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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菏泽市物价局

官方网址:http://www.hzwjj.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菏泽市长江路999号

电话:0530-5899513/5899500

邮编:274000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菏泽市物价局附近的公交站:

市实验小学南校区、国贸中心(银座商城)、华平小区、亨通园、中达尚城、亨通园(和平路口)、和平路口、国贸中心、金润家园。


菏泽市物价局附近的公交车:

16路、26路、12路、48路、23路、13路、21路、12路、13路、50外环、50内环。

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市价格工作规划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承担运用价格政策杠杆引导资源配置,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的责任。


(三)按照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全市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四)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


(五)拟订全市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市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六)负责全市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发布市场价格信息,拟订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建立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意见,拟订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风险基金。


(七)负责价格评估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任,负责反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价格与收费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处理价格和收费争议;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及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党组书记、局 长:马长安

主持市物价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俊华

分管价格监督检查局,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守存

分管价格管理科、综合法规科、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成本调查监审科、价格监测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振明

分管收费管理办公室、价格认证中心,协助局长抓机关党组织建设和文体活动。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联系电话:办公室 0530-5899500 

      人事科 0530-5899558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物价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牌子)

联系电话:0530-5899515

拟订全市价格工作规划和改革方案,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政策建议,拟订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拟订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风险基金;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价格听证工作;承担反价格垄断有关工作;承担价格宣传工作。


三、价格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0-5899512

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范围,提出调整全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意见;协调、平衡省授权县区管理的商品及服务价格;承担重要商品储备价格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粮食等农产品价格政策;承担有关价格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


四、成本调查监审科

联系电话:0530-5899523

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制定价格前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承担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五、市收费管理办公室

(一)经营服务与房地产价格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0-5899520

负责国家和省有关经营服务与房地产价格方面的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工作;拟定全市经营服务与房地产价格改革方案、管理原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服务性价格目录的贯彻落实;负责服务价格登记证的年度审验工作;负责经营服务性价格情况调研工作;承担服务性价格宣传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经营服务价格公示工作;承担有关经营服务性价格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监督上述有关服务价格与房地产价格政策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执行。


(二)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挂审批服务科牌子)

联系电话: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 0530-5899519

      审批服务科 0530-5165878

负责涉价审批事项的受理、初审和审批职责;负责收费许可证、服务价格登记证核发职责;负责省授权范围内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准;负责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职责;拟定并实施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管理原则;负责市收费管理办公室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工作;负责收费许可证的年度审验职责;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调研职责;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宣传职责;配合有关部门提出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审批项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乱收费行为进行治理整顿,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职责;承担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争议的协调处理职责;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职责;负责监督上述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执行。


六、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联系电话:综合科 0530-5899538  

      价格检查科 0530-5899581

      收费检查科 0530-5899582

     价格举报中心 0530-5899535、12358

为市物价局直属行政机构,内设综合科、价格检查科、收费检查科、价格举报中心,行政编制20名,配备局长1名(副县级),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副局长2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全市执行价格与收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管理工作,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组织指导明码标价、价格诚信工作;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七、价格认证中心

联系电话:0530-5899565

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仲裁、行政执法机关或机构的委托,办理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及经济纠纷活动中涉及到的标的价格鉴证认定业务;受理社会经济活动中价格行为行为合理、合法性鉴证认证业务;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承担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价格鉴证师注册初审等行政许可的基础性工作;办理价格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相关工作。


八、价格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0530-5899526

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常规与应急监测、监测分析、专项调查及数据发布工作,按照省物价局要求组织实施《山东省价格检测报告制度》及在我市的应急价格监测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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