违法占地的形式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2、超过批准的数量或标准占用土地;3、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二)违法占地责任承担1、行政处罚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1-08-09 15:05:46 文章热度:8987
        近日,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正式出台,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新版《条例》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幅提高对违法占地的罚款标准。今天土流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违法占地处罚标准每平方米多少元?哪些土地违法行为会受到处罚?一、违法占地处罚标准每平方米多少元?2021年7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3号国务院令,公布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1998年全面修订后的第二次全面修订,也是保证2019年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顺利实施的重要法律武器。此前,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已于2020年1月1日施行。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4-19 15:03:24 文章热度:6877
        近日,网络曝光的河北曲周县宫殿式建筑“袁府”,号称“比曹园更牛”,引发河北邯郸当地网民高度关注,昨日曲周县相关负责人回应此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占地、违规建设问题。具体是什么情况,一起看看!一、袁府违法占地具体是什么情况?从4月15日开始,两篇题为《河北省再现堪比“曹园”更牛的“袁府”》《河北邯郸版“曹园”,袁平年和他的疯狂7年打造皇宫》的网帖在新浪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平台流传开来,引发河北邯郸当地网民高度关注。两篇网文一开篇就将“袁府”和此前的“曹园”相比:“如果你认为黑龙江省的‘曹园’是建在山坡上的别墅,那么河北省的‘袁府’是建在基本农田上的华丽宫殿,其园内宫殿林立,亭台楼阁一应俱全。集戏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07 10:38:38 文章热度:4534
        “格尔木”为蒙古语音译,意为河流密集的地方,地处青海省西部、青藏高原腹地,辖区由柴达木盆地中南部和唐古拉山地区两块互不相连的区域组成,市区位于柴达木盆地中南部格尔木河冲积平原上,平均海拔2780米,属高原大陆性气候。日前,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7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严厉和打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非法倒卖土地和宅基地的通知,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格政办〔2017〕102号格尔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严厉和打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非法倒卖土地和宅基地的通知各行委,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驻格各单位、各军(警)部队:近年来,我市严格落实《城乡规划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9 17:27:14 文章热度:1292
        根据获嘉县国土资源局下发的《获嘉县开展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今年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违法占地整治行动,其中重点拆除以下7种违法建筑。1.城市主次干道、主要出入县口、居住区内主要道路两侧等建设的违法建筑;2.占用城市广场、绿地、交通设施、消防通道、供电走廊、占压地下管线和在城市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等建设的违法建筑;3.在建筑物楼顶、退层平台上建设和楼体外扩建的违法建筑;4.居住区内擅自搭建、设置和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和邻里关系的违法建筑;5.城市重点工程、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等建设范围内的违法建筑;6.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抢建、搭建的违法建筑;7.占用文物保护单位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09 10:44:29 文章热度:3289
        近日,河北省印发《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方案》,主要目标是近三年卫星遥感发现的违法占地及其他违法占地,要求2017年9月15日之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的75%以上,12月15日,完成全部整改任务。每到时间点未完成任务的市县主要负责人要进行约谈及追责。以下为《方案》全文: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在全省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占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推进步骤,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全力消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直至“清零”。建立依法用地长效机制,坚定信心、增强自觉、持续用力,确保清理违法占地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主要任务(一)清理2015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未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1 14:36:37 文章热度:1095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新增建设用地与闲置土地违法占地处置挂钩奖惩机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理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使用效率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用地秩序全面好转,经研究,决定实行新增建设用地与闲置土地、违法占地处置相挂钩的奖惩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增建设用地与闲置土地处置挂钩。一是对前5年平均供地率超过70%、当年供地率超过35%的县(市、区),分别给予100亩和50亩用地指标奖励;二是对前5年平均供地率低于60%、当年供地率低于10%的县(市、区),分别扣减100亩和50亩用地指标;三是对前5年供...[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5 16:35:06 文章热度:6972
        在我国广大农村,大部分农民分不清违法占地与非法占地的区别。所谓非法占地是指:破坏耕地、拒不交出已经使用到期的土地的违法行为;所谓违法占地是指:占用土地没有合法的批准依据,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结果是违法占地。由此可见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不同层面的两个违法行为,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包括有批准和没有批准的前提,同时还包括不需要批准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而非法占地专指需要批准的占地行为。一、属于非法占地的包括:(一)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争议案件;(二)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争议案件;(三)超过批准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27 16:41:47 文章热度:7356
        违法占地是主要的国土资源违法类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对违法占地判定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明确。今天,看看违法占地判定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违法占地是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是指行为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违法占地的主体是违法占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即实施具体违法占地行为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建设的条件和程序,这些规定是判定是否违法占地的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除兴办乡镇企业、村民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04-17 10:15:29 文章热度:601
        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关乎14亿人民生存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67个耕地保护违法违规重大典型问题,那么具体有哪些案例?一、侵占耕地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化带和绿色通道问题(13个)1.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组织推动顶风违法侵占耕地挖湖造景。新河县农业农村局在具体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中,自2021年9月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西流乡、新河镇宋亮庄和安庄村等村土地381.08亩(耕地203.02亩),违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规定,顶风违法侵占耕地挖湖造景,建设景观广场、喷泉、景观道路等。其中,开挖水面占地137.91亩(耕地51.6...[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2-11-30 10:31:16 文章热度:974
        2021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的耕地保护督察发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文件印发后,部分地方仍然“顶风”违法违规侵占耕地挖湖造景、绿化造林,一些基层市县政府及部门主导推动违法占地,补充耕地、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责任不落实,有的甚至弄虚作假,严重冲击耕地红线,危害国家粮食安全。现将其中45个典型违法案例予以公开通报。一、侵占耕地挖湖造景问题1.河北省邯郸市水利局违法占地建设景观公园及绿化带。2020年8月至2021年10月,邯郸市水利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磁县、曲周县、峰峰矿区3个县(区)槐树屯、固城村等75个村耕地4948.76亩(永久基本农田4415.74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11-07 08:34:23 文章热度:125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副主任夏俊]记者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前来参加自然资源部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粮食生产的核心产能。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是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履行保护和监管职责,查处了一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案件。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将向社会通报10起这方面的案件。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首先,请崔瑛同志通报10起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案件。(2018-11-0610:02)[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3-08-02 09:37:05 文章热度:167
        在我国的城乡建设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建成的房屋,这些房屋通常被称为违法建筑。对于这些违法建筑,有关部门会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和拆除。那乡镇政府有权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吗?《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本案中,张某所建超市并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该超市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设,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该超市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属于违法占地。其次,使用《城乡规划法》能够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本案中,如依据《土地管理法》八十三条的规定,拆除违法建筑物必须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5 16:42:46 文章热度:1471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石家庄市集中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石家庄市集中整治“双违”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双违”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双创双服”动员会和市“4+4”现代产业发展动员会安排部署,以实现违法建设应拆尽拆、建立长效管控机制为目标,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02 16:18:13 文章热度:18480
        违法占地的主体是违法占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即实施具体违法占地行为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那么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违法用地是指土地使用者或土地占有人未按照或者有意曲解,规避《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擅自处置土地的,行为。如非法转让、出租农村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部分或者全部占有国有或集体土地,非法转让行政划拨土地,未达到土地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土地,县级以下政府擅自出让或者非法买卖国有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临时用地上建造永久性建筑等。土地违法行为是指单位和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即不履行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或滥用权利与职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01 09:40:12 文章热度:49432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楼盘)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部有关直属单位:经部同意,现将《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土资源部2017年10月12日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一、为进一步拓展群众举报国土资源违法线索渠道,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规范管理12336国土资源违法线索举报微信平台(以下简称12336微信平台),根据国土资源管理法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4-04 10:15:07 文章热度:1052
        来源:国际商报  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一系列典型案件显示,地方上以设立各种产业园区为名的土地违法现象,正在不少地方卷土重来。  国土资源部3月27日向社会公开通报5件典型案件,有4件不同程度涉及各种产业园区违法占地。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违法征地案,违法征收集体土地5789.83亩,仅56亩取得用地批准;除征收土地外,城北生态公园未经批准,平整85.5亩土地(耕地44.49亩),用于建设公园设施。贵州省贵阳市金石石材产业园违法用地案,贵阳市政府设立金石石材产业园区,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25家企业未取得任何用地手续,违法占地2685.946亩,包括以农民安置房名义违法建设、违规对外销售住宅项目。陕西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3-28 14:02:23 文章热度:10
        近日,楚雄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露天禁烧限烧秸秆的通告,表示2024年3月5日起执行新政策,那云南楚雄2024年秸秆禁烧最新政策是怎样的?秸秆焚烧违法吗?一、云南楚雄2024年秸秆禁烧最新政策是怎样的?1、禁烧作物本通告所称秸秆包括玉米、水稻、麦类、油菜、蚕豆、烤烟及其他杂粮等农作物在采收后的剩余物。2、禁烧区域鹿城镇、东瓜镇、吕合镇、紫溪镇、东华镇、子午镇、苍岭镇。禁烧时段:全时段禁烧。3、限烧区域三街镇、八角镇、中山镇、新村镇、西舍路镇、树苴乡、大过口乡、大地基乡。禁烧时段: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禁烧。4、禁、限烧规定禁烧区域和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任何形式的露天焚烧秸秆行为,逐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3-26 09:08:40 文章热度:16
        在湖北孝感安陆市、孝昌县,一些乡镇打着“农光互补”的旗号,在几千亩永久基本农田上建设成片的光伏电站,不仅妨碍当地农民种地产粮,造成收入减少,发电产生的噪音还影响村民生活,让当地百姓“既心酸又无奈”。那光伏电站侵占基本农田违法吗?一、光伏电站侵占基本农田违法吗?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12号规定,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是为了发展经济,这本无可非议,但首先要合法合规,其次要切合实际。从目前情况看,安陆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4-02-01 14:12:27 文章热度:85
        近日,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全区集体土地建设管理的通告,表示将遏制集体土地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那2024年山西太原市小店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新规是怎样的?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怎么处理?一、2024年山西太原市小店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新规是怎样的?2024年山西太原市小店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新规是遏制集体土地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建设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工程等,具体包括:1、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2、擅自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倾倒垃圾、堆放废弃物等,破坏种植条件的;3、违规占用耕地绿...[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