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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徐州市财政局

官方网址:http://www.xzcz.gov.cn/

联系方式

电话:0516-83732635

邮编:221018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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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切实履行宏观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市)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改革完善市对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三)研究制定综合治税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涉税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和比对,协调税务部门作涉税处理;参与规范税收秩序、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税源调查和重大税收政策调研;协调指导县(市)、区综合治税工作开展。

(四)负责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相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拟订地方性税收立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审议上报地方性税收法规、规章草案。

(五)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六)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体制,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方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七)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拟订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参与全市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市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九)负责各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十)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文化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代表市政府履行市级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按规定监管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出国(境)经费及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十一)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二)研究提出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项目管理;参与指导全市乡镇财政机构自身建设工作。

(十四)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编制审核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五)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地方债发行计划;制定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法规;防范财政风险;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政府投融资管理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七)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八)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十九)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二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姚宾礼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处、人事教育处、市综合治税办公室。

盛廷建同志:分管综合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税政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教科文处、会计处、市财政会计教育办公室(市中华函授学校、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市财政会计学会、市珠算协会。

王忠沛同志:分管办公室、社保处、农业处、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基层财政管理处、信息处、信息中心。

张晓光同志:分管政府采购管理处、行政政法处、资产管理处(市级文化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监督检查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市政府公物仓管理中心。

陆新洋同志:分管工贸发展处、金融处、市产业基金管理办公室、市国盛公司、市基金管理公司。

季洪志同志:分管国库处、政府债务管理处(市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办公室)、经济建设处、绩效管理处、市PPP管理办公室、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市PPP中心。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财务、安全、保密、信访、接待、后勤等工作。

负责人:张驰联系电话:83736961

(二)预算处

分析研究财政经济形势,拟订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汇总年度全市预算;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承担市财政与省财政结算、市对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结算工作,落实市对县(市)区和开发区的各类财政政策;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法规,牵头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综合治税工作。

负责人:刘敬东联系电话:83733559

(三)国库处

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工作;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制定预算执行有关管理和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市级预算执行管理;汇总编制市级财政总决算和全市财政总决算;研究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统一管理市级财政性资金账户,指导全市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参与政府性债务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长虹联系电话:83736608

(四)政府采购管理处

拟订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研究并调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范围的限额标准;承担市级采购机关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处理市级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对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信息统计分析。

负责人:胡明联系电话:83733565

(五)政府债务管理处(市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办公室)

负责研究拟定全市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和纳入预算管理,承担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债务风险预警管理,市级融资平台融资监督管理,土地储备融资管理,牵头负责市本级部门单位政府债务和或有债务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管理,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根据分工组织开展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债管理的政策法规,承担市利用国外贷款有关工作;负责清洁发展基金融资项目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运营补贴、信息管理、宣传培训等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项目运营的监督指导。

负责人:孙晓强联系电话:83791811

(六)综合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全市非税收入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审核、报批全市性和市级部门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承担彩票管理和罚没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负责人:宋新华联系电话:83724380

(七)税政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承担税务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承办税收政策的协调、衔接工作;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税收调查分析;管理税收减免、退税、税收返还有关工作;拟订地方性财税立法计划;组织起草、审核上报有关财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监督、协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承担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人:宋超联系电话:83724405

(八)经济建设处

承担发展改革、交通、环保、建设、房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办法,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负责人:侯肖华联系电话:83731160

(九)工贸发展处

承担商务、经济信息、安全生产、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全市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和市级财政支持相关产业的财政政策并承担相关资金管理工作;参与研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发展的财政政策并承担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

负责人:刘洪峰联系电话:83736108

(十)金融处

承担旅游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旅游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银行、证券、保险及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等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的财政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的管理;承担农业保险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监管工作;负责政府项目投融资管理工作;协调管理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政府投资股份;负责政府投融资政策研究;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债管理的政策法规,承担市利用国外贷款有关工作。

负责人:高秀凌联系电话:83736607

(十一)行政政法处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拟订地方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出国(境)经费与非贸易外汇;承担行政、政法部门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人:蔡平联系电话:83729637

(十二)教科文处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优化事业经费支出结构的建议;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教育、科技、文化等行业财务制度;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韩松联系电话:83734156

(十三)社会保障处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老干部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审核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负责人:任君联系电话:83732085

(十四)农业处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农业、水利基本建设及小农水、财政扶贫、农业救灾防灾等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人:屈德宝联系电话:83734560

(十五)基层财政管理处

参与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研究提出到村的有关财政政策并承担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参与有关涉农补贴政策研究,指导其在基层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中央和省、市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指导乡镇财政机构监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承担市农村综合改革日常工作。

负责人:王奉君联系电话:83732703

(十六)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贯彻实施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及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市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负责防洪保安资金的筹集和农业发展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负责中央、省级和市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

负责人:王奉君联系电话:80801257

(十七)绩效管理处

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和指导市级部门(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人:严浩联系电话:80801263

(十八)资产管理处

研究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市级文化企业、市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级事业单位所办企业以及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市属国有企业、市级事业单位改制改革政策并承担相关实施工作,承担市级文化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胡明联系电话:83733565

(十九)会计处

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等规章制度;承担全市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指导和推广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负责人:李慧联系电话:83757969

(二十)监督检查处

牵头组织协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负责人:乔建中联系电话:83714142

(二十一)信息处

负责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财政管理应用计算机系统的开发,数据库建设和数据处理,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服务;负责局域网的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的网络建设等。

负责人:孙艳梅联系电话:83722022

(二十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组织开展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负责人:吴士海联系电话:83731001

(二十三)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人:闫伟联系电话:83757297

(二十四)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郑培新联系电话:83702556

直属单位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业务上由国库处负责指导,是财政部门审核、监督财政资金支付工作的延伸。主要任务是:配合国库处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从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参与拟定我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实施意见,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支出行为。

(二)、承担和办理财政性资金的集中支付业务以及国库现金管理的具体业务。

(三)、参与拟定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办理、核算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业务,定期与局内有关处室、市人民银行国库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帐,及时汇总、分析财政性资金收付和清算信息。

(四)、会同局有关处室对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过程实施管理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准确、及时、安全。

(五)、负责选择代理银行,委托代理银行办理财政零余额帐户、预算单位零余额帐户、特设专户等业务。

(六)、会同局国库处对预算单位支付核算、县(市)区级财政国库集中业务进行指导监督。

(七)、配合局信息中心等部门做好财政集中支付网络系统建设和日常维护,保障正常运转。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慧平联系电话:83736608办公地点:市行政中心北二区

信息中心

主要任务是:参与制订市级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和管理局机关局域网,指导县级财政系统网络建设;承担市级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等。其职责如下:

(一)会同有关处室建立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制定具体实施规范与技术标准,并指导县级财政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

(二)负责建设和管理财政局机关局域网,为局领导和局机关业务处的办公自动化提供技术保障。

(三)负责指导建设市财政局到各县级财政机关的网络,建立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四)负责管理和维护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库集中支付等业务计算机网络系统。

(五)负责建设和管理财政局内、外部网站,开发信息资源,提供市级财政信息服务。

(六)承担财政局机关干部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培训工作。

(七)规划指导财政系统计算机与网络等硬件设备及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等软件平台的选型。

(八)承担局机关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消耗材料、通用软件等)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九)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驰联系电话:83736961办公地点:市行政中心北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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