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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德州市财政局

官方网址:http://www.czjdz.gov.cn

联系方式

0534-238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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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财务会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综合协调财源建设工作;拟订市与县(市、区)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市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四)负责全市税政管理工作;负责财税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出补充、修改、完善财税法规的建议;负责财税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审核、备案工作;根据市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地方性税收政策建议。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和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七)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和跟踪问效;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工作;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开展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资质管理,指导和监督其业务活动;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四)具体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战士平、王德才、常青、牛洪春、孙军强、高东玲、李荣章、杨志坚、王进宝、朱恩鹤、苏文正、杜占军、张凤元、姚宏芬、张黎光、孟曰鹏、万里莹、从胜强、孙勇、解潇囡、万劢、刘红、马建新、高霞、曹洁清、张雁凌、郭磊、李耀国、王莉、唐珂、马玲玲、俞勇、曹鲁、李彦杰、赵书霞、张振新、陈颖、孙涛、车洪裕、李志鹏、王英、赵媛、田金凤、王亚玮、张春霞、王秀芸、盛桂敏、宋振风、陈秀丽、刘凯、程琳、郭全昌、王立合、任茜、马宝来、刘晓蕾、刘爱华、殷俊羡、李宝德、樊艳娜、王洪亮、李民、张平、刘志明、冯秀丽、朱昌国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挂信息中心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电、网络和信息宣传、机要通信、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管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科(挂市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牌子)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和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制定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三)法规科


对财税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补充、修改、完善的建议;拟订有关财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对市政府各部门草拟的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税方面的条款进行审核;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行政处罚的法制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四)税政科


提出实施税制改革和地方性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以及对市级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性特案减免税等重大事项的建议;提出关税和进口税收政策建议;拟订市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办关税方面的有关工作;承办权限内的税收减免、退税审查工作;负责地方税务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五)预算科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承担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市对县(市、区)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六)国库科


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和贯彻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兑付有关工作。


(七)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八)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研究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


(九)经济建设科


承担工业、交通、资源、环保、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基本建设有关项目资金;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参与协调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


(十)农业科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行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十一)社会保障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政策;提出所联系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预算安排建议,审核其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汇总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二)企业科


参与研究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并提出调整建议;研究拟订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有关支持企业改革发展的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反映《企业财务通则》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监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十三)金融与国际合作科(挂市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办公室牌子)


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担保业相关政策、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研究分析涉外财经问题,负责我市与国(境)外财经交往与合作事宜;参与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负责农业保险、小额担保贷款补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和项目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基层财政管理科


负责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拟订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监督管理村级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全市“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


(十五)会计科


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六)行政事业资产科(挂市清产核资办公室牌子)


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七)人事教育科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八)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拟订全市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市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


负责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制度及管理办法;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对预算部门和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立、变更、撤销、使用和管理实施监督;受理违反财税法规、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举报事宜,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指导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市财源建设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财源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编制执行全市财源建设专项支出及支持企业发展资金预算;综合协调财源建设工作;监督各项政策措施和扶持资金的贯彻落实,对全市财源建设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动态管理全市及重点行业、重点项目财源状况;对市直单位和县(市、区)财源建设工作进行分类指导和目标考核。


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草案和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措施建议。


2、执行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组织实施国有产权界定与登记、转让、授权经营、资产评估等工作。


3、审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监管资本运营机构,考核国有资产运营和保值增值状况。


4、管理国有股股权,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5、会同有关部门监管产权交易,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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