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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迁市物价局

官方网址:http://wjj.suqian.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7号

电话:0527-84357205

邮箱:jssqw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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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校、公安局、市公安局、府苑小区、新园小区、府苑小区、便民方舟、市委党校、市交通局、府前小区北门、妇产医院、府前小区、金鹏国际、新园小区、妇幼保健所、府苑小区东门。


宿迁市物价局附近的公交车:

6路、304路、5路、202路、301路、302路、303路、318路、808路、81路、宿城新区公交专线环线、313路、91路、92路等。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市价格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价格改革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改革方案,负责全市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指导、监督市级机关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以及县、区价格管理工作。


二、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建议及相关的调控措施,参与政府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参与价格调节基金、重要商品储备等价格调控制度的管理和特殊情况下价格干预措施方面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国家、省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提出价格和收费调整的建议,并组织具体实施。


四、依法管理重要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组织价格听证,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并调整市管价格和收费标准、管理原则、作价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和比价关系。


五、按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参与审批管理收费项目,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和年审制度。


六、依法实施市场价格监管,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行明码标价,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和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行业组织价格自律。


七、组织、指导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处理价格争议,受理价格违法行为举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乱收费案件以及不正当价格行为,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


八、组织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负责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工作。


九、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相关成本与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跟踪重要经济政策、措施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发布价格监测信息。


十、依法开展涉案财产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和价格认证工作,按规定负责全市价格评估机构资质、价格评估人员职业资格初审工作,指导全市价格鉴证、评估、认证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葛翔宇(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三服务三促进、策应扶持、综合调控、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


刘洪山(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纪检六组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政(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监察室。


冯霄明(副局长)

负责医药价格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和环境卫生工作,协调价格协会工作;分管医药处。


谷航林(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成本调查及监审、价格监测、数字物价工作;分管成本调查监审分局、价格监测中心(数字物价)。


江玉林(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收费管理、工业产品价格管理、服务价格管理;分管收费处、工业品价格处、服务价格处。


贾庆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定、价格举报,负责机关党建、文明创建、新闻发言、信息宣传、电子政务、网络问政、挂村帮扶、保密等工作,协助葛翔宇同志做好三服务三促进、策应扶持;分管检查分局、价格认定局、举报中心。


王  展(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负责农产品价格管理、行政审批工作;协助葛翔宇同志负责综合调控、依法行政工作;分管农价处(平价商店)、行政服务处。

组织结构

监察室:(负责人:刘小卫,电话:0527-84357218)

负责监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督查价格行政执法行为,负责全局行政工作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督办,负责局监察方面的工作。


办公室(综合调控处):(主任:刘岩 电话:0527-84357205)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及行政后勤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按规定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人事劳资、教育培训和党群等工作。

2、研究、起草价格方面的规章和重要的价格管理政策措施;编制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价格统计、形势分析和预测,研究并提出价格政策建议;承担局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承担局机关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全局业务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督办工作;参与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监督工作。


工业产品价格处:(负责人:茆建波,电话:0527-84357206)

承担国家、省工农产品、公用事业价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全市工业品价格、涉农价格和公用事业价格管理政策,审定市管的工业品、公用事业价格和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制定涉企、涉农收费的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指导全市涉企、涉农收费管理工作;参与重要农副产品储备吞吐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方面的工作。具体办理发展计划、经贸、药品及药品监督、电力(热力)、石油、盐业、烟草、公用事业(城市公交、自来水、燃气、环卫)、水(水利工程供水、污水处理、水资源)、农林、水产、农机、农资、粮食、供销、丝绸、水利、农业资源开发、农业科学研究等方面的价格和收费。


收费管理处:(负责人:贺许容,电话:0527-84357099)

承担国家、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负责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和收费年审制度。具体办理教育、卫生、科技、体育、新闻出版(包括课本)、计划生育、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环保、民政、安全、文化、法院、检察院、司法、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财政、税务、审计、出入境、检验检疫、外事、外经贸等方面的收费和价格。


服务价格处:(负责人:袁影华,电话:0527-84357207)

承担国家、省经营性服务和房地产价格与收费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体实施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经营性服务和房地产价格与收费政策,审定市管的经营性服务和房地产价格及收费标准。具体办理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证券、保险、旅游、信息产业、广电、气象、国土资源、地质、测绘、建设、人防、房产等方面的价格和收费。

直属单位

检查分局:(负责人:吴晓红,电话:0527-84366861)

按照分工管辖规定依法监督市内政府部门和生产经营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执行价格法规、价格政策情况。指导和组织县(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欺诈等各种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负责明码标价工作,统一商品标价签和服务收费价目表,并对落实明码价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受理和查处有关价格问题的举报。具体承办价格违法案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全市物价系统价格行政处罚的执法检查。


成本调查监审分局:(局长:王晓红,电话:0527-84357717)

承担国家、省赋予的农产品成本、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商品及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监审工作;接受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成本监审工作;指导县、区成本调查工作和全市成本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


价格认定局:(局长:刘刚,电话:0527-84366893)

接受各类市场主体及公民的委托,对其提出的各类商品(财产)和有偿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公正性认定,包括政府定调价格(收费)的成本、价格水平的论证和价格听证会的筹备、组织;接受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和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其提出的在各种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中涉及的扣押、追缴、没收、纠纷财物涉案物品的价格进行公证性鉴定;接受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委托,对其提出的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机动车辆自身的损失价值进行的公证性评估;接受委托,对其提出的在生产经营、合同签订、抵押质押、理赔索赔、实物应税、物品拍卖、资产评估、财产分割、工程审价、清产核资、经济纠纷和车辆、船舶市场交易等过程中,需要对相关物品或服务价格进行认证、评估;负责对下级价格鉴证机构的价格鉴定、认证、评估的复核裁定。


价格监测中心:(负责人:侍剑锋 电话:0527-84357476)

宣传、报道党和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和法规,联系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公报》(江苏版);为生产、经营企业发展经济、搞活流通和指导消费提供各类价格信息;承担全市动态价格监测工作,统计、汇总价格监测数据,进行价格及趋势分析研究。编制《宿迁物价》,向有关领导机关提出价格总水平波动预警、预报信息;承担宿迁物价网的建设和运作;以及全局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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