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地址:北京市延庆县香苑街6号
邮政编码:102100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各科室部门办公电话:
办公室:69101119
传真:69101119
纪检监察科:69102420
地籍科(地质矿产科):69148682
综合科(执法监察科):69142384
土地利用科(耕保征地科):69148683
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69178676
土地利用事务中心:69102604
土地整理储备中心:69188977,69175945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69102557
全程办事代理办公室:69102345
(一)贯彻国家及北京市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认真实施土地基本国策、国土资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
(二)负责编制、修订本县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等专项规划,编制、修订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籍管理,组织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动态监测、地籍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土地权属管理,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负责基本农田保护、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耕地保护、集体土地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和占用耕地建设项目的占补平衡措施。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依法负责国有土地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并依法负责有关费用征收和使用的管理;负责市国土局交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依法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组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备案等工作;负责矿产资源有关费用征收、使用的管理。
(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监测、保护工作,承担市国土局交办的地热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设管理,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业务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九)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方面的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十)承办市国土局和延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姓名:刘亚利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分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姓名:徐智
职务:党组成员、调研员
牵头不动产登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国土所工作;分管地籍科、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和市国土局延庆分局第一、二、三、四、五国土资源管理所。
姓名:房秀利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土地整理储备、土地利用及财务工作;分管土地利用科(耕地保护科)、财务科、土地整理备分中心、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姓名:孙仲军
职务: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主管纪检监察、人事、党群、工会、行政管理、信访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科(政工科)。
姓名:李淑华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土地规划、预审、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地质公园、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综合科、地质矿产科。
姓名:王山峰
职务:副调研员
世界园艺博览会延庆筹备办挂职交流;协助做好土地储备工作。
姓名:王金海
职务:副调研员
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协助管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和市国土局延庆分局第一、二、三、四、五国土资源管理所。
姓名:赵雪松
职务:副调研员
负责地籍、不动产事务登记工作;协助管理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地籍科。
姓名:朱文华
职务:副调研员
负责新闻宣传、网站管理、信息公开、网络建设工作;协助管理办公室、土地整理工作。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办公室(财务科):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建议、议案、提案、档案、保密、外事、接待联络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督察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负责日常会计核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资源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工作。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纪检监察科:
专门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和纪检监察工作。具体包括:政风行风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商业贿赂、610工作、党务工作、工会工作、妇女工作、计生工作、团组织工作、双创工作、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工作及干部职工文化体育娱乐活动等工作。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综合科(执法监察科):
负责本机关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的综合协调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管理的行政许可申请,核发各项行政许可证书;负责有关国土资源管理业务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编制、修订本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建设用地预审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方面的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助市国土局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地籍科(地质矿产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籍管理工作,组织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动态监测等工作;负责土地权属管理工作,依法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等工作;负责矿产资源有关费用代征、使用的管理;负责地质勘察活动、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承担市国土局交办的地热资源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地下水质环境监测站、网的管理;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土地利用科(耕保征地科):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管理、建设用地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北京市延庆县土地出让计划负责本级土地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用途管制工作;负责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的监督管理,调处土地征用安置补偿争议;负责耕地保护、集体土地保护、集体土地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和计划工作;负责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的管理工作。
北京市延庆县土地权属登记事务中心: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土地权属登记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国土资源方面的科技、信息化建设管理及事务性工作;负责地籍档案事务性管理工作;负责地藉及变更调查工作;负责土地权属地类确认的事务性工作;按照权限,负责各种数据、图表等管理工作。
北京市延庆县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分局交办的辖区内土地征用、划拨、出让、地价评审等土地行政管理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延庆县分中心: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土地储备资源的调查、统计和分析;组织实施北京市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土地一级开发计划中涉及本县的计划;负责土地入市交易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规划和计划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占用耕地建设项目的占补平衡的实施工作;承担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开发复垦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北京市延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
按照管理权限,依法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土地的执法监督工作;查处有关违法案件;负责信访工作。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延庆分局第一、二、三、四、五国土资源管理所:
负责辖区内土地、地质矿产基础性管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配合市局、分局开展各项执法监察工作、查处违法案件;对国土资源利用情况进行动态巡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重大案件逐级上报;配合市局、分局做好信访工作;对辖区内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查、统计,并进行动态监测;协助分局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项国土资源专项规划;完成上级交办的地籍管理和权属登记发证等基础性工作;按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占用、宅基地审批前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分局做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划定、保护、管理工作;协助土地整理部门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对辖区内矿产资源进行调查管理,对利用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对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统计分析上报有关数据;做好与各行政科室及有关事业单位的联系、沟通、衔接等工作,完成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