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3号济宁市政府院内2号楼
电话:0537-2967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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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宿舍、运河宾馆、贵和购物共青团店、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童医院、市委、市中医院、经纬大厦、市中医院、市环卫处、人民公园、北门小区、潘家大楼、秦庄市场、红十字会复明医院、市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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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价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的价格政策规定和价格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的建议,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
(三)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拟订在全市执行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四)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
(五)按照国家、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全市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六)负责全市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发布市场价格信息;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向市政府提出使用建议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粮食风险基金。
(七)负责全市价格评估和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及监督管理工作,对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进行初审。
(八)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责任,负责反价格垄断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价格与收费违法行为,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处理价格和收费争议;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及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美华
主持市物价局全面工作
调研员:李承智
协助王美华同志处理局日常业务工作,分管价格调节基金、价格认证等方面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马保国
分管办公室、收费管理、价格监测等方面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裴虎
分管价格管理、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启文
分管综合法规、成本监审、党务、纪检监察等方面的工作。
办公室
电话:2967766
传真:2967766
办公:市政府院内2号楼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信访、档案、保密、督查、保卫、会议组织、后勤保障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并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人事科
电话:2966197
传真:2967766
办公:市政府院内2号楼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党群等工作;指导全市物价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综合法规科
电话:2967463
传真:2967463
办公:市政府院内2号楼
拟订授权范围内价格管理的政策规定;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的建议;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拟订在全市执行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承担全市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工作,提出调控市场价格的建议;负责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管理市级粮食风险基金;承担价格听证和价格宣传工作。
价格管理科
电话:2785018
传真:2785028
办公:富华园小区5楼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制定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作价原则、作价办法,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研究提出全市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建议,负责国家、省有关资源性产品、药品、重要农产品、交通运输等商品或服务价格政策的落实工作;协调平衡市授权各县(市、区)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指导协调部门价格管理工作;承担重要商品储备价格管理和实施粮食最低保护价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价格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政府直管经营用房和其它公用住房租金、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物业管理收费及浮动幅度进行定价。
收费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牌子)
电话:2785025
传真:2785025
办公:富华园小区5楼
承办全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的有关工作,颁发和管理收费许可证并定期审验;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内容和定价范围,提出有关医疗、教育、有线数字电视、房地产、旅游、收费公路、重要交通运输等商品或服务价格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顿乱收费,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费改税工作;承担有关价格与收费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
成本监审科
电话:2785026
传真;2785026
办公:富华园小区5楼
按照成本调查、监审办法及成本监审目录,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制定价格前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工作;承担重要商品和服务社会平均成本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
案件复议科
电话:2785016
传真:2785015
办公:富华园小区4楼
负责反价格垄断有关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价格监督检查案卷的归档、保管、业务统计和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分析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形势,研究对策措施。
价格检查科
电话:2785017
传真:2785015
办公:富华园小区4楼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研究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协调解决检查中出现的政策问题;根据管辖权限,查处全市价格违法案件。
收费检查科
电话:2785016
传真:2785015
办公:富华园小区4楼
承担组织实施全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研究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协调解决检查中出现的政策问题;根据管辖权限,查处全市价格违法案件。
基层科
电话:2785017
传真:2785015
办公:富华园小区4楼
组织开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和明码标价工作;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指导和协调群众价格监督组织和行业价格监督组织工作;承担全市价格社会监督、信用建设和价格举报工作,负责全市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电话:2785015
传真:2785015
办公:富华园小区4楼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负责对全市执行价格与收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管理工作,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组织指导明码标价、价格诚信工作;指导经营者、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自律工作。
市成本调查队
电话:2785008
传真:2785026
办公:富华园小区5楼
负责全市的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规划指导全市物价系统的价格信息及网络建设,对价格管理权限范围内项目进行成本监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进行价格分析及预测报告,为政府及本局进行价格决策提供价格监测数据和价格预测预警建议,及时了解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收集、统计、报送、发布有关价格信息,预测和预警价格发展趋势,开展价格咨询服务。
市价格认证中心
电话:2785007
传真:2785003
办公:富华园小区3楼
对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重大案件中涉及的各种标的价值进行鉴定; 受省价格认证中心的委托,承担全市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的复核裁定任务; 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 承办省物价局交办的“价格鉴证师注册”及“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三项行政许可项目的初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价格认证中心系统的业务工作,以及价格鉴证队伍的建设等;办理市物价局授权的其他相关工作。
价格举报中心
电话:12358
传真:2785015
办公:富华园小区4楼
受理举报人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以及上级机关交办和其他部门转办的价格举报件,按照政策法规规定办理价格举报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
电话:2967064
传真:2967064
办公:市政府院内2号楼
研究制定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审核、监督,相关信息发布;减、免、缓缴价格调节基金的审批;指导县市区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