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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资产

       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镇街)、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农村集体资产的载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等。农村集体资产处置与分配,除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其归属是属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产归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属组(队)集体所有的资产仍归该组(队)成员集体所有。集体资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村集体所有财产。

发布时间:2018-03-02 11:14:40 文章热度:9620
        双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辽市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政发〔2017〕4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双辽市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双辽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5日双辽市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实施方案为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村集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实力,提升乡村经济、县域经济发展水平,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领,以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7 13:51:56 文章热度:7007
        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东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省市驻桂有关单位,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东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0日桂东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01 10:11:20 文章热度:1454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从2015年推进至今,这项改革最新进展怎样?给农民带来哪些收益?农村集体经济得到怎样发展?下一步改革又将有什么大动作?记者日前对此进行了采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紧迫任务据农业部调查,我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庞大,目前账面资产总额3.1万亿元,村均555.4万元。其中东部地区资产总额2.36万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6.1%。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资产如果不盘活整合,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和完善集体资产的治理体系,让农民分享改革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29 16:16:20 文章热度:1741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0号)要求,结合南京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着力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完善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提高存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2 11:08:46 文章热度:4974
        为积极稳妥推进海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日前,中共海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改革十大任务,为盘活海南省农村资源资产,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有力支撑。根据《意见》,海南省选定海口市琼山区和东方市作为国家改革试点县,2018年1月份在本区域内全面推开,10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其他市县2018年1月份启动改革试点,2018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在琼山区铺开试点工作,在秀英、龙华和美兰3个区每个区挑选3—5个村开展试点,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8 10:13:24 文章热度:1680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产权抵押权能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关于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产权抵押权能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1日关于继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产权抵押权能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精神,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权、收益权、有偿退出权及抵押权、担保权、继承权,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现结合柯城实际,就赋予农民...[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15 14:13:17 文章热度:7786
        中共吉林省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12月1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准确把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总体思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吉林振兴发展新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05 09:35:33 文章热度:2409
        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应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应县人民政府2017年9月5日应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稳妥推进应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和《山西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目标任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趋势、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04 09:13:33 文章热度:4987
        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1日表示,2018年将继续扩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将试点由现在的129个增加到300个。叶贞琴在安徽省天长市召开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总结交流会议上说,明年还将选择50个改革基础较好的地市和个别省开展整省整市试点,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扩大改革覆盖面,力争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2014年11月,农业部、中央农办、国家林业局确定在全国29个县(市、区)开展试点。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对推进改革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今年,这...[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1-27 11:36:44 文章热度:1751
        汉台区铺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铺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铺镇政发〔2017〕168号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现将《铺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汉台区铺镇人民政府2017年10月25日铺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稳步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安排如下:一、改革的目标要求及基本原则(一)改革的目标要求。推进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0 09:59:22 文章热度:2925
        日前,四川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从今年开始,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以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主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意见》强调,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同时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分类施策,试点先行,不搞齐步走、一刀切。我省将围绕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归属、科学确认成员身份、量化...[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0 09:13:53 文章热度:4171
        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农业厅联合举办关于贯彻落实《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实施意见》明确,力争2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力争到2020年底,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万元的达到全省总数的80%以上,基本消除“空壳村”,并培育一批经济强村。同时,《实施意见》提出,省财政将每年统筹安排3.5亿元以上,用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10月19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农业厅联合召开关于贯彻落实《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9 11:59:52 文章热度:1849
        10月16日,郑州市政府公布《郑州市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障农民集体资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按照目标任务,今年,全市启动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2018年至2019年,全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18年至2021年,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稳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2021年,全市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一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及探索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3 11:18:20 文章热度:886
        近日,安徽省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表示从今年开始,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那么具体是个什么情况?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安徽省提出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要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经营性资产股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1 10:51:24 文章热度:1474
        据农业部官网消息,10月10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联席会议召集人、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会上强调,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配套政策制定,开展重大政策调研督导,创造改革保障条件,形成改革创新合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准落细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会议指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后,中央部署的又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农村重大改革,是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我国基本经济制...[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1 09:22:12 文章热度:2536
        日前,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2 08:55:56 文章热度:99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由点及面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推荐,农业部、中央农办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100个县(市、区)为2017年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作为2015年确定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县,在完成好原有试点任务的基础上,承担新一轮改革试点任务。所有试点单位的试点时间到2018年底结束。农业部、中央农办要求各试点县(市、区)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重点在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06 10:12:34 文章热度:8243
        近日,国家税务局联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其中对农村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那么哪些税收有优惠政策呢?1.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解析:我们正在实现土地股份化,由过去代理农村集体土地的村委会,转移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转移的过程中,土地的产权就发生了变化。按照国家的规定,是要交纳契税,也就是土地使用税。这次国家明确免契税。2.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解析:在农村产权改革的时候,我们需要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27 17:25:38 文章热度:23580
        在我国农村,集体拥有土地66.9亿亩、各类账面资产2.86万亿元,但是当中大量资产要么处于“沉睡”,要么处于“混乱”,“集体资产去了哪里?属于谁?怎么分?”成为了不容忽视的问题。新推出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集体经营性资产将实行股份合作制,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将占有一定的股份共享集体收益。这将给不断改革的农村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对农民的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会给农民带来什么好处?可以这样说,将集体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到人就是给农民和集体资产进行“确权”,对农民的利益进行保障。普通农民往往对集体财产所知甚少,因此必须要明确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范围。农村集体资产包括:1.资源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7-10 09:33:00 文章热度:4314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现就有关契税、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一、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