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105路165路到北石路铜川路下车步行185米
乘坐323路340路561路62路717路740路到武宁路真北路下车步行228米
乘坐62路727路到真北路武宁路下车步行330米
乘坐105路到北石路大渡河路下车步行343米
乘坐62路750路到真北路铜川路下车步行344米
1、贯彻执行国家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以及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市局工作要求制定辖区内综合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市局授权,负责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及应急救援工作;
3、负责辖区内食品消费环节(包括餐饮业、食堂等),以及保健品(包括化妆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监督管理;
4、负责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开办、许可和变更审批,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5、负责辖区内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许可和变更审批,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负责对辖区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特种药械的监管;
7、负责监督检查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质量。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药品包装材料、医疗器械及其它违法行为;
8、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实施;
9、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吴乃义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分管干部人事、计划财务工作。
黄干调研员、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分管药品稽查科工作。
周文伟 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办公室、药品监管科工作。
吴福荣 党组成员、普陀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党支部书记
分管党建工作。
赖树生 普陀区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党支部副书记
分管监督所工作。
办公室
职责:
1、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督办;
2、负责人事、档案、文秘、信息、保密、统计、公文处理工作;
3、负责国有资产管理、预算、财务、资金管理等工作;
4、负责会议组织、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机关日常事务工作;
5、负责处理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
6、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做好组织、纪检监、宣传、精神文明工作;
7、负责组织分局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科
职责:
1、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
2、负责制定分局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年度抽样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
3、负责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及其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4、负责受理、查处涉及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质量的投诉、举报;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管;
6、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药品监管科
职责:
1、负责本区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管;
2、负责本区药品经营零售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许可、变更、换证工作;
3、负责药品和医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工作;
4、负责本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上报工作;
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监察科
职责:
1、负责本区食品安全领导组织的日常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本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工作。定期收集有关部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3、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依法行使本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管理的综合监督办法、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6、负责协调处理涉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的投诉、举报;
7、依法组织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事故的查处;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