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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东营市财政局

官方网址:http://dyczj.dongying.gov.cn

联系方式

0546-8331296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全市税政管理工作,拟订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制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十)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二)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十三)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四)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五)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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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东营市府前街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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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信息介绍

郝吉虎同志: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科。


李中元同志: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国库科、农业科、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协助分管预算科。


薛在山同志:局党组成员、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主持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教科文科、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市级公务仓管理科。


隋振明同志:局党组成员、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分管综合科、经济建设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信息中心。


盖士珍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人事科、社会保障科、机关党办、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隋向村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行政政法科、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会务、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财政科研工作;负责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科(挂市清理规范津贴办公室牌子,政府购买服务办公室与其合署)


综合科: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草拟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草拟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制定财政票据管理规章制度。


政府购买服务办公室: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及相关绩效评价制度,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标准体系和基本流程,审核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及计划,研究制定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指导县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四)法规税政科


草拟有关财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各部门草拟的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市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草拟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办省财政厅交办的关税有关事项。


(五)预算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与其合署)


预算科: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深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工作。


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草拟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评估、预警和监控政府债务风险状况;编制全市和市级年度政府债务收支计划,承担政府性债务的预算管理和政府融平台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提供公共服务新机制;指导、考核市以下地方财政性债务预算管理工作。


(六)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草拟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核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罚(没)款许可证;负责审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设;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兑付有关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草拟相关财政政策;草拟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八)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草拟相关财政政策;草拟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草拟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九)经济建设科


承担工业、交通、资源、环保、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草拟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草拟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


(十)农业科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草拟相关财政政策;草拟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十一)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草拟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草拟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二)企业科


承担商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草拟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收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有关培训;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三)金融与国际合作科(挂市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办公室牌子)


草拟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草拟担保业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研究分析涉外财经问题,负责我市与国(境)外财经交往与合作事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承担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基层财政管理科


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草拟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村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全市“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


(十五)会计科


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草拟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十六)市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


草拟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执行及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七)预算绩效管理科


研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拟订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和政策措施;建立、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库、社会中介库、专家库和项目绩效等级评定库;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八)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挂市清产核资办公室牌子)


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对企业进行经营业绩考核;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编制、执行等工作;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等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负责公物拍卖机构资格审批的申报工作;负责市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依法对县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草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清产核资工作。


(十九)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拟订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组织审核县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的试点方案;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牵头组织全市农村公益事业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参与研究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研究解决有关农村税费改革遗留问题;提出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建设的政策建议;研究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及基层组织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农村基础公益设施不断完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直属单位

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根据东编发〔2012〕94号文件批复,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归口我局管理,正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职责任务:研究制定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政策;负责全市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项目管理和票据管理;负责非税收入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分析,对执行单位收入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负责市级非税收入的监缴、管理、减免审核和稽查;负责市级政府统筹资金计划的编制和提取;负责执行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电话:8337656


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东编发〔2012〕94号文件及东编办发〔2012〕71号文件批复,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为市政府直属,归口我局管理,正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编报国家、省立项的年度开发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考察评估、计划编报、立项审查、工程监督、竣工验收和运行管护;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统计和业务培训;研究提出土地开发治理、多种经营及农业科技项目立项的有关措施建议;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引用外资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统筹安排、分配使用、检查监督和有偿资金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8331597


东营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根据东编发〔2012〕94号文件批复,东营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为财政局所属的,副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具体管理支付中心账户,统一办理各单位经费收支及往来款项收付等业务的审核结算;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统一发放及工资等相关资金的结算和会计核算,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法定款项;负责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结算;对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支出事项进行审核监督,定期公布预算执行情况;管理财政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办理支付中心会计核算;参与制定并执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开支标准。


联系电话:8329951


东营市住房资金管理办公室


根据东编发〔2012〕94号文件及东编发〔2014〕36号文件批复,市住房管理办公室为市财政局所属的,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受市财政局委托,代表财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共同行使住房公积金监督职能,参与有关公积金管理政策、规定的制定;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对住房公积金财政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审批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决算和管理费用预决算;参与研究拟订我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融资计划,对相关项目进行经济预测分析和效益评价;承担重大投融资项目评审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提出初步评审意见;组织协调重大投融资事项,负责投融资资产运营,为县区政府开展相关投资融资活动提供业务指导与咨询。


联系电话:8332375


东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根据东编发〔2012〕94号文件批复,东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财政局所属的,副县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职责任务: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以及项目后评价进行审核,对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进行可行性论证、资金专项核查、跟踪问效管理、经济效益分析。


联系电话:8331680


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根据东编发〔2012〕94号文件批复,为市财政局所属的,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职责任务:拟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拟定年度市级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市级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审核,采购方式审批;承担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聘用专家管理、投诉处理、市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业务指导等工作。


联系电话:8330716


东营市财政信息中心


根据东编发〔2012〕94号文件批复,东营市财政信息中心为财政局所属的,正科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职责任务: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市财政计算机网络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承担财政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建设和运行维护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及办公自动化设备运行维护工作。


联系电话:833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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