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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宣城市财政局

官方网址:http://czj.xuanche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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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和执行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编制全市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全市各项财政收支,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款;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审核汇编财务收支计划和决算。


(三)管理和监督有关项目投资、科技、环保等基金并办理资金的拨付;参与研究拟订我市贯彻国家重要商品流通领域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意见;管理和拨补重要商品储备补贴资金和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


(四)管理和监督全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城市住房支出和土地出让支出;参与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贸、科教、住房、土地、医疗、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改革;管理市本级非税收入资金和负责非税收入收缴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监督全市彩票发行。


(五)负责财政对农业投入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本级财政支农资金使用和全市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农业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资金。


(六)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人员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七)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八)负责全市国债管理工作和地方证券、金融、保险等机构的财务监管工作;管理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负责全市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党政机关外事经费和旅游发展项目资金;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组织引导、政策宣传、资金监管、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市民生工程的协调、调度、督查、考核、宣传以及资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领导信息介绍

党组书记、局长王华同志,主持全面工作,主管预算科(国库科)。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施怀中同志,协助王华同志负责局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经济建设科、外经科(农险办)、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信息中心、财政评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少彬同志,分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农业科、农村财政管理局、企业科、会计科、监督检查局(税政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先锋同志,分管行财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社会保障科、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政府采购科、协管预算科。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陈斌同志,主管纪检监察工作。


总会计师刘成同志,分管国库科、综合科(津补贴办公室)、民生工程办公室,负责投融资办、债务办具体工作。


副调研员张敏生同志协助施怀中同志分管外经科(农险办)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人教科)


负责政务和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教育培训、劳资、财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核、文明创建及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全局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科


牵头市级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指导县市区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统一监制和管理全市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票据,医疗票据和往来结算票据;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承担水利基金、土地出让金、住房基金、公积金以及廉租住房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市彩票监管。


(三)预算科


负责预算编制、管理。拟订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汇总编报全市、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负责市级综合财政预算的调整;负责市对宣州区和开发区财政的转移支付工作;分析报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指导县级预算管理工作等。


(四)国库科


负责预算执行。拟订市本级国库管理办法,制定财政性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汇总编报全市、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办理财政年终结算工作;负责市对宣州区、开发区资金调度工作;指导县级国库工作等。


(五)行财科


提出市级部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审核部门专项资金项目建议,提出预算安排,监督预算执行;拟订实施公共财政支出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措施和政策建议;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财务制度和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办法并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办理部门、单位财务决算。


(六)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审核资产配置;按规定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等事项;监督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指导下级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社会保障科


参与全市社会保障政策、制度的研究和制定;会同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管理财政性社会救灾、抚恤救济、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财务和资金(基金);审核提出部门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制定部门(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监督其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八)农业科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政策;制定全市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市本级农业方面的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审核提出部门农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审核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监管其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对农口部门的农业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九)农村财政管理局


指导全市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拟订乡镇财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办法;指导监督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承办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贯彻执行农业综合开发相关政策;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评估、审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管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十一)经济建设科


管理财政支持经济建设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国债资金和风险基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监管;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在审核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的基础上,提出部门年度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并监管其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负责市级重点项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筹集,并按相关规定对财政基建项目进行监管。


(十二)企业科


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解决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重大的财政政策,调研国家重大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相关的财政专项资金;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三)外经科


办理世行、亚行、国家开发银行(政府信用)、外国政府等项目及旅游发展资金、侨属企业贴息资金项目的财务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协调、资金监管、监督检查、政策研究、方案制订等工作;负责下岗失业职工小额担保贴息、与外省相邻县域的担保公司的担保贴费及地方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担保公司)财务监管等基础性工作。


(十四)会计科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监督和管理会计工作;管理会计人员和会计从业资格,组织实施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市财政会计学会、市珠算协会工作。


(十五)监督检查局(税政法规科)


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监督的法规、政策和制度;监督市级预算执行;直接监督检查市级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工作,并对查出的问题依法处理;组织实施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情况进行核查;办理财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及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宜,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负责财政依法行政的有关事项,监督检查财政、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实施;受理对违反财政税收法令、政策、制度的重大举报事宜;负责调处涉及市级单位的产权纠纷和行政仲裁。


(十六)政府采购科


拟订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办法并监督执行;审核监督市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监督市级政府采购活动;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对进口产品采购进行审批;负责市级政府采购统计与分析;处理政府采购工作中的投诉事项。


(十七)行政审批科


受理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业务,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的审批;负责市级财政票据管理和购领;负责本部门所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转报项目的受理审核。


(十八)民生工程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市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相关政策及配套措施;研究落实民生工程的资金筹集、分配方案,组织对民生工程资金筹措、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生工程督查、检查、考核和宣传工作,协调推进全市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承担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机关纪检(监察)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关于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履行职责。


市财政局下属机构:


(一)非税收入管理局


主要职能: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指导县市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负责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的收支稽查。


(二)国库支付中心


主要职能:统一受理预算单位汇总的用款申请;对预算单位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审核、拨付、核算和监督管理;按照政府收支分类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建立帐册管理体系;建立支付信息数据库,向有关部门提供查询全面、及时、准确的支付信息。


(三)财政信息中心


主要职能:负责市级财政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市级“金财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财政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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