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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迁财政局

官方网址:http://sqcz.suq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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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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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疾控中心、市教育局、市政府、金鹏国际西门、富丽莱嘉苑、金陵明府北门、京杭大酒店、远航大酒店。

主要职能

(一)切实履行宏观调控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内政府间、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按照省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县、区财政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三)负责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和相关制度规定的起草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政府采购、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

(四)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市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五)研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制定执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六)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彩票管理政策、办法和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彩票资金。参与全市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市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八)负责各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效益分析,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有关部门的财务决算。

(九)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文化企业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代表市政府履行市级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人职责。按规定监管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出国(境)经费及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十)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监督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支持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项目管理。指导乡镇财政机构自身建设工作。

(十三)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定和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基金)使用的财政监督,负责编制审核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四)执行国家关于内债、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地方债发行计划,制定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六)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七)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十八)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叶锋

党组书记、局长

1963年8月出生,汉族,江苏宿迁人。江苏省委党校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宿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1981年7月任宿迁县皂河粮管所会计;1982年3月任宿迁县粮食局会计、财务股副股长、秘书股股长;1988年6月任宿迁机电工业公司财务股股长;1991年9月任新庄乡纪委书记;1992年9月任县级宿迁市审计局副局长;1997年4月任黄墩乡党委副书记、乡长;1998年12月任黄墩乡党委书记;2002年7月任耿车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03年12月任宿豫县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04年12月任宿豫区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2007年11月任宿豫区副区长;2011年5月任宿豫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2年4月任宿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2012年11月兼任宿迁市天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0月宿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2015年8月任现职。

何祖玉

副局长

1972年1月出生,汉族,湖北随州人,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宿迁市财政局副局长。1997年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1998年9月至2001年2月江苏理工大学就读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获管理学硕士学位。2001年3月至2004年6月攻读南京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其间:2002年8月至2004年12月挂职任宿迁市经贸委副主任,担任洋河集团副总经理。2004年12月任现职。

于登才

党组成员、副局长

1966年10月出生,汉族,江苏灌南人,大学文化,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现任宿迁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0年7月江西财经学院财政专业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7年5月在淮阴市财政局工作,先后任财监科办事员、科员。1997年5月调入宿迁市财政局工作,历任基建科副科长、科长。期间2004至2005年就读南京大学MPA,并于2005年12月获得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市财政局局长助理、市土地资源储备中心财务总监。2009年1月任现职。

王冬梅

副局长

1971年11月出生,女,  宿迁人 ,研究生学历 经济学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民革市委委员 ,高级审计师 ,注册会计师 。1990.9至1994.6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会计系会计专业学习;1994.7至1996.12在工行县级宿迁市支行营业部从事会计和国际结算业务,助理会计师;1997.1至2000.12 在工行宿迁市分行营业部从事外汇会计、国际结算和账务辅导,会计师;2001.1至2002.11在工行宿迁分行计划财务部从事财务管理,会计主办。2002年11至2012.1 任宿迁市审计局副局长,其中2003.10至2006.5,在苏大商学院财政专业研究生班进修,2007年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2008.9至2010.6 参加省委组织部中青年高级管理人才海外培训班第一期,其中,2009年4月-2010年3月在美国马里兰大学公共政策学院硕士班攻读,2010年6月取得马大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12.1至今任宿迁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超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962年1月出生,男,汉族,江苏泗洪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1984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泗洪县供销总社、泗洪县纪委办公室任秘书、副主任、信访室主任;1996年12月调宿迁市纪委先后任副科级纪检员、正科级纪检员、纪检监察室副主任;2005年2月任市文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06年12月任市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综合组组长(驻文广局、广电总台、宿迁日报社);2010年3月任市人社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2年7月任现职。

李勇

党组成员、副局长

1962年8月出生,男,汉族,睢宁人,研究生学历,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 先后任原县级宿迁市财政局农财股办事员、市财政局农业科、农业处科员、副处长,市基层财政管理局副局长,办公室主任、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接待等机关日常政务运转工作;承担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制度建设、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督办工作和工作业绩考核;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人:徐东联系电话:0527-84363019

(二)预算处

分析研究财政经济形势,拟订和执行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编制汇总市区年度预算;承担市直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承担市财政与省财政间结算、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和结算工作,策应落实省对市和开发区的各类财政政策;承担罚没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法规,牵头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赵城勇联系电话:0527-84363018

(三)国库处

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承担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工作;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制定预算执行有关管理和考核办法,并牵头组织实施市级预算执行管理;汇总编制市级财政总决算和全市财政总决算;研究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统一管理市级财政性资金账户,指导市区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参与政府性债务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人:钱波联系电话:0527-84363070

(四)政府采购处

执行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研究拟定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公开招标范围的限额标准;承担市级采购机关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管理工作;承担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初审和管理工作;处理市级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对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信息统计分析。

负责人:宋心考联系电话:0527-84363061

(五)综合处

承担物价、住房公积、土地储备等方面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调控经济的建议;组织实施非税收入政策,承担市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全市性和市级部门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执行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负责人:陈孝连联系电话:0527-84363067

(六)经济建设处

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环保、住房与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核办法,负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结算、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负责人:解红霞联系电话:0527-84363052

(七)工贸发展处

承担经济信息、商务、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创新、发展和市级财政支持相关产业的财政政策办法并承担相关资金管理工作;参与研究产业政策和企业改革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内外贸发展的财政政策并承担相关资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组织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资产评估行业及相关工作。

负责人:周小龙联系电话:0527-84363092

(八)行政政法处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政法经费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拟订地方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财政预算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出国(境)经费与非贸易外汇;承担行政、政法部门统一着装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人:袁轲联系电话:0527-84363095

(九)教科文处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广电、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财政政策,提出优化事业经费支出结构的建议;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教育、科技、文化等行业财务制度;承担市级文化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负责人:王晓刚联系电话:0527-84363059

(十)社会保障处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老干部、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承担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审核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负责人:周会联系电话:0527-84363050

(十一)农业处

承担农业(林业、水产、农机)、水利、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承担农业、水利基本建设及小农水、财政扶贫、农业救灾防灾等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负责人:叶书亮联系电话:0527-84363087

(十二)基层财政管理局

为市财政局内设副处级机构。指导乡镇财政工作;研究提出到村的有关财政政策并承担有关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村级组织运转保障经费;参与有关涉农补贴政策研究,指导其在基层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监督中央和省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指导乡镇财政机构监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

负责人:赵锦联系电话:0527-84363090

(十三)绩效评价处

执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拟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承担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和指导市级部门(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负责人:徐静如联系电话:0527-84363096

(十四)会计处

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等规章制度;承担全市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注册会计师行业及相关工作;指导和推广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

负责人:徐宇华联系电话:0527-84363051

(十五)人事教育处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调查研究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指导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实施财政系统表彰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王飞联系电话:0527-84363075

(十六)税政法规处

承担税务相关经费管理工作;承担税收政策的协调、衔接、审核工作;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税收调查分析;管理税收减免、退税、税收返还有关工作;承担关税税政管理有关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监督、协调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有关工作;承担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人:何川联系电话:0527-84363077

(十七)监督检查局

牵头组织协调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负责人:江本健联系电话:0527-84363029

(十八)金融处

承担旅游、金融办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旅游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支持银行、证券、保险及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等各类金融机构发展的财政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的管理;承担农业保险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地方各类金融机构的财务、资产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外债管理的政策法规,承担市利用国外贷款有关工作。

负责人:张邦群联系电话:0527-84363039

(十九)监察室

监督财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的案件;监督局内各科室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

负责人:陆海峰联系电话:0527-84363010

直属单位

稽查办

产权交易中心

投资评审中心

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中心

预算编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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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公交线路 主要职能 领导信息 组织机构 直属单位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