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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鹤岗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hgswjj.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向阳区东解放路与站前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电话:0468-345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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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价格工作方针政策;制定我市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价格改革实施方案;拟订我市价格调控目标;负责全市价格宣传工作。


二、拟定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监督指导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负责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作。


三、承担全市价格调控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建立全市价格监测体系;监测、预测、分析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化情况;发布价格信息和价格公告。根据市场价格动态,提出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措施和建议,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提出本级行政区域内重要商品价格提价申报、调价备案、差率控制、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价格干预措施和应急预案,遏制价格突发事件;拟定市管商品价格和服务性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发放、审验《收费许可证》。


五、组织开展全市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协调解决检查中跨地区的价格违法案件,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监督县级价格主管部门价格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价格社会监督和公共服务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农产品、工业品和重要服务项目成本调查;承担对市管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负责全市价格评估认证工作;负责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县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本市与邻市之间、市级业务部门之间、市县之间、市县与部门之间的价格争议。


九、承办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局长:姜言志

主持物价全面工作,主管局办公室。主抓财务、人事工作。1.行使局长职责;2.负责履行全局各部门的工作职能。


副局长:欧阳立新

主抓收费监督检查科、商品价格监督检查科、市场监管科、举报信访工作。1.协助局长开展工作;2.负责履行分管部门的工作职能;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刘来长

主抓全局纪检、宣传工作,综合科、商品价格管理科、成本调查科。1.协助局长开展工作;2.负责履行分管部门的工作职能;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调研员:田卓夫

主抓价格认证中心、收费管理科。1.协助局长、副局长开展工作;2.负责履行分管部门的工作职能;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结构

价格调控科

负责制定价格年度规划,起草综合性文件和材料;负责拟定全市价格调控工作实施方案,提出调控的对策和建议;负责全市价格监督管理法制建设,起草修订有关价格监督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价格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界定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负责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商品和收费价格制定程序合法性的审理、价格违法案件的审理、处罚监督工作;负责价格执法案卷的评查和监督执法文书的规范工作。


综合指导科

负责价格政策及法规的宣传报导、新闻发布及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价格社会监督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收费价格公示制度;负责制定价格管理制度和物价队伍建设;负责价格举报、信访事项受理工作,承办一般价格举报案件的协调、督察、督办和价格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有关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对县级价格工作的指导。


商品价格管理科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工农产品价格改革方案和调定价格方案;负责组织价格决策听证工作,提出相关商品价格干预、调控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市际间的相关价格,协调处理部门与部门、市县与部门之间的商品价格争议。


收费管理科

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政策,对市拟出台和调整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调查、测算和申报工作;负责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政策解答和咨询。审验、发放《收费许可证》;负责国家和省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落实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行政事业收费和经营性收费方面的争议。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不合理收费。


收费监督检查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实施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协调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社会监督工作。


商品价格监督检查科

负责组织全市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实施检查员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负责行政区域内商品价格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协调跨区域的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开展商品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市场监管科

负责对放开商品价格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对市场调节价商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串通、价格欺诈、哄抬 组织实施;负责对列入市管成本监审目录和国家、省授权实行成本监审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定价前期监审和定期监审工作,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政策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全市工农产品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农产品成本的常规调查、专项调查和直报调查工作。


成本调查科

负责制定全市价格成本调查工作制度、计划、方案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列入市管成本监审目录和国家、省授权实行成本监审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调定价前期监审和定期监审工作,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政策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全市工农产品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工农产品成本的常规调查、专项调查和直报调查工作。


价格认证中心

接受国家机关委托,对各类案件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认证;对各类有形和无形资产、各种劳务进行价格评估;面向社会为生产经营者、各类组织和公民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接受委托,为部门、行业或企业的调定价工作提供前期调研和可行性研究咨询;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协助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做好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指导本行政区内价格事务所的业务工作;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办理其他涉及价格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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