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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福州市物价局

官方网址:http://fgw.fuzhou.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座11-12层 

电话:(0591)83354710/8711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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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市价格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法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监测、预警、调控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的价格争议和价格衔接;引导和规范经营者的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活动;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和监督使用;参与政府储备商品的价格管理。


(三)按照全省定价目录、全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目录和全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实施价格管理、听证和监审;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核定、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


(四)依法查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受理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申请;组织开展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种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指导群众价格监督组织开展价格和收费的社会监督工作。


(五)依法负责价格评估机构、价格评估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监督管理。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党组书记、局长李占卫同志负责全面工作,分管综合处工作;


党组副书记林录年同志分管成本监审分局、机关党委、价格协会、工青妇团体、老干部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政风行风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家华同志分管服务价格(房地产价格)处、价格认证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敬池同志分管商价处、检查分局、监测中心工作和基金处的稳价控价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锦榕同志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机关效能、绩效管理工作和基金处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


副调研员毛淑和同志分管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工作;


副调研员林翔同志配合黄家华同志工作,接受局长交办的单项工作任务。

组织结构

办公室

一、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以及其他会议的组织、会务、文电处理,督查、信访、档案管理、财务资产管理、保密、安全、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物价系统队伍建设;

三、负责机关文秘工作,制定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制定和修订全市定价目录,牵头起草价格法规、规章,组织开展价格普法工作,督查系统内行政执法行为,履行行政复议职能;

四、负责市级城市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

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六、负责指导、检查和督促局机关效能建设;

七、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价格综合调控处

一、负责管理电力、药品、燃气、城市排供水、水利工程供水、成品油等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含涉外价格);

二、提出商品价格的改革措施,起草制定单项价格规定;

三、组织指导县(市)区物价部门开展商品价格管理工作;

四、协调处理有关商品价格的争议。


服务价格管理处(房地产价格管理处)

一、负责管理医疗卫生、环保、环卫、旅游、园林、文化、电视、金融、邮电、保安服务、交通运输、港口、码头、车辆通行、公交、停车场等政府管理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和经营性中介服务价格;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房地产价格政策法规;

三、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四、管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五、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廉租住房租金;

六、协调处理有关房地产价格的争议;

七、指导、协调、监督县(市)物价部门的房地产价格管理工作;

八、承担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


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

负责政策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教育收费、电视收视收费、律师服务收费、气象服务收费和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培训收费的管理;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开展年度审验工作;负责管理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服务收费、教材与中小学校服价格。

直属单位

福州市物价局价格检查分局

一、宣传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以及各项价格方针、政策;

二、监督检查价格法律、法规和各项价格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三、指导各县(市)区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四、参与地方性价格规章的起草;

五、组织指导全市职工和群众价格监督组织开展价格监督工作;

六、加强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和检查队伍的建设。


福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

一、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计划、方案;协调、指导和督促下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监审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市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计划、方案,组织、协调、指导调查工作;综合分析、预测农产品成本变化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价格监测中心

一、负责全市商品及服务价格的监测工作;

二、负责价格法规政策宣传发布工作;

三、负责指导县(市)价格监测工作及价格政策法规发布工作;

四、负责价格信息方面的编撰发行工作;

五、负责福州12358网络及办公网络的建立和维护。


福州市价格认证中心

一、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委托,对刑事、民事、行政、经济、仲裁等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二、接受当事人委托,对诉讼案件中涉及的各类标的进行价格认证。

三、接受市场主体提出的各类有形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价格认证。主要包括国有资产、房产、地产、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抵押物、拍卖物、过期无主物、留置物、保险理赔索赔物等物品以及需要认证的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认证等。

四、接受单位或当事委托,对各类中介价格评估机构的结论进行认证。

五、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咨询;价格纠纷调解。

六、接受委托对企业的调定价进行可行性咨询认证和成本监审。

七、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做好有关价格管理方面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内价格认证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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