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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jxgzfda.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开发区金岭路12号

电话:8373860

地图位置

公交路线

乘坐103路10路单向行驶11路    到 金岭路口 下车步行79米
乘坐10路单向行驶    到 105国道加油站 下车步行212米
乘坐10路单向行驶    到 金丰路 下车步行225米
乘坐103路10路单向行驶11路    到 105国道 下车步行447米
乘坐10路单向行驶    到 汽车南站(建材大市场) 下车步行594米

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

    三、负责保健食品生产、流通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的卫生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监督执行国家保健食品标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及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五、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负责药品经营(零售)行政许可,负责药品生产、经营(批发)行政许可的初审,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七、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初审,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餐饮服务环节从业人员培训。

    八、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

    九、组织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组织查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中的相关违法行为和危害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十、指导规范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一、承办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局长、党组书记李晓春: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吴小羽:主管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人事教育、工青妇、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精准扶贫等工作。联系兴国县局、宁都县局。

  副局长、党组成员曾李安:分管法制监督与宣传、行政审批(含“三单一网”)等工作。联系赣县县局、龙南县局。

  副局长、党组成员钟志鸿:分管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管理食品生产、流通、保健食品(含化妆品)科等工作。联系于都县局、南康区局。

  副局长、党组成员张树森:分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生产等工作,具体管理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科,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投诉举报中心和经济开发区分局等工作。联系章贡区局、崇义县局。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王莹: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驻局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石城县局、瑞金市局。

  副局长、党组成员潘新萍:分管办公室、信息科,苏区振兴、综合治理、机关节能、绩效考核、内部审计、信访等工作。联系寻乌县局、会昌县局。

  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党组成员姜建昌: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具体管理综合应急(食安办)、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和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区)建设、文明城市创建、餐饮服务监管、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等工作。联系上犹县局、安远县局。

  副调研员王犹华:协助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生产等工作,具体管理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生物制药产业发展等工作。联系大余县局、定南县局。

  副调研员郭素华:协助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联系信丰县局、全南县局。

组织结构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大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信访等工作;承担食品药品监管年鉴、史志和工作大事记的编印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与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装备条件等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牵头协调、督办反馈工作。

综合与应急管理科
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负责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和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问责制度,督查督办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组织、指挥、协调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年度安全评估报告的汇总,起草综合报告。

法制监督与宣传科
负责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稽查各科室和稽查支队履行职责的检查考评工作;负责规范、监督食品药品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办案程序;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执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负责解答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的咨询;承担食品药品安全普法教育、法律培训、科普宣传工作,负责新闻报道协调,承担新闻和信息统一发布工作。

食品生产监管科
组织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开展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的QS认证制度,督促企业执行QS规范;落实食品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制度、督促企业强化食品生产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拟订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统计工作,负责起草生产环节食品安全评估报告。

食品流通监管科
组织开展流通环节的食品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工作;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统计工作,起草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评估报告,负责汇总年度食品安全评估报告。

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
组织开展餐饮环节的食品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和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各县(市、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督导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统计工作,负责起草年度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评估报告。

保健食品监管科
组织开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对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实施全程监管;负责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日常监管和检查,拟订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保健食品安全统计工作,负责起草年度保健食品安全评估报告。

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
组织开展生产环节的药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生产环节的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质量授权人制度;落实驻厂监管制度,对药品生产实行全过程监管;负责药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和飞行检查;拟订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实施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承担特殊药品监管。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医院制剂的监管;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负责中心城区药品生产企业(注射剂类)的监管;承担生产环节的药品、化妆品安全统计工作,负责起草生产环节的年度药品、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
组织开展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和化妆品经营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互联网销售药品、化妆品的监管;负责中心城区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监管;负责中心城区内部分省、市属医疗机构(赣南医学院第一、第三附属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使用药品的监管;承担流通环节的药品、化妆品安全统计工作,负责起草年度流通环节的药品、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负责汇总年度药品、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

医疗器械监管科
承担医疗器械备案,并组织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器械分类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互联网销售医疗器械的监管;负责中心城区内部分省、市属医疗机构(赣南医学院第一、第三附属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承担医疗器械安全统计工作,负责起草年度医疗器械安全评估报告。

行政审批服务科
承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负责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承担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和统一送达许可决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其他审批事项的转交审批或审批联络工作;落实国家简化行政许可程序,优化行政许可流程的政策。

信息科
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建设、管理、维护和网上巡查、监管工作。承担舆情监测及相关情报、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广告内容监测工作;负责本单位网站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障、专业技术职称、人事档案、外事和教育培训管理。负责干部管理和人才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局机关党委自2002年11月份成立以来,现设有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药检所党支部委员会、直属分局党支部委员会、餐监所党支部共4个基层党组织(其中直属分局党支部委员会、餐监所党支部于2011年3月份刚获批准成立)。药监局机关党委现有党员75名,机关党委书记一名,专职副书记一名,党委委员4名。经过多年的努力工作,由于机关党委工作业绩突出:我局被赣州市直工委评为2010年“党建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赣州市第六届(2008-2009年度)文明单位”;多名党员也先后获得赣州市“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纪检组(监察室)
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直属单位

     赣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加挂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监督抽验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稽查执法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和处置工作。负责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侦办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12331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受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并负责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相关信息;接受并解答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的咨询;协助做好市委、市政府重要接待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值班电话:     0797-8377517
传真号码:     0797-8371800
电子邮箱:     jcfj8377893@126.com
办公地址:     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路12号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09室


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挂赣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抽样检验、复验和委托检验,开展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及其检验相关的科研工作;推动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验机构的工作,对全市食品、药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单位)、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医疗机构药品检验部门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承担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值班电话:     0797-8370900
传真号码:     0797-8370387
电子邮箱:     gzsspypjys@126.com
办公地址:     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路12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
负责中心城区餐饮服务环节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查处全市较重大的、复杂的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案件;调查、督办餐饮服务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负责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接待任务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各县(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值班电话:     0797-8377616
传真号码:     0797-8377616
电子邮箱:     gzscjs2011@163.com
办公地址:     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路12号赣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所


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负责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
值班电话:     0797-8408801
传真号码:     0797-8408801
电子邮箱:     zs8377891@126.com
办公地址:     赣州市开发区金星路7号(高速路政管理支队培训中心二楼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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