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伊春市伊春区通河路93号
电话:0458—360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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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校、文化宫、绿磨盘、伊春一百、一百、清真寺、信合、中心街、永兴小区、伊春商城(盟科)、商城、邮电大厦、公安分局、二粮店、八大局、军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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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路、2路、3路、1路、4路、6路、7路等。
负责制定农产品成本调查计划,分析变化原因;负责对列入监审目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承担上级部门委托的成本监审任务,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提供成本依据;负责成本档案管理,建立成本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下级部门的成本工作。
局长:张传增
主持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李康平
主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定调价成本监审、农产品成本调查、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和管理与使用等工作。分管成本调查监察科、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
副局长:戴春阳
主管价格监督检查、市长专线办理、网民在线交流、价格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场监管科、商品价格监督检查科、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科、经营收费监督检查科。
副局长:王晓健
主管工农产品价格管理、提价备案与申报、价格认证等方面工作。分管价格管理科、价格认证中心。
纪检组长:盖艳俊
主管党务、党风廉政建设、行风、信访、定价目录、史志、政务公开、价格信息与宣传、工会、价格协会、机关建设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科、机关支部、监察室。
副调研员:聂向新
主管行政复议、诉讼、普法、价格监测、物价网站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法规科、价格监测中心。
副调研员:秦志军
主管文秘、财务、档案、保密、公务员管理、安全保卫、公共应急、人事工资福利、后勤保障、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收费许可证等方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收费管理科。
(一)办公室:0458-3602398
负责机关印鉴、文电、会议、安全保卫、保密、档案管理和对外接洽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审计、资产管理、劳动工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负责全市物价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价格调控科:0458-3600461
拟定综合性价格政策;编制全市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拟订全市价格调控工作实施方案;承担价格政策和价格工作的宣传报导、信息与信息安全、新闻发布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年鉴续编工作;负责情况综合、调查研究、起草综合性文件和材料。
(三)商品价格管理科:0458-3604195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管商品价格政策;拟订市管商品价格管理的政策措施、商品价格改革方案和调定价方案;负责对相关商品价格实行价格干预措施;负责有关价格政策解答和咨询;负责协调价格争议与价格衔接工作;负责为企业提供价格服务;指导下级价格主管部门业务工作。
(四)收费管理科:0458-3602087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收费标准拟调整前的调查协调、组织听证等工作;负责制定《黑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的市管的收费标准;负责收费许可证的审验和换证、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汇总、上报工作;协调处理收费方面的争议;负责收费政策的解答和咨询;负责清理不合理收费。
(五)法规科:0458-3605156
负责全市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培训工作;依法界定有关价格违法行为;负责本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办理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价格举报、信访事项受理工作;负责价格举报案件督察督办工作和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负责对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办理举报案件的监督指导;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综合、统计及案卷管理工作。
(六)市场监管科:0458-3610050
负责对市场价格垄断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调查、认定和查处本区域内的价格垄断行为和案件;承办价格垄断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举报案件;承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价格行为规范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市场价格专项检查;组织指导全市价格社会监督和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诚信建设工作;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负责价格标签的监制管理工作。
(七)商品价格监督检查科:0458-3610080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实施价格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政策界限,负责查处下级政府、市直部门、中省直和地方企事业单位的价格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的重大价格违法案件查处;承办重大价格举报案件;开展商品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八)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科:0458-3610010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查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中省直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和事业单位,以及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收费违法案件;协调区域间、跨部门的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承办重大行政事业收费举报案件;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监督工作。
(九)经营收费监督检查科:0458-3605897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经营服务类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查处下级政府、市直部门、中省直和地方企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类价格、收费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跨部门的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经营性收费重大价格举报案件;开展经营性收费社会监督工作。
(十)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0458-3605156
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工作,制定年度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和投放使用计划;负责对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工作的指导、宣传、培训、财务审计;负责对提请使用基金的项目进行论证和审批工作,根据副食品价格变动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出平抑市场物价的补贴方案。
(十一)成本调查监审科:0458-3601213
负责制定农产品成本调查计划,分析变化原因;负责对列入监审目录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定、调价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承担上级部门委托的成本监审任务,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提供成本依据;负责成本档案管理,建立成本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下级部门的成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