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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景德镇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scjgj.jdz.gov.cn/

联系方式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沿江西路
(0798)8532181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景德镇市委、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景党发〔2014〕17号),组建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将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和原市卫生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划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和商标战略;依法监督和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市场主体准入的各类行政审批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组织行政调解工作;组织处理申诉举报工作。

    (五)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承担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责。

    (六)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负责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行为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职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和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承担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依法管理和指导质量工作,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监督实施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承担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申诉举报受理工作。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组织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组织认定市知名商标;依法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法制计量、科学计量和工程计量工作。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四)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有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担陶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十八)承办市政府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局长、党委副书记 钟良贵: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配合抓好局党委工作。

党委书记 方励平:

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配合抓好局行政工作。

党委副书记 邱镇堂:

协助局党委书记抓好党委日常工作、学习与宣传、并协助局长抓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食品稽查及临时交办的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食品稽查专员。

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华:

协助局长抓好商标广告、个私经济监管、市场规范监管、协会办及临时交办的工作,分管商标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文:

协助局长抓好药化注安监管、医疗器械监管、公平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及临时交办的工作,分管药品化妆品注册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公平交易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中心)。

党委委员、副局长 林春杰:

协助局长抓好质量管理、政策法规、餐饮服务监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临时交办的工作,分管质量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鸿海:

协助局长抓好行政审批服务、标准计量、认证监管及临时交办的工作,分管行政审批服务科、标准化科、计量科、认证监督管理科,兼局新闻发言人。

党委委员、副局长 吴小华:

协助局长抓好药化流通监管、保健食品监管、并协助局党委书记抓好党务、团委及临时交办的工作,分管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科、机关党委、局团委。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建云: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监察室。

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根卫:

协助局长抓好规划财务、市场监管检验检测、并协助局党委书记抓好人武、工会及临时交办的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科、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原市药检所、质检所、计量所)、局武装部、局工会。

党委委员、副局长 曹暑生:

协助局长抓好特种设备安监、企业监管、陶瓷监管、信息网络及临时交办的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企业监督管理科、陶瓷监督管理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中心、陶瓷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敏翔:

协助局长抓好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管理、人事教育、后勤服务及临时交办的工作,分管行政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调研员 支飞龙:

协助陈鸿海副局长工作。

副调研员 杜杰:

协助周华副局长工作。

副调研员 方国裔:

协助党委副书记邱镇堂负责抓好食品监管方面工作。

组织结构

根据职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28个职能科室。

(一)行政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组织、信访、档案、统计、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日常工作;配合做好系统内干部考察、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政务信息、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和市场监管年鉴、史志和工作大事记的编印等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2677

(二)党委办公室

负责安排和落实党委的工作日程、学习和重要活动;协调党群部门的工作;检查和督促党委有关决议的执行;起草或复核以党委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及有关文稿;安排和组织党委召开的各种会议等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任免工作;负责党员的统计,办理党的关系接转,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及系统内党员干部教育工作;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宣传、统战、武装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和联系共青团、工会、妇女等群团组织及建设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5050

(三)人事教育科

承担管理本系统机构编制、人事档案、晋级晋升(含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录用、人事调配、工资调整、社会养老保险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做好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的资质资格认定制度。

办公电话:0798-8292619

(四)规划财务科

负责拟订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与设备设施采购计划;负责预算绩效工作,依照财务法规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工作人员工资发放等工作;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2675

(五)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牵头拟订市场监管方面的相关政策,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实施情况;组织协调普法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听证和组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报备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赔偿工作;负责除举报申诉产生的行政调解外的其他行政调解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培训及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除景德镇瓷器外的地理标志产品相关工作;管理本系统公职律师,监督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与发布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2693

(六)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应急管理科)

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联系县(市、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联系检查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指导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组织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5755

(七)执法监督科

负责指导协调本系统行政处罚和监督企业产品质量工作。督办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交办、移送的行政违法案件;负责协调查处全市本系统重大案件和跨区域、跨县区案件;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对非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本部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拟订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执法打假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产品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拟订本辖区重点监督抽查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拟订本辖区食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处置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参与组织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负责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辖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0028

(八)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负责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订落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解决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指导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指导个体私营协会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3811

(九)公平交易局(打击传销办公室)

负责拟定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督管理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走私贩私、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指导、协调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承担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办公电话:0798-8292681

(十)企业监督管理科

负责拟定企业监督管理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企业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立、维护工作;对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承担与其他行政机关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3911

(十一)广告监督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广告战略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制度、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3522

(十二)商标监督管理科

负责拟定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对商标的监督管理;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指导商标侵权案的查处工作;组织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组织认定市知名商标。

办公电话:0798-8292667

(十三)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科)

负责拟定规范商品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制定商品市场提升发展;协助开展文明市场的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统计、分析工作;指导合同文本备案、合同行政监督、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监督管理;开展经济合同行政指导、调解、信用评价服务;指导和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基础性、综合性工作, 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和有关服务行为,依法对网络经营和服务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牵头组织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2683

(十四)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2315、12331、12365投诉举报中心)

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12315网络指挥中心工作;承担商品(产品)质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承担指导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指导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和网络体系建议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1557

(十五)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

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或制定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负责酒类生产加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承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任务;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0025

(十六)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或制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负责流通环节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5233

(十七)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

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或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负责餐饮服务环节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范与制度;负责组织、协调、督导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6897

(十八)质量管理科(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宏观质量管理工作,协调管理全市的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和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产品质量诚信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管理和协调全市名牌产品工作;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监督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和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0027

(十九)标准化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标准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鼓励和帮助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的计划;负责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登记工作;协调全省各行业、专业的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全市农业标准化以及新产品、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审查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0029

(二十)计量科

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的考核和监管工作;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生产、销售、使用和修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量值溯源和比对工作;监督管理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监督管理计量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其计量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承担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0026

(二十一)认证监督管理科

贯彻实施国家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和制度;承担认证监督管理工作;拟订认证工作规划和实施细则;承担对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和自愿性管理体系认证;负责认证咨询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承担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机构内审员的培训、考核和注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认证中介机构和认证技术机构。

办公电话:0798-8290022

(二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实施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气瓶充装单位许可、权限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等行政许可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组织、协调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特种设备综合统计和事故统计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其他有关特种设备安全职责。

办公电话:0798-8290024

(二十三)药品化妆品注册安全监督管理科

承担药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研发单位和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化妆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配合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承担药品化妆品生产环节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办公电话:0798-8296810

(二十四)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承担药品和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以及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负责监管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承担药品化妆品流通环节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办公电话:0798-8296830

(二十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承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和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审查并监督实施注册标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质量监管;指导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业务工作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参与医疗器械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6831

(二十六)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科

承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保健食品安全性检测、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办公电话:0798-8296871

(二十七)陶瓷监督管理科

负责全市陶瓷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并监督执行陶瓷产品标准以及我市陶瓷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视情况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全市陶瓷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划、计划,并负责检查和总结其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陶瓷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拟订本辖区重点监督抽查的陶瓷产(商)品目录并组织实施;开展对陶瓷企业工作的指导与服务,指导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验工作,统一检验方法;负责陶瓷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统计;参与组织产(商)品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参与实施陶瓷产品质量诚信工作;参与推进陶瓷名牌发展战略,参与管理和协调全市陶瓷名牌产品工作;参与全市陶瓷市场整治和瓷业振兴相关工作;参与全市陶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陶瓷市场的执法打假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景德镇瓷器的相关监管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0021

(二十八)行政审批服务科(企业注册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证照管理事务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现场检查、核查、踏勘工作;拟定企业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方法;组织指导企业登记注册工作;受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工作;办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负责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798-8292628、8330552

(二十九)纪委(纪工委)

纪委(纪工委)为市纪委的派出机构,

(三十)监察室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办公电话:0798-8292611

(三十一)机关党委

办公电话:0798-8292622

直属单位

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景德镇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电话、景德镇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地图等信息均来源相关网站,如有不准确之处,麻烦发邮件到tuiguang@tuliu.com
基础信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