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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淮南市财政局

官方网址:http://cz.hu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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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54-6669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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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与相关部门配合共同上报地方性税收及社会保险基金法规规章草案;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三)负责全市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市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拟订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监督市本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本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八)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


(九)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政策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本级财政支农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十)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全市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一)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国有资本收益的征收和监缴(不含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和市本级国有文化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及预算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陈永多党组书记、局长


杨勋敏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四鑫党组成员、副局长


管迎新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建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琳娜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仕兴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芮长海副调研员


戴冰副调研员


郭庆东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于天奎民生办主任


廖延伟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


王更生农村财政管理局局长


蒋锐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马利监督检查局(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局长(主任)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政务和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部分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电话:6667130●传真:6661363


(二)综合科


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国有土地出让政策;参与工资、物价、住房、国有土地使用等制度改革;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城市建设及维护资金的预算编制审核拨付工作;承担国有土地出让收支报表及廉租住房保障报表的统计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相关工作。


●电话:6667347


(三)税政条法科


组织起草地方性税收法规,提出税目税率调整及减免、退税的建议;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办理出口退税事项。


●电话:6667271


(四)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负责全市收支预算编制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编制全市财政年度收支决算草案;拟订全市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办法;承担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的具体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库、基础信息库管理工作。


●电话:6669281


(五)国库科


负责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及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管理市本级财政和预算单位帐户;负责总预算会计和预算外专户会计核算;负责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市本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与县(区)财政年终结算工作。


●电话:6667050


(六)行政科


承担行政、党派团体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牵头拟订行政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经费(包括外事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非贸易外汇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电话:6661901


(七)政法科


承担政法、军分区、武警、人防等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部门装备配备和统一着装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电话:6667395


(八)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按规定管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资金;制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电话:6667284


(九)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改革、交通、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生产、采煤沉陷、粮食、供销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项目安排;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电话:6667201


(十)农业科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电话:6667439


(十一)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市本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的编制、执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基金)的监督管理。


●电话:6667396


(十二)企业科


承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全市企业和有关行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贯彻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对企业的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电话:6667039


(十三)外资金融科


负责地方金融类机构财务监管;负责担保行业的监督管理;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我市协调配合的研究和实施工作;负责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及外国政府贷(赠)款的管理,承担项目申报、前期准备、配套资金落实、转贷(赠)、贷款回收及监督评价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类业务。


●电话:6667437


(十四)农村财政管理局


负责全市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政策制定及涉税案件的稽查;指导全市农村财政管理工作,拟订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指导、监督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有关涉农资金。


●电话:6667104


(十五)会计科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务工作和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全市会计电算化工作;承担市会计学会、市珠算协会工作。


●电话:6667427


(十六)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


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审核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事项;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草案;承担国有资本收益(不含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征收和监缴工作;指导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电话:6667457


(十七)监督检查局(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


拟定全市财政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办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全市会计信息质量;反映财政收支管理和重要财政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识别、项目策划和实施方案的评估论证,负责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承受力论证,审核PPP项目投资运营的回报补偿方式,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负责PPP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的指导和监管,落实本级政府负有支付义务的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统计监测PPP项目财政补贴支出,依法控制和防范财政风险。


●电话:6667311


(十八)政府采购科


拟订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办法并监督执行;拟订并调整市本级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审核监督市本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监督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指导全市政府采购工作。


●电话:6667820


(十九)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定和执行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项目的申报、评估、审批、检查、竣工验收工作。


●电话:6667325


(二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全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与相关部门拟订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办法;承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承办市农村综合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的有关工作。


●电话:6667486


(二十一)民生工程办公室


承担各项民生工程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审定民生工程政策措施的实施办法;拟订民生工程资金筹集、分配方案,会同有关方面制定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协调解决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研究提请市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定的重大事项;承担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


●电话:6667954


(二十二)绩效评价科


研究制定全市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评价体系;拟定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电话:6667292


(二十三)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等工作。


●电话:6667313


(二十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订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承担市本级非税收入的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审核、汇编工作;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市本级非税收入征收业务费的提取、使用及有关财务核算;管理财政票据;指导县(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电话:6669291


(二十五)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文明创建、计划生育工作。


●电话:6664717


(二十六)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组(监察室)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


●电话:6667156


(二十七)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承担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资金审核、支付、会计核算、动态监控及系统维护工作;承担市本级工资统发和工资统发库管理工作。


●电话:665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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