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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鸡西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2015.jixi.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劳动路46号

邮编:158100

传真:0467—239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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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市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拟订全市价格调控目标,负责全市价格宣传工作。


(二)承担全市价格调控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全市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测、分析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发布价格信息和价格公告;对全市有价单位进行调查研究,为市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等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拟订地方性价格管理的规章制度草案;负责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受理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复查、复核价格信访事项。


(四)按照管理权限,协助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域内国家、省管的商品价格;制定市管商品价格和收费价格及其作价原则和办法,对拟调整的商品价格依法进行审核、审批;制定应急预案,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采取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差率控制、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价格干预措施,遏制价格突发事件;制定市管和审核报批省管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委托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发放、审验《收费许可证》。


(五)组织指导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协调解决检查中跨区域的价格违法案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受理价格举报,审理价格违法案件;监督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的执行;监督下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情况;组织开展价格社会监督和公共服务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承担对省、市联合及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初审工作;负责价格认证和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

(七)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各部门之间的价格争议;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物价系统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担反价格垄断执法责任。根据省物价监督管理局的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负责有关价格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进行反价格垄断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和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安排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局  长:李  波

负责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主管组织、人事及财务工作。


副局长:李国良

负责价格宏观调控和物价业务工作。主管价格调控科、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经营收费管理科、商品价格管理科、收费许可证审验发放中心。


纪检组长:迟明海

负责纪检监察、行风评议、作风建设工作。主管支部、工会。


副局长:宋丽杰

负责常务、监督检查、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主管办公室、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科、经营收费监督检查科、商品价格监督检查科、反垄断和市场监管科、价格举报办公室、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


副调研员:李本东

负责价格公共服务、价格认证、法制建设、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主管价格认证中心、成本调查监审局、法规科、价格协会。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李继龙

电话:2357153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印鉴管理,负责后勤服务工作(资产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车辆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人事工作(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管理、劳动工资、医保社保、社会福利、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信息安全、信访、保密、档案、史志)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信息网硬件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文明建设和物价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做好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


(二)价格调控科

负责人:李欣然

电话:2355549

负责综合调研,制定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措施、实施方案;负责价格监测工作,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分析掌握动态,预测价格走势,提出价格调控对策和建议;负责价格政策及价格工作的宣传报导、新闻发布及信息网软件建设和信息更新与运行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编发《鸡西物价》简报,及时总结推广价格监督管理经验;协助办公室做好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


(三)法规科

负责人:刘  红

电话:2371997

负责全市价格监督管理法制建设;负责对起草修订有关价格监督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文件进行审核、监督、上报、执行;负责商品和收费价格制定程序合法性的审理和价格违法案件查处程序的监督;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物价系统价格执法案卷的评查和监督执法文书的规范工作;负责本级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市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培训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对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价格、收费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


(四)商品价格管理科

负责人:栗玉梅

电话:2351987

负责石油(含液化石油气)、医药、电力、煤炭、工业用盐(含食盐)、民爆器材等价格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和调整市管的供热、管道液化气、管道煤气、医院制剂、救护车、送血车、医院病房取暖、医院病房空调降温、特需医疗服务、农电二次发行等价格;协调处理部门与部门、县(市)区与部门之间的商品价格争议,平衡地区间的合理差价。


(五)行政事业收费管理科

负责人:赵艳华

电话:2356248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省管收费拟调整前省委托调查、协调申报工作;协调处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争议;负责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解答和咨询;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公安、司法、技术监督、工商、国土、建设等绝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等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中介服务收费,IC卡、中小学课本价格,粮食、烤烟、化肥种子价格,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自来水价格、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和全部涉水价格的管理。 


(六)经营收费管理科

负责人:张  敏

电话:2362881

负责交通、铁路、旅游、广电、邮政、通信系统的经营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经营性收费的调研论证,拟订市管经营收费政策、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审核市管经营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受理省局委托的我市范围内有关经营性收费的测算、审核、报批等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有关经营性收费方面的争议;负责有关经营性收费方面的政策解答咨询。负责垃圾处理费、供热工程配套费、燃气工程配套费、入户费等各项建设系统和供电设施工程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及报批工作。


(七)商品价格监督检查科

负责人:常 顺

电话:2359695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负责查处下级政府、市直部门、和地方企事业单位的价格违法案件;在受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情况下,对辖区内的中省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商品价格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协调跨区,县的重大商品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商品价格重大举报案件;开展商品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检查范围与商品价格科职责分工相对应。


(八)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科

负责人:邹  慧

电话:2383952

负责组织指导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负责查处下级政府、市直部门、地方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收费违法案件;在受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情况下,对辖区内的中省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类收费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协调跨区、县的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下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查处重大收费违法案件;承办行政事业收费重大举报案件;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监督工作。检查范围与行政事业收费科职责分工相对应。


(九)经营收费监督检查科

负责人:张伟明

电话:2397626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经营服务类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负责查处下级政府直属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类价格、收费违法案件;在受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情况下,对辖区内的中省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类价格、收费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协调本辖区跨县(市)区、跨部门的经营服务类价格、收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经营服务类价格、收费重大价格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全面开展经营性收费社会监督工作。检查范围与经营收费科职责分工相对应。


(十)反垄断和市场监管科

负责人:李德臣

电话:2383935

负责对全市市场价格反垄断执法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反不正当价格行为专项检查,负责全市不正当价格垄断行为的初步认定和查处;在受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情况下,对辖区内的中省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垄断违法案件进行查处;承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价格行为规范工作,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收费价格公示制度,承办价格垄断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举报案件;负责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有关综合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开展全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组织指导行业物价管理制度建设和物价员队伍建设;负责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


(十一)价格举报办公室

负责人:王双友

电话:2353078

受理全市辖区内价格举报案件、价格政策咨询、案件处理、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县区举报案件的督办,对交办的案件负责协调处理;负责价格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负责“12358”价格举报平台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负责价格标签的设计、印刷、销售对帐工作。

直属单位

(一)收费许可证审验发放中心

负责人:赵启昌

电话:2355672

负责《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负责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发放和归档工作;负责收费许可证年度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基层收费许可证业务指导工作;负责收费许可证变更工作,对不及时变更和不按时参加年度审验的单位实施处罚。


(二)价格认证中心

负责人:王苏越

电话:2357723

负责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初审工作;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行政、刑事、民事、经济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接受委托对各类有形和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进行价格认证,主要包括依法对国有资产、房产、地产价格的认证,对各类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价格的认证,对抵押物、拍卖物、过期无主物、留置物及保险理赔物等物品价格的认证;负责价格认证、鉴定材料整理、建档工作。


(三)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

负责人:江志坚

电话:2397389

负责价调基金政策、制度、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市本级价调基金的征收,按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目标组织征收工作;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和监督工作,根据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范围,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平抑物价,稳定市场的作用,根据市场价格变化的特点,提出使用价格调节基金的政策建议和使用方案,做好相应的论证审核工作。对市本级病害肉补贴审核工作。对市政府批准使用的价格调节基金进行跟踪监督;负责全市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工作,对价格调节基金的财务、票据、使用情况的管理工作。负责对三县(市)价调基金指导工作。


(四)成本调查监审局

负责人:何晓波

电话:2397216

负责全市价格成本调查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成本调查年度工作安排,组织实施我市农业成本调查项目的常规、直报、专项调查和临时性调查工作。指导、监测和检查成本调查对象的成本资料登记、审核和上报工作;负责成本监审目录中本级价格主管部门监审权限范围内制定价格前的成本监审具体事务,负责成本监审目录中本级价格主管部门监审权限范围内定期监审工作;负责成本调查与成本监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监审档案立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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