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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各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办法;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四)根据市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财政票据;贯彻实施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督彩票市场规范运作,管理彩票资金。
(六)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国有资产,指导监督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八)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按规定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的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王 凌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预算科、人事科工作;
周美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市财政干校校长
主持干教中心工作,分管担保中心、综合科、文教行政科、社会保障科工作;
李尊富 党组成员、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经理
主持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全面工作;
纪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国资办、监督检查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经济建设科、农业科、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
房翠萍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王凌同志分管预算科工作,分管法规税政科、国库科、基层财政管理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中心;
王国勤 党组成员、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主持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工作
张振新 总会计师
协助王凌同志分管办公室工作,分管企业科、会计处、投资评审中心、市政府购买服务和预算绩效管理处、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