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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

       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据了解非农业户口有以下几点好处和待遇1、城市户口可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到国家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如粮食,油等。2、城市户口能够享受国家的社会保险福利。3、城市户口的流动限制要小与农村户口。与农业户口的区别: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省市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那么非农业户口如何转成农业户口呢?

发布时间:2016-02-18 17:27:44 文章热度:42288
        “农村户口更值钱”成为当下中国的流行看法,那么农村户口有什么好处呢?今天就带你来看看!农村户口有什么好处?好处1、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农民可在自家宅基地建房。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以及各种各样的补贴,还有近郊区的土地。好处2、享受到集体收益分配权: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如有些地方现在村里凡有户口的,不论大小,每人每年能分红。好处3、征地补偿: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好处4、大病保险和新农合: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大病保险对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针对参与新农合的农民报销比例不低于50%。新农合人均筹资政府给与一定补助。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31 12:01:01 文章热度:2987
        2016土地确权城镇户口怎么办?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22 15:02:09 文章热度:4191
        土地确权有城镇和农村户口之分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或其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其未经征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继续使用原有土地的原农民集体及其成员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2-07 20:58:13 文章热度:2242
        农村土地确权城镇户口怎么办?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并公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非本农民集体成员”。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确定宅基地使用权。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文章源自于网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17 17:26:28 文章热度:1207
        7月14日,郸城县公安局根据省公安厅推出的户籍管理惠民措施,开始办理居民户口簿。据悉,此项工作已在全市陆续开展,居民可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当日上午,记者在郸城县公安局李楼派出所看到,户籍民警王成坤正在向群众讲解城乡统一户籍登记制度新政策。他告诉群众,全省已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据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全市户口已开始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接受办理新户口簿。想办理新户口簿的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到辖区派出所办理。目前,我市对现有居民户口簿不要求统一更换,只对居民主动申请的予以更换。居民户口簿仅仅是不再标注“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13 16:45:50 文章热度:1301
        刘大爷原是某行政村的村民,依法申请取得了一块宅基地并建造了房屋,后进城工作取得城镇户籍,但是农村的房屋一直闲置。退休后刘大爷想回村里住,请问刘大爷是否可以继续拥有原宅基地使用权?一、宅基地使用权一般只有农民集体成员才能取得《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主体和限制条件。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原则上来说,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7-08 11:53:05 文章热度:14228
        现在北京落户政策正在日趋完善,为了享受与北京当地人一样的福利待遇,很多非京人士都会选择在北京落户。落户北京可以通过投靠来实现,夫妻投靠是落户北京的一种方式。夫妻投靠落户北京条件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当夫妻双方有一人是北京户口的时候,可以通过夫妻投靠的方式让另一半落户北京,当然,这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的。夫妻投靠落户北京分以下几种情况。一、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入非农业户口㈠申请条件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随迁独生子女的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5-06 15:31:56 文章热度:12514
        现在的农村人有许多去城里打工或者考上大学后就不再回农村了,原农业户口居民迁移到城镇或是境外后转为非农业户口,那么农转非后宅基地怎么处理?会被集体收回吗?一、农转非后宅基地会被集体收回吗不一定会被收回。根据我国“房地一体”原则,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并不是由集体经济组织马上收回。因为宅基地所有权归存集体所有,农民只具有使用权,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建筑归农民所有,“房地一体”的原则认为房屋与土地是一个整体,所以,在房屋没有坍塌之前,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还是归农民所有,尽管现在的身份不是农民了。二、农转非后宅基地怎么处理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规定分两种情况...[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9-23 23:35:19 文章热度:4233
        如今一系列惠农富农的政策陆续出台,为农民增设了多种多样的惠农补贴,也使农民获得了实实在在的好处。这也直接导致许多非农业户口的人想“非转农”,那么非转农利与弊有哪些?申请书怎么写?一、非转农的“利”1、享受集体收益分配权,分红方面农民享有分配土地等集体经济利益。有些农村每年还实行年底分红政策,但如果你户口不在村里了,你就不能参加分红了。2、农民可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只要符合一户一宅政策,农民可以在自家宅基地建新房。农民一般有三种地,宅基地、承包地、林地,宅基地上可以建房,产权是无限期的只要宅基地是你的,房子就是你的。还有承包地、宅基地、林地的各种补贴,连近郊区的土地也或将升值,农村户口含金量直线提...[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24 14:02:12 文章热度:14293
        从今年五月起,西安市将实施城乡最低保障操作规程,凡持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为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决定,4月3日,西安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西安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根据《操作规程》,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06 08:51:21 文章热度:3871
        土地确权,这一关乎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一直在推进,河北也已经开始。我们之前也发过相关信息。承德广大农民关心,“我家的土地何时确权呢?”承德确定了一件大事,你家土地年底前完成确权!小编得到消息,今年年底前,承德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7月4日,承德市农牧局官网刊发消息,已经召开了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调度会议,市、县(市、区)土地确权登记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及业务股(站)长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经)工作部门要紧紧围绕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理论创新,坚决做到思想认识不放松、工作力度不减弱、工作质量不降低、任务目标不拖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把握主线、突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6 12:02:33 文章热度:28911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当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开始,国家将给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人颁发新证。这关系到村集体和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现以问答形式解答当前确权政策。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一问:土地二轮承包后,家庭内部农户分户后如何确权登记?答:对家庭内部因分家并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06 14:56:13 文章热度:103499
        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调整,农村户口的含金量却日渐凸显。所以,不仅农民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农村户口,如果需要非转农,那么非转农的七个条件就必须要满足。村委会同意是关键公安部门工作人员给出解释是,高校学生毕业后如找不到工作,可以把户口迁回老家。但从“非农业户口”再变成“农业户口”,首先要经过当地村委会同意接收才行。其实不管你是大学生还是普通的农村户口迁出人口,若想把户口迁回农村,一定要确保当地村委会肯接收你,否则,户口是肯定迁不回去的。一、“非转农”条件1.在城镇没有固定职业和居所的,跟随父母在农村生活的未婚人员。2.由于就读大中专院校或者技校而将户口“农转非”的,毕业后若没有合适工作回原籍的毕业生。3...[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14 15:12:30 文章热度:1810
        3月1日起,哈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开始施行,标志着哈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正式启动。今后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农民“市民化”。同时,只要在哈市买房或者租房的外来人员,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都可申请在哈落户。《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左右。统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推动人口与要素资源相匹配、城乡区域发展相协调。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哈市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围绕“三项核心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07 10:22:53 文章热度:6678
        农村宅基地的升值让很多人开始关注农村宅基地,并且很多城里人也想拥有宅基地。城里人如何才能获得农村宅基地?下面我们就从四个方面来谈谈这个问题。1、在1999年以前城镇居民使用的宅基地,可以进行登记确权;2、农民进城不再退地,原本属于农村户口且拥有宅基地;3、农村宅基地虽然不可继承但房屋可继承,在不允许翻盖、重建的条件下等房屋自然消失村集体才有权收回宅基地,也就说房屋不倒便属于继承人;4、将城镇户口转为农村户口,便可以在所在村集体内申请或购买宅基地。首先我们要知道的是农村的土地都是归集体所有的,想要获得本村的土地就必须是本村村民,城镇居民或其他村的村民是不能通过转让、购买等方式获得本村宅基地的。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25 15:57:35 文章热度:8454
        一、宅基地一般不得登记给城镇居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明文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特别强调“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因此一般情况下,宅基地不能登记给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居民。二、具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形的,宅基地可以登记给城镇居民1.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30 10:58:07 文章热度:5709
        海南发布户籍改革实施细则外省人员积分落户《海南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试行)》于9月29日公布,海南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省外来琼人员积分落户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也进一步放开。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113号)、《公安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4〕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全省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20 09:14:30 文章热度:1483
        北京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9月19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包括北京在内已经有30个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具体为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西、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黑龙江、吉林、辽宁、重庆、云南、甘肃、青海、福建、江苏、安徽、贵州、四川、新疆、宁夏、浙江、海南、内蒙古、天津、上海、北京,各地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各自有哪些权益?人口专家、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说,农业户口的权益,主要是宅基地和责任田,特别是在城市化过程中,通过拆迁,可以获得更多的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8 11:42:19 文章热度:1003
        目前各地正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但是在实践中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这就是有些宅基地因历史原因或者其他原因目前正由城镇居民使用,能否给其登记发证?哪些情形下能够为其登记发证?1宅基地一般不得登记给城镇居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4〕234号)明文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7〕71号)特别强调“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13 17:52:49 文章热度:1564
        户籍制度改革终于在天津落地!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3月22日下午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天津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天津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即将退出历史舞台。此外,本市居民在市内的户口迁移将更加自由,外地人在津落户也将更加方便。本市户籍制度如何改?按照中央户籍制度改革部署要求,本市《户改意见》提出,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实现城乡户籍登记“一元化”,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并加快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管理制度,逐步放开市内户口迁移限制...[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