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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收购价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小麦稻谷和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今年粮食收购价格分别为:小麦每斤1.18元,早籼稻每斤1.3元,中晚籼稻每斤1.36元,粳稻每斤1.5元,以上收购价对应的质量等级为三级。据介绍,2017年继续实行小麦最低价收购政策,小麦最低收购价与去年相同,依然是1.18元每斤(三等)。小麦收获前的一段时间最高价格已经涨到1.36元/斤(山东鲁西南地区价格),高出小麦最低保护价0.18元,1万斤小麦则可以多卖1800元。今年小麦已有最低收购价,虽然出于种种原因小麦真实收购价略微低于最低收购价,但有最低收购价作为保护后期小麦价格应会以上涨为主。

发布时间:2016-06-13 17:32:11 文章热度:1153
        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经国家批准,江苏省定于2016年6月3日起全面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18元。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当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掌握。小麦最低收购价的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小麦质量标准五等以上(含)。五等小麦具体质量指标为:容重710—73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10%以内。小麦收购计量按以下规定进行增扣量:以国标三等小麦质量指标为基础,水分含量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0%,低或高不足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02 17:02:39 文章热度:544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储粮湖北分公司等部门联合发文确定,我省自6月1日起在湖北省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为1.18元/斤。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16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非标准品小麦最低收购价的具体水平,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粮发〔2010〕178号)有关规定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自2016年6月1日至9月30日,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收储库点按照最低收购价在库内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2...[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7 08:45:21 文章热度:862
        今年国家对粮食收购政策有所变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六部门近日发布的2016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地区发布如下。执行地区:小麦主产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早籼稻主产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区);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主产区: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11省(区)。其中,三个品类都包括的区域有安徽和湖北两地。执行时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当年5月21日至9月30日;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当年7月16日至9月30日;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8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4 14:36:11 文章热度:601
        夏熟小麦开镰收割,根据2016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18元。5月20日,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办公厅主任由伟在中储粮夏粮收购通气会上表示,中储粮日前部署了2016年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全力落实国家收储政策。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4月初,国家发改委、粮食局等六部门印发《预案》),规定小麦主产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实行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政策,2016年生产的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每市斤1.18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执行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3 15:33:50 文章热度:1012
        河南小麦就要进入收割期,夏粮收购工作进入倒计时。5月22日,记者从中储粮河南分公司获悉,今年我省小麦最低收购价为每市斤1.18元,与去年一致。近日,根据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结合实际,我省制定了《河南省2016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方案》以国标三等粮为标准品,小麦、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市斤1.18元、1.38元、1.55元。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方案》规定:“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5月21日至9月30日。”收购启动前,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省粮食局、农发行将所有委托收储库点确定,并与委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3 15:04:12 文章热度:540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办公厅主任由伟20日表示,当前,夏粮即将从南到北逐步收获上市,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展开。由伟在中储粮夏粮收购通气会上说,今年,国家继续在主产区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中储粮日前部署了2016年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全力落实国家收储政策。“当前主产区市场价格在最低收购价附近或略低于最低收购价运行,预计新粮上市后,主产区全面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可能性较大。”由伟说。由伟表示,中储粮多措并举腾仓挖潜。加快中央储备粮的轮换进度,截至4月末已完成全年轮出计划的44%,进度较往年快13个百分点。加快建仓进度,预计小麦和稻谷收购期间,中储粮系统新建成500万吨仓容投入使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2 14:25:48 文章热度:1489
        近日,从国家粮食局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日前联合发布《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标准品的到库价,具体价格水平以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公布的当年最低收购价格为准。1、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预案》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当年5月21日至9月30日;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当年7月16日至9月30日;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江苏、安徽、江西、河南、...[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19 10:22:36 文章热度:56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财政厅(局)、农业厅(委、局)、物价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中储粮各分公司:《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预案的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小麦和稻谷执行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此外,油菜籽继续由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按照依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原则,积极开展市场化收购。请各地统筹采取地方储备油轮换吞吐、鼓励加工企业收购、支持品牌化生产经营等措施,切实抓好油菜籽收购工作,确保市场基本稳定。特此通知。附件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31 15:46:18 文章热度:1214
        2016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6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2016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和155元,早籼稻比2015年下调2元,中晚籼稻和粳稻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0-15 10:44:07 文章热度:829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6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粮食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以稳定粮食生产,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7-16 10:42:46 文章热度:746
        农业部近日公布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480号建议答复摘要》(下称《摘要》)显示,稻谷、小麦两个口粮品种应继续坚持最低收购价,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籽等品种要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决定性作用。《摘要》显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要求,立足我国国情、农情,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效”的原则,对不同品种实行差别化支持政策。对于稻谷、小麦两个口粮品种,应继续坚持最低收购价,但要改变价格刚性上调的市场预期,以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弱化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收入”功能,减少农民增收对粮食市场价格上涨的过度依赖,同时统筹运用好价格支持和补贴两个手段,保护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05 15:04:15 文章热度:2868
        目前,我市小麦收割进入尾声,夏粮收购工作将全面铺开。记者从市粮食局了解到,我市今年继续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三等小麦托市收购价为1.18元/斤,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当市场粮价恢复到最低收购价以上或预案执行时间结束,停止按最低收购价收购。2015年小麦收购工作全面展开,小麦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118元。收购工作将持续至6月20日。我市确定今年订单小麦(国标中等质量,下同)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118元,价外补贴23元,种粮大户收购环节直接补贴7元。   相关阅读:2015年山东省种粮大户补贴多少钱一亩?湖北正式启动《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2015年山东省小麦补贴 ...[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04 17:25:36 文章热度:1485
        近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湖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印发了《湖北省土地闲置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鄂土资规〔2015〕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一、《办法》出台的背景(一)闲置土地问题突出。一是全省闲置土地面积较大。在土地资源紧缺、不断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每寸土地”的形势下,我省一方面年度计划指标不够用,另一方面土地利用粗放,用得不好。2012我省清理出闲置土地面积达10.33万亩,近几年还在不断出现新的闲置土地。二是土地闲置费征收不到位。由于征收手段的局限性,土地闲置费征收困难,没有足额征收,漏缴欠缴现象比较普遍。征收土地闲置费是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重要手段...[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03 10:00:27 文章热度:1406
        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河南省启动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5〕88号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河南省启动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5〕209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5〕8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6月1日起在河南省启动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局2015年5月29日 相关阅读:2015年小麦良种补贴怎么发放?六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的通知》湖北正式启动《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6-02 14:24:05 文章热度:1823
        各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农委)、粮食局、物价局,农发行各市分行,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各直属企业:  为做好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粮食局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5〕80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切实做好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宣传引导,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收购工作顺利开展。按《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规定,中储粮山东分公司、...[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5-29 15:06:55 文章热度:787
        2015年5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农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联合下发《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江苏省宣布5月26日起启动《预案》。为帮助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国家最新粮食收购政策,更好地维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有关政策为大家进行解读。一、什么是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答: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是指为保护农民利益,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下实施的粮食价格调控政策。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确定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委托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粮食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的粮食。《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以下简...[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5-28 17:15:17 文章热度:1547
        2015年国家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公布,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8元,执行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2015年国家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规定,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价。执行最低收购价的粮食为2015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小麦以2015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小麦国家标准(GB1351-2008)执行。《2015年国家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当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5-25 16:00:09 文章热度:1086
        近日,发改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农业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对2015年小麦和稻谷的收购工作进行部署。根据该预案,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8元,执行该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执行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至9月30日。根据通知显示,2015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8元,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5元,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8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55元,均与2014年保持相同。此外,预案规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5-25 13:52:42 文章热度:803
        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收储的最低收购价粮食数量真实、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粮食,指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第二条执行本预案的小麦主产区为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6省;早籼稻主产区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5省(区);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主产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11省(区)。其他粮食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第三条在上述地区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企业为:(1)中储粮总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05-22 11:35:18 文章热度:2299
        2015小麦国家收购价您清楚吗?很多朋友都在咨询这方面的问题。下面为大家简单的解答一下:国家发改委公布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5年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比较效益、国际市场价格和粮食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8元,保持2014年水平不变"。2015小麦国家收购价相信您大致了解了。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更多农业政策方面的问题您可以随时【点击咨询】 延伸阅读:《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公布2015小麦补贴什么时候...[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