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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漳州市财政局

官方网址:http://zzsczj.zhangzhou.gov.cn

联系方式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022925(办公室)


0596-2027910(会计科-会计咨询电话)


传真:0596-2023932


值班室:0596-2023925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有关财税政策、法规,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制定和执行本市有关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


(二)拟定和执行漳州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它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节经济和综合使用预算内外财力的建议;拟定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市财政工作,指导县(市、区)制定合理的县乡财政体制。


(四)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决算。


(五)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和指导农业“四税”收入;管理市本级各项财政收入。


(六)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公路建设资金和城市建设资金等。


(七)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拟定和执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制度。


(八)拟定和执行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审批全市专控商品;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全市政府采购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九)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十)拟定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监管国有资本变动事宜,监缴国有资本受益;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资产评估业务;监管国有企业、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


(十一)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属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市级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科技三项费用。


(十二)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结算、竣工决算审查。


(十三)负责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


(十四)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五)拟定和执行我市政府债务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境外贷款(融资)的对外谈判与磋商业务以及借、用、还的管理工作。


(十六)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管理国债兑付。


(十七)管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十八)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拟定、指导全市会计委派制工作,管理会计委派人员;指导、监督代理会计记帐工作。


(十九)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制度的情况;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二十)负责指导、督促全市财政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


(二十一)管理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作。


(二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沈永祥


职务: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黄云山


职务: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


游婉瑜


职务: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军


职务: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陈番来


职务: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高文叶


职务: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陈通元


职务: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主要职能


综合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保密、信访、保卫和日常考勤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和政府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车辆管理、食堂管理、公务接待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主要职能


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工资核定、审批工作以及学历更改、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的审批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向上级业务部门报送财政部门机构编制、人员变化等情况;负责全市财政系统人教报表的布置、编制及汇总,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报表的编制及汇总;承办人员调动、招考录用、退休手续及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政审和报批事宜;负责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人事档案和计生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证、法人证、代码证年检变更的审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预算科


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和市本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参与政府债务政策研究及有关协调工作;分析报告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参与审定市直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审查、批复市直部门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决算;指导县乡财政预算管理;承担与省财政厅、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牵头落实市审计局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提出的有关工作等。


(四)国库科


组织实施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分析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市直部门决算,编制市级财政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专户;负责市直部门单位预算内外收支银行开户的审核报批;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


(五)行政政法科


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制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会同行政、公检法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六)教科文科


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制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拟定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提出优化事业支出结构的建议;会同教育、科学、文化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制(修)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参与事业单位收费项目的审批和标准的确定等。


(七)经济建设科


牵头与市计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负责管理国家物资、粮食、食糖、化肥、医药等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性补贴;会同计划、经贸、粮食、交通、建设、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制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评估、概算审查和招投标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决算审核并核准其竣工财务决算等。


(八)农业科


负责研究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制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农口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会同农、林、水、渔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九)社会保障科


参与我市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制订;提出市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会同劳动保障、卫生、民政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十)外经科


拟订有关涉外的财政政策;拟定国有外贸、外经、旅游、外商投资和境外企业以及涉外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组织实施上述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对转让行为进行监管;负责上述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工作,监交国有资产收益;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管理外事和涉外经费;拟定外事活动有关费用开支标准;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境外企业中方财务人员的委派工作等。


(十一)企业科


参与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改革的研究;参与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的研究;牵头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对转让行为进行监管;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负责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本金的基础管理工作,监交国有资产收益,并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草案;负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农业、外经科分管企业除外);办理市级挖潜改造资金,管理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并对资金使用追踪问效;负责市财政直接拨付市属企业的亏损补贴和税收返还等支出项目的管理;参与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等有关政策的研究制订和实施;参与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改革等工作,并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县(市、区)企业资产及其财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补助县(市、区)的专项经费等。


(十二)综合科


负责重要财税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协调;负责提出工资、价格、住房和国有土地、海域使用制度调整改革和其他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负责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核上报,参与标准的确定;统一监制和管理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单位收款及罚没票据的使用和核销;拟定彩票管理制度,审核和下达彩票发行计划,监管彩票市场;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分析工作等。


(十三)外债科(挂"漳州市利用世行亚行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各级政府外债的统一归口管理;研究和分析国际财经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境外融资贷款等贷款项目和联合融资项目的磋商、谈判与签约业务,以及对外偿还、对内回收和相应的资金管理;研究拟定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境外融资贷款及对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的业务政策和管理规定;编制利用政府外债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库,做好筛选上报工作;负责公路建设资金筹资、票据及资金专户管理;负责公路车辆通行费财务管理等。


(十四)农税科(挂"漳州市农业税收征收局"牌子)


负责全市农业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税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业税收法规政策,并做好组织宣传工作;负责管理农业税收减免指标、征收经费、农税附加;负责市本级契税直征工作;组织全市的农税稽查;受理并依法查处农业税收案件;负责领发农业税收票证和农税制服等。


(十五)会计科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具体办法;指导和管理全市社会审计工作;负责全国注册会计师统考漳州考区的考务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负责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市会计职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漳州分校的教学工作;拟定会计委派制度的具体政策、办法;组织市直单位的会计委派,管理和指导全市的会计委派工作;集中管理委派人员的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对委派人员的监督、考核和业务培训等。


(十六)监督检查科(挂"漳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牌子)


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和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监督检查局内各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等。


组织、协调财税法规以及其它涉及财政有关法规的落实;审核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负责调解处理涉及市直单位的产权纠纷并依法进行行政仲裁;参与财政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草案的审核,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管理有关国家赔偿经费;组织全市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实施中央统一立法的工商税收和农业税收;审定有关税收减免、退税、返还等。


(十七)机关党委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检查督促所属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育、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八)税政条法科


税政工作的主要职责:会同税务机关及时、准确地做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2、做好本级财政部门权限内的减免税和税收收入退库的审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资格认定工作;参与税制改革研究,搞好基础性调研工作;参与税收收入计划的研究安排工作;做好税制改革、重大税收政策对当地财政经济影响的测算分析工作,并向本级政府提出积极应对的具体建议措施;收集整理本地区财税机关审批的各类减免税数据资料;加强税收政策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参与地税系统经费管理;做好各项税源普查、调查工作;做好包括关税及进口税收在内的各项税收政策宣传、咨询工作;对本地区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生产和贸易企业提出的调整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进行审核、协调和汇总上报;做好关税基础信息收集工作,开展调研,及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条法工作的主要职责:法规管理;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


(十九)漳州市龙池开发区财政分局。


漳州市财政局龙池分局根据漳州市编委会2009年30号文批复成立,为漳州市财政局内设独立科级法人单位。分局人员由漳州财政局选派,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龙海市财政局派驻人员,共同管理龙池财政工作。龙池分局直接服务龙池开发区的发展,主要职能是负责办理财政收支业务,统筹财政资金拨付;编制开发区预决算,行使管理国库库款;协调财政收入部门工作,了解掌握开发区财务情况;办理地方级财力分成清算,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法律法规赋予财政部门的其他职能。


二、挂靠单位


(一)漳州市人民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审批或转报全市各级政府采购主体、企业单位和中央、省及外省驻漳单位的专控商品;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监管,并负责组织查处违控事项,抑制铺张浪费行为;建立健全专控商品档案。


(二)漳州市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草拟政府采购政策和办法,制定具体措施;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统计分析;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审定供应商投标资格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代理资格;组织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宣传及人员培训,指导县(市、区)的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协调和受理市级政府采购中的异议和投诉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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