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政局/龙岩市财政局

名称:龙岩市财政局

官方网址:http://czj.longyan.gov.cn

联系方式

电话:0597-2324352 


传真:0597-2320398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乘坐K15路K26路K33路到中山公园下车步行19米


乘坐K3路到中山公园(松涛小学)下车步行21米


乘坐22路23路6路K12路K15路K17路K21路K26路K27路K31路K33路K37路K3路K6路K7路K8路K9路到北市场下车步行151米


乘坐K3路到中山公园(松涛小学)下车步行157米


乘坐6路K15路K27路K33路K6路K7路到龙岩一中下车步行219米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财税地方性法规、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规章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与县(市、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制度。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承接省财政厅下放的专项转移支付具体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的职责。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监管彩票资金使用。


(四)贯彻执行中央、全省的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制定和执行市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市级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控、购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控购方面的违法违规事项。


(五)负责研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再评价;组织、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和本级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七)在省赋予我市税收管理权限范围内,提出地方税立法计划、地方税种的增减和税目、税率的调整建议;参与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提出税收政策的建议;根据预算的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监督管理;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制定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全市政府外债,制度债务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和执行会计委派制度,指导和管理会计委派工作。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规范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四)贯彻落实农村综合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牵头起草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和资金分配监督资金使用;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郑锦兴(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财政局全面工作。


马素明(党组成员、调研员):协助局长分管税政条法科(含行政审批科)、政府采购办、控办、政策研究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政会计珠算学会,分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物采购招投标代理公司、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邱思敏(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外经金融科、教科文科。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刘建生(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行政政法科、农业科、会计科。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永河(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国库科、绩效管理科、债务管理科、社保科、国库支付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苏雄丰(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人事教育科、企业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机关党委、工青妇、老干部、关工委工作、资产管理中心,协助市金融办主任管理市金融办工作,分管汇金公司、龙盛担保公司。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邓升贵(科技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综合科、农村综合改革科、票据中心、信息中心、农业综合开发办。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春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主管局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监督检查科。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冯树卿(调研员):完成局长交办的专项工作。


徐初纯(副调研员):协助局长分管预算科、经建科、投资评审中心、PPP管理中心。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班子成员实行AB岗工作制,马素明、邱思敏互为AB岗,刘建生、王春英互为AB岗,陈永河、徐初纯互为AB岗,苏雄丰、邓升贵互为AB岗。

组织结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和督办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网上审批和绩效评估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7-2324352


2、人事教育科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职工服务等工作;指导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和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2329110


3、综合科(加挂非税收入征管科牌子)


承担交通、住房、票据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研究提出工资、津贴等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提出住房改革政策,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市级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参与彩票市场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参与承办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承担我市煤炭、铁矿石、稀土等重要资源准运凭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会同交通等部门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公路建设债权债务;承担市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拟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督对口管理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审核和批复对口管理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检查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与管理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总编制市直部门和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负责市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开展非税收入征缴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工作。


联系电话:0597-2322053


4、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研究提出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预算的措施建议;代编全市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编制年度市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办理市级预算调整事项;参与并提出重要财税改革方案的研究和调研;承担市直部门综合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统计分析全市财政供养人员状况;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办理财政上下级结算;指导县(市、区)财政预算管理;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市对下财政转移支付工作;负责税务部门经费管理;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以及审计部门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的有关工作等。


联系电话:0597-3398609


5、国库科


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市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指导县(市、区)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做好全市及本级收支预算执行进度的统计、编报和分析工作;编制市级财政决算、汇总全市财政决算;统一管理市级财政的国库收、付和市级财政按规定在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负责市直预算单位银行开户的审核报批;组织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市级财政周转金的清收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联系电话:0597-2991509


6、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拟订市级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研究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7-2323168


7、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体广播、宣传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597-2991522


8、经济建设科


牵头与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提出粮食、供销、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年度预算以及国债、基本建设、地方铁路、城市建设等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有关工作;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监督对口管理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审核和批复对口管理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承担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国家粮油储备等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副食品基金、菜蓝子工程、供销社、粮食企业、城发集团的财务管理;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市级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负责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协调与管理;参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评估以及投资概算的确定和招投标工作;参与市级工程预算定额的制定和价格指数的调整、工程费标准的核定等。


联系电话:0597-3398611


9、农业科


承担农办、农业、林业、水利、水产与渔业、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政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联系电话:0597-2324973


10、社会保障科


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政策、制度;提出并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算草案;负责办理社会保障基(资)金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及报表编制;协调组织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研究提出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残联、老干部管理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安排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负责监督联系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及专户的核算、管理和监督;负责企业离休干部“两费”的筹集和支出管理;研究拟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财务制度;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考评;协助联系部门(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制订联系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负责联系部门的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7-2324348


11、外经金融科(加挂世行亚行贷款办公室牌子)


拟订有关涉外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外经贸、外事、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外经贸、外商投资和境外企业以及涉外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及联合年检工作;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执行外事活动及各类因公临时和长期出国出境人员工资及生活待遇标准和有关费用开支标准;组织实施地方金融机构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评估、产权变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基础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和地方金融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工作;负责对担保机构实施财务监管等;参与整顿金融秩序;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监督管理的职责。


联系电话:0597-2991526


12、企业科


参与促进全市工业、流通产业发展政策的研究;参与市属工业、内贸企业财务的监管工作;负责促进市级工业、流通产业发展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国有企业结构调整资金、企业改制与破产准备金和市本级财政对外投资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收支的监管;负责市经贸委系统、市国资委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预决算的批复;负责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预决算的批复;负责全市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统计编报和全市规模以上非公企业月份财务快报的统计编报工作;指导县(市、区)财政做好财政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7-2321577


13、会计科(加挂会计委派科、行政审批科牌子)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对全市会计行业组织进行指导和监督;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组织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参与管理全市社会审计工作;管理和监督全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全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负责初级(市本级)、中级(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其他会计人才培训;负责组织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会计从业资格和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审核及其考试考务工作,负责全市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审核工作;负责代理记帐机构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指导全市会计电算化培训、考试工作,选择并确定全市范围内会计电算化的考试点,组织会计电算化考试;指导市会计学会和珠算协会的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的会计委派工作。拟定会计集中核算和会计委派制度的具体政策、办法;组织市直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为主的会计委派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的会计委派制工作;集中管理会计核算和委派人员的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对会计集中核算和委派人员的监督、考核和业务培训;负责财政行政审批有关事项。


联系电话:0597-2212380


14、税政条法科


负责协调税务部门做好全市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做好各项税源普查、调查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税源状况及其变化,对当地财政经济影响的重大税收政策进行测算分析并提出应对的具体措施和建议;监督检查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的资格认定等工作;负责全市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及管理工作;参与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财政行政复议、诉讼、处罚及产权纠纷调处、仲裁等有关工作,组织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管理国家赔偿经费及赔付;做好全市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并负责实施;组织负责财政法律、法规培训及考试工作。


联系电话:0597-2991689


15、监督检查科


负责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受理违反财经法规的举报事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监督检查本级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各单位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财政局机关内部各科室执行财经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以及局属事(企)业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负责企业一般增值税先征后返的审核、上报和退付工作等。


联系电话:0597-2324948


16、农村综合改革科(加挂龙岩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各顶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债务清理化解、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等财政支农政策。


联系电话:0597-2324829


17、龙岩市人民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制定政府采购规章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审查、批复和全市政府采购情况统计分析;编制政府采购目录;负责市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业务考核和监管;对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进行审核;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和专家库;组织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宣传及人员培训;指导县采购工作;协调和受理市级政府采购中的异议和投诉事项,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联系电话:0597-3398621


18、龙岩市人民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


执行省控办有关控购管理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控商品管理办法。拟定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办法。转报审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国有股份占主导地位企业、中央和省属驻龙岩单位申购各类小汽车,审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央和省属驻龙岩单位申购双排座小货车。制定全市专控商品年度审批指标,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执行。填报全市专控商品审批执行情况报表。建立健全全市专控商品审批档案。收回处置(调配、拍卖、报废)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超编和超期使用公务用车。


联系电话:0597-2239689


19、债务管理科


承担中央专项借款管理工作;负责外国政府贷款借、用、还全过程的管理;负责全市各级政府外债的统一归口管理;承担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和联合融资项目的磋商、谈判与签约业务,以及对外偿还、对内回收和相应的资金管理;编制利用政府外债中长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库,做好筛选上报工作等;负责亚行农业项目贷款资金的管理,参与亚行农业贷款资金项目的论证,建立亚行贷款资金专用帐户,审查确认项目年度亚行资金使用计划,组织项目还贷工作等。


联系电话:0597-2339786


20、绩效管理科


负责研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对重点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再评价;组织、指导下级财政部门和本级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参与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联系电话:0597-3396980


2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


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中央、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全市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牵头研究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参与市财政局各业务科编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和审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资产处置、资产出租和产权变动等事项。按规定权限审批市级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担保等事项。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包括“中心”在内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向市政府和省财政厅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97-3398675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597-2366585


监察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597-2320040


(二)直属事业单位


1、龙岩市财政信息中心


负责本部门各类信息系统的规划与实施,计算机培训、开发、维护、管理。


联系电话:0597-2991533


2、龙岩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配合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预算单位设立支出总账及分类账管理系统,具体负责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核算、网络系统维护、国债与国库资金管理、提供预算实际支付情况查询以及监督检查等。


联系电话:0597-2311595


3、龙岩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财政票据年度用票计划的汇总编报、组织调运工作;市级财政票据库存管理工作,市级用票单位及县(市、区)财政票据的领购发放工作,市级用票单位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核对、缴销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煤炭准运证、铁矿石准运凭单年度用票计划的汇总编报、组织调运、库存管理、按计划发放及使用情况的核对、缴销等日常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597-2331996


4、龙岩市财政政策研究所


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年度本局的政策调研建议,并负责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本局的全市性重点课题和部门牵头的重点课题调研任务的组织实施;向省财政厅提出年度本局的政策调研建议,并负责省财政厅下达给本局的全省财政系统重大课题调研任务的组织实施;参与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有关部门牵头需要本局协助的重点课题调研;根据财政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领导、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协助有关业务科室开展政策调研;指导所辖县(市、区)财政部门开展政策调研;负责由本局主办的内部刊物《闽西财会》的组稿、编审、发行等工作。


联系电话:0597-2991502


5、龙岩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接受市财政局委托主要负责:对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和审查;对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参与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审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出具评审意见,作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拨款和财务核销的主要依据;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97-2231330


6、龙岩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建立健全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营运制度;优化资产配置、盘活闲置资产;组织开展经营性资产公开对外招租,并按合同(协议)规定按时收取租金;做好经营性资产维护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改制企业存量资产处置、遗留问题处理及留守机构精简整合等工作。

龙岩市财政局电话、龙岩市财政局网站、地图等信息均来源相关网站,如有不准确之处,麻烦发邮件到tuiguang@tuliu.com
基础信息 公交线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