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土地政策

甘肃省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3)

2016年03月18日 14:48 来源:白银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工作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保证工作顺利推进。市、县、乡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协调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土地流转工作动态,注意研究土地流转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协调、管理、指导和服务。

(二)加大扶持力度。市、县财政要加大扶持力度,从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各县区财政也要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支持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和仲裁机构软硬件建设,支持土地流转经营大户,保证土地流转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对符合产业发展规划、规模较大的土地规模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的经营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农牧、税务、工商、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在项目、技术、税收等方面对进行土地产业化规模经营的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给予倾斜和优惠;有关部门要对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通过项目扶持和科技、劳务培训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为进入二、三产业的农民转岗就业创造条件。

(三)强化信贷支持。各级金融部门要把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主体列入支持范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给予扶持,要把参与规模经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纳入融资担保机构服务的范围,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允许规模经营主体以联保等形式办理贷款。

(四)加强政策宣传。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切身利益,必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通过宣传中央和省上关于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农户认识到流转的是土地使用权,并不会丧失土地承包权,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主动性。要通过政策宣传、典型示范、权益保障等方法,解决农户的后顾之忧,调动农户利用土地流转政策增加收入的积极性;要使土地受让主体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既维护自身的利益,又要确保土地流转农户的利益。

白银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1日

附件

白银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领 导 小 组 名 单

组  长:卜发生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马志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李智明  市农牧局局长

成  员:杨茂栋  市发改委副主任

        雒焕忠  市财政局副局长

        苏顺余  市国土局副局长

        张长生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兴功  市水务局副局长、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杨旭东  市农牧局副局长

        车  华  市农行副行长

        郭有兰  市建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杨旭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日常工作。

 

关于甘肃省土地新政策,土流网小编为您推荐其相关文章:

甘肃省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管好用活土地资源的意见(试行)

甘肃省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

2015年甘肃定西市安定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招标公告

你可能感兴趣

最新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电话
    免费获取合作资料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美国优质土地都在这里

    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