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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泰州市财政局

官方网址:http://czj.taizhou.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

联系电话:0523-86888001(办公室)

0523-86888084,86888085(会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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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切实履行宏观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改革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市区财政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三)拟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四)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五)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参与全市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市支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八)负责各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

(九)负责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出国(境)经费及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十)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代表市政府履行所监管企业出资人职责;按规定监管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

(十一)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市(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二)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对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管;按规定管理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参与研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政策并承担相关资金管理;贯彻落实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十四)研究提出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五)研究制定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项目管理;指导全市乡镇财政机构自身建设工作。

(十六)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编制审核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七)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地方债发行计划,制定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规定,防范财政风险;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十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九)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二十)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二十一)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二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张长平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处(财政预算审核中心)、国库处、人事教育处

谢成建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社会保障处、监督检查处、会计处、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尤玉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税政法规处、行政政法处、政府采购管理处、执法执勤用车服务中心

陆彩鸣

党组成员、市纪委第十五纪检组组长

负责市纪委派驻局纪检组工作

王金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经济建设处、农业处、基层财政管理处、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屈耕乾

党组成员、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负责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工作,分管工贸发展处、金融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李宏森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分管综合处、教科文处、债务管理处

田宏

副调研员

分管办公室、绩效管理处、财会干部教育中心,负责机关党建、群团工作

组织结构

办公室(研究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运转,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安全、信访、电子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督办和工作业绩考核;协调管理各类会议活动;组织开展财政政策研究,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文稿;管理财政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信息公开;负责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牵头负责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负责局长办公会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局机关公务接待、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等。

0523-86888001

税政法规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参与拟订地方性税收规范性文件,参与研究提出税收政策调整方案;承担税收政策的协调、衔接、审核工作;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税收调查分析;管理税收减免、退税、税收返还有关工作;承担关税税政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审核上报有关财税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全局重大财政政策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监督、协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组织推进与指导督促市级及市区财政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财政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所联系预算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决算有关工作等。

0523-86888013

预算处

分析研究财政经济形势,拟订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的建议;拟订财政收入政策和市级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年度市级全口径预算草案和市级预算调整草案,办理预算追加调减事宜;汇总年度全市总预算;负责财政收入管理,分解落实全市财政收入任务;负责市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负责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预算、决算公开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承担市财政与省财政、区财政结算和转移支付工作,落实市对开发区、园区的各类财政政策;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指导市区预算管理工作,参与对乡镇财政管理;参与市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财政监管;组织对市区财政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

0523-86888069

国库处

研究拟订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研究拟订预算执行有关管理和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市级预算执行管理;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实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组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市级财政性资金管理、调度、核算和安全保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级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工作;汇总编制市级和全市财政总决算;牵头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决算编制、汇总、批复和公开;负责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建设管理相关工作;统一管理市级财政专户和市级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和审批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参与政府性债务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相关工作等。

0523-86888040

综合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社会收入分配、价格等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市非税收入政策,承担市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审核、报批有关政府性基金项目,负责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负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参与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研究和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研究和市级引导资金管理工作;参与彩票监管工作;负责所联系预算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决算有关工作等。

0523-86888021

经济建设处(市级政府融资平台财务监管专员办公室)

负责拟订促进重大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发展、交通运输、粮食安全等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参与拟订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建设决策过程;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市级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财政监管;负责所联系预算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决算有关工作等。

0523-86888078

工贸发展处

拟订市级财政支持相关产业和促进内外贸发展的财政政策和相关专项基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研究拟订促进服务业、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参与研究提出支持全市企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全市国有(控股)和集体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管理。负责所联系预算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决算有关工作等。

0523-86888081

金融处

研究提出支持银行、证券、保险及新型金融组织等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的财政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的管理;承担农业保险相关管理工作;参与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监管工作;研究拟订财政金融融合发展政策;研究引导地方经济接轨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债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管理职责,承担市利用国外贷款有关工作;负责清洁发展基金融资项目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市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推广运用、规划指导及项目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市、区财政部门相关金融工作;负责所联系预算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决算有关工作等。

0523-86895160

行政政法处

贯彻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研究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拟订地方配套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外事财务制度,研究拟订地方外事财务细则,贯彻执行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制度,负责市级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负责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承担行政、政法部门相关经费保障工作;承担质量强市相关专项经费管理;负责所联系预算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决算有关工作等。

0523-86888029

教科文处

研究提出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优化教科文事业经费支出结构的建议,负责管理教科文事业经费;研究拟订教科文事业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教科文行业财务制度;研究拟订市级国有文化企业承担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参与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政策研究;负责所联系预算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决算有关工作等。

0523-86888026

社会保障处

研究提出支持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养老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所联系社会保障部门的财务管理;管理市级财政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养老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负责所联系预算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决算有关工作等。

0523-86888096

农业处(市农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

研究提出财政支农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并贯彻落实财政支农有关政策;拟订相应的支农资金管理制度,监督资金使用管理,组织开展支农资金绩效评价;贯彻执行农林水行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所联系的农口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管理。贯彻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及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市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负责防洪保安资金的筹集和农业发展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负责中央、省和市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及财务管理;负责所联系预算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决算有关工作等。

0523-86888077

基层财政管理局

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研究提出到村的有关财政政策并承担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负责有关涉农补贴政策研究,承担涉农补贴资金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中央和省、市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指导乡镇财政机构开展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拟订、组织实施、督查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等。

0523-86888030

会计处

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等规章制度,拟订配套实施细则和办法;负责会计执法检查工作;承担全市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和管理全市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全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对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进行指导;管理全市有关会计行为的技术鉴定工作。

0523-86888085

监督检查处

牵头组织协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审计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等。

0523-86888055

绩效管理处

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拟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市级财政资金和财政政策绩效评价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组织和指导市级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市区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

0523-86888049

政府采购管理处

拟订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研究调整并公布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市级预算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承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和监管工作;处理市级政府采购投诉事宜;指导全市政府采购业务工作等。

0523-86888033

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

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市级文化企业、市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承担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市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以及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属国有企业、市级事业单位改制改革政策并承担相关实施工作;承担市级文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0523-86888082

企业资产管理处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以及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建议,拟订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审核所出资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改制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资产评估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已改制企业核销和剥离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董事、监事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负责编制市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依法监管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承担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0523-86895191

企业考核评价统计处

研究拟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对所出资企业进行监督,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0523-86895193

人事教育处(统一战线工作处)

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党群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指导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系统表彰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市区财政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0523-86888000

直属单位

泰州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一)参与研究拟定我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有关实施办法,制定具体办理规定,规范财政支出行为。

(二)负责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有关实施办法,承担和办理财政性资金的集中收付业务。

(三)参与拟定集中收付会计核算办法,负责核算所办理的集中收付业务,负责定期与市财政局有关处室、市人民银行国库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及时汇总、分析、反映财政性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

(四)负责对财政性资金集中收付过程的监控,确保财政性资金支付安全、及时、准确,同时配合预算、国库等处室加强对财政支出管理。

(五)根据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选择代理银行,委托代理银行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业务。

(六)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并对预算单位收付核算、市(区)财政收付执行机构等相关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配合市财政局信息中心等部门做好集中收付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

(八)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523-86888022

泰州市财政预算审核中心

(一)负责市级各部门预算草案的具体编制、审核事项,规定报表格式、编报方法。

(二)参与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负责拟订市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支出标准和市级基本支出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档次、定额标准、财政供给政策调整意见。

(三)负责组织市级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公开工作。

(四)负责建立、维护和管理市级部门预算滚动项目库。

(五)负责牵头研究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构架设计和系统管理;参与项目预算及专项资金的细化编制滚动管理工作。

(六)负责管理市级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对市级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市级院校在校学生人数、市级单位主要办公设备等基础信息进行动态管理。

(七)负责市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的测算工作。

(八)负责市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执行管理和追加、调减工作。

(九)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泰州市财会干部教育中心

(一)参与研究拟订市财政局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相关规章制度;参与拟订市财政局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

(二)按照市财政局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具体实施培训工作。

(三)配合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组织开展基层财政干部培训工作。

(四)制定全市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规划与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并对各地培训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五)配合市财政局相关处室做好财会人员培训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

(六)协助省财会干部教育中心及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做好有关培训、调研工作。

(七)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523-86895179

泰州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一)研究制定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和落实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引导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

(三)协助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依法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任职资格检查、转所和非职业会员入会、转会,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资格进行审核等相关工作。

(四)贯彻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执业准则及相关规定;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日常监管和年度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行业惩戒。

(五)承担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泰州地区的考务工作。

(六)组织、推动会员培训和行业人才建设工作。

(七)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支持会员依法履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八)布置及汇总行业年度决算,指导会员单位财务工作。

(九)承担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等工作。

(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523-86888060

泰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一)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概(预)算进行评审。

(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结)算进行评审。

(三)根据市政府要求,对重大项目实施跟踪管理。

(四)承担市区财政投资评审系统业务咨询和培训工作。

(五)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523-86895181

泰州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一)参与拟订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二)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和临时配置资产的调剂、置换等工作。

(三)负责市级政府公物仓平台运营,按照规定程序具体承担市级公物仓资产的配置、上缴、调拨、使用、处置等事项。

(四)健全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五)运用市场机制,履行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六)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0523-8689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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