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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吉林省物价局

官方网址:http://wjj.jl.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60号

电话:0431-88512358

邮箱:wjjf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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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物价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省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价格和收费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监测、预测、分析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调控意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保持价格稳定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省级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管理;制定、公布地方价格管理目录,拟订涉及有关经济调控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指导全省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检查处理商品价格和收费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受理价格处罚的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五)组织指导全省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的成本调查工作。


(六)指导、监督下级人民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本省与邻省之间、省级业务部门之间、市(州)之间和市(州)与部门之间的价格争议。


(七)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评估、鉴证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局党组书记、局  长:孙德华

主持吉林省物价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长青

协助局长分管局机关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市场价格监管处、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吉林省价格检查局(吉林省反价格垄断局、吉林省价格举报受理中心)、吉林省价格认证中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今光

协助局长分管局机关综合调控处、价格一处、价格二处;直属单位:吉林省价格监测中心;吉林省价格学会。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  宏

协助局长分管局机关办公室(人事处)、收费管理处;直属单位:吉林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吉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吉林省物价局机关服务中心。

组织结构

办公室(人事处)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省物价检查专项行政编制;负责局机关及直属行政机构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综合调控处

监测、预测、分析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调控意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管理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稳定商品、服务价格以及减少市场价格波动的建议;拟订全省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公布地方价格管理目录,拟订涉及宏观调控的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全省物价干部培训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评估、鉴证工作。


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起草综合性价格法规草案和规章;负责全省价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办理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监督工作;负责全省价格行政执法的督查工作。

根据国家关于价格和收费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价格和收费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论证、审查、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物价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价格一处

负责除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医药以外的商品价格管理;拟订相关商品价格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拟订相关商品价格改革方案和管理、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对相关行业和企业实行价格政策指导;指导地方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本省与邻省之间、省级业务部门之间、市(州)之间和市(州)与部门之间的价格争议。


价格二处

负责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医药的价格管理;起草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医药价格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拟订全省相关价格改革方案和管理、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省直有关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医药价格管理工作。


收费管理处

组织起草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制定颁布收费标准;负责全省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及收费价格的制定;提出省政府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政府物价主管部门的收费管理工作。


市场价格监管处

拟订市场调节价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督办法;制定和实施经营者价格行为规则,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价格自律,协调价格争议;负责市场价格预警和应急工作;组织开展明码标价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工作;负责反价格垄断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直属单位

吉林省价格检查局(吉林省反价格垄断局、吉林省价格举报受理中心)

依法查处省直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价格违法行为及中省直企事业单位的价格违法案件;总结推广价格检查工作经验;负责全省价格检查工作调查研究;参与我省价格检查的立法工作;负责全省价格检查工作的业务培训和全省价格监督检查统计工作。负责全省价格举报受理和价格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吉林省物价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负责国家指定的农产品调查任务(主要包括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售粮情况、农户购买生产资料情况以及农牧产品的生产产出成本以及农民收益情况等),为国家制定农产品价格政策提供依据;负责对政府管理的价格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及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调查和监审,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对重要、特殊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利润水平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公布;承办吉林省物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价格监测中心

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调查分析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供求变化情况,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加强价格预测并适时提出预警建议。


吉林省价格认证中心

受司法、行政部门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重大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和仲裁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标的的价格进行鉴定;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正认定;对有争议的财产价格鉴定结论和社会中介机构的价格评估进行复核裁定。


吉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

在省物价局的统一领导下,对省内大、中城市的副食品价格进行监测,适时提出运用省级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的意见;负责省级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缴、管理,并提出使用意见;受省物价局委托,对全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投放使用情况进行规范和监督,保证基金的使用效果。


吉林省物价局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为机关政务、行政、生活等方面服务的职责,为保障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各项劳务和技术服务;组织机关分流人员创办经济实体;集中管理局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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