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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省石家庄市供给侧改革

2016年07月26日 13:40 来源:中国石家庄

五、多措并举降低成本,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

(一)落实正税清费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30.全面落实普惠性减税政策。按照中央和省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营改增”各项政策,确保不增加企业的办税成本;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积极落实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政策,按照省确定的各矿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征收资源税,将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扩大农产品核定扣除范围,对中药材加工、屠宰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责任领导:张泽峰。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31.着力推进降费减负。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下限制,凡国家和省有上下限收费标准的,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对省级以上开发区省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予以免征;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对企业在改革、改组、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房地产权属转移,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对小微企业免征住房转让手续费。(责任领导:张泽峰。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地税局、市残联)

32.强化涉企收费管理。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坚决取缔清单外的乱收费项目和越权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同时严格规范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严禁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和指定服务。(责任领导:张泽峰。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二)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33.优化企业融资环境。支持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整顿规范金融服务收费行为,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收费项目,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对市场前景好、诚信经营,但暂时有困难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不随意收缩合作担保机构为其提供担保的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企业的抵押物折扣率,降低担保费率。(责任领导:张泽峰。牵头部门:市金融办。责任部门:市工信局)

34.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建立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每季度举办一次银企对接活动。加快推进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支持企业发行债券,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通过风险补贴、股份合作等引导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增资入股我市民营企业。积极推动“险资入石”,做好平安保险集团300亿元、中国人寿集团100亿元资金的跟踪落地工作。积极争取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下设的京津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专项基金,引进更多保险资金支持我市建设发展。(责任领导:张泽峰。牵头部门:市金融办。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35.加强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市级层面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推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机制,积极对接和争取国家、省新设立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有市场、有回款、有效益但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需要续贷的,由虹桥股权投资基金提供过桥周转资金。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担保放大倍数达到2倍以上,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50%的,给予一定数额的担保补偿。(责任领导:张泽峰、郝竹山。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工信局)

(三)进一步简政放权,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36.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清理取消市场能够自主调节、行业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要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改善企业发展环境。(责任领导:张泽峰。牵头部门:市编委办。责任部门:市政府相关部门)

37.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企业名称、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加快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积极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推行工商免费代办营业执照机制,实现工商登记注册制度便利化(责任领导:张业。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加快推进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程序。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去行政化,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清理规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环节中介服务。清理行业性、区域性保护,由收费单位明确并公示收费标准,引导降低服务收费。(责任领导:张泽峰。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部门:市编委办、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38.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加大工业领域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力度,开展钢铁、建材、煤炭、民爆、炼油、烟草等行业的市场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制假、售假企业。全面推广以“双随机、一公开”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制度,打击利用互联网、电台、电视台进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消费者权益等各类违法行为(责任领导:张业。责任部门:市工商局)。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保护专利、知名品牌免受非法侵害,降低企业打假成本。(责任领导:郝竹山。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四)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支持,有效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

39.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生育、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从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1.1%下调至1%以下。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及时落实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有关政策。大力实施稳岗就业政策,支持企业通过转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所需资金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并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对暂时遇到困难但不裁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责任领导:张泽峰。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40.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认真落实省政府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下调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1.51分/千瓦时;按照河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有关规定,开展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支持企业利用余压余热发电,鼓励富余电力上网。降低用热成本,推动形成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按照煤炭价格波动幅度,将市区工业用蒸汽销售价格由57.4元/吉焦下调至52.2元/吉焦;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将工业企业厂房纳入计量收费试点范围,逐步推进工业用高温水供热换热站按计量收费。(责任领导:张泽峰。牵头部门: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

41.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限和先租赁后出让方式,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起始价(底价);起始价(底价)按照一定的还原利率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的价格,不得低于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采取先租赁后出让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土地使用年限合计不超过30年。租赁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先租赁后出让供地方案应一并体现租赁和出让内容,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租赁转为出让方式时,不需另行报批;土地供应过程中采取土地出让总价款竞价方式,5年期租金可按照土地出让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收取,由租赁转为出让方式时,土地出让价款为租赁确定的出让价格扣除已缴纳的租赁价款。(责任领导:姜阳。责任部门:市国土局)

42.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降低企业车辆维护成本,取消强制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由经营者自行确定维护周期(责任领导:姜阳。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在修改完善《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启动雾霾天气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限行限制,限行区域内医药、供热、供气企业和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生产企业运送原料和成品的车辆,在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后,允许在核准时段和路线通行,减轻对企业连续生产经营的影响。(责任领导:郝竹山。责任单位:市气水办)

六、全面补齐发展短板,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精准性

(一)实施精准扶贫,确保全面脱贫

43.加大扶贫投入力度。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实施“七个一批”行动计划,因地因人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发展特色农业、加工业、劳务技能培训输出、移民搬迁等措施,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实行兜底性保障政策;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实行政策倾斜,报销起付段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同时做好社会医疗救济和补助;逐步调高低保线,实现低保和扶贫“两线合一”,切实提高扶贫实效。(责任领导:李雪荣。牵头部门:市扶贫办。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44.提升贫困县基础设施水平。重点抓好贫困县饮水安全、道路硬化、危房改造、电网改造、生态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贫困人口有效脱贫、防止返贫提供基础条件保障。推进贫困县教育、就业、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领导:李雪荣。牵头部门:市扶贫办。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电力公司、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

45.加快推进贫困县经济发展。积极引导政策、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等要素向贫困县聚集,支持贫困县重点项目建设;鼓励工商资本开发山区资源,引导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济,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增收。同时,做好定点帮扶、对口帮扶,彻底解决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问题,确保2018年前,赞皇、灵寿、行唐、平山四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责任领导:李雪荣。牵头部门:市扶贫办。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农工委、市委组织部、市供销社、市金融办、市工商联)

(二)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6.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在主城区积极探索实施“学区管理制”改革,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扩充共享,深入实施“山区教育扶贫”和“全面改薄”工程,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整合市区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加快职教园区建设,重点引进京津中高职教育优质资源,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等技术技能人才。(责任领导:孟祥红。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47.提高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市属医院软硬件建设和高层次专业人才引进,调整医疗卫生布局,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制定《石家庄市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方案,确定2个县开展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试点工作;落实省相关政策规定,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责任领导:孟祥红。责任部门:市卫计委)

48.加强社会保障和救助。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逐步扩大社保覆盖面,建立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缴费增长机制,努力实现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速度、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同步增长(责任领导:张泽峰。责任部门:市人社局)。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责任领导:李雪荣、孟祥红。责任部门:市残联、市民政局)

(三)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载体功能

49.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进一步优化城市路网结构,稳步推进快速公交网络和慢行系统建设,初步构建轨道交通主骨架。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立健全有偿使用制度,充分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启动实施汇明路、隆兴路等21个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到2018年建成地下综合管廊45公里。实施智慧城市建设工程,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责任领导:姜阳。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城管委、市轨道办、市发改委、正定新区管委会)

50.深入开展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精准确定各县(市)、区的县城空间、功能、产业定位,提升规划水平,把产业和各种资源要素、公共服务向县城集中配置,推动产城教融合发展。进一步优化县城街区路网结构,强化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供水、供气、供热保障能力,加速县城扩容提质,到2018年底全部建成省级以上园林县城。(责任领导:姜阳。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51.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组织实施民居改造、安全饮水、污水治理、街道硬化、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清洁能源利用、“两改一清一拆”和垃圾治理、村庄绿化、特色富民产业、农村电子商务网点建设、乡村文化建设、基层组织建设12个专项行动,力争每年将400个左右村庄纳入省重点村范围,到2020年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全覆盖,有条件的村全部建成美丽乡村。(责任领导:李雪荣。责任部门:市美丽乡村办公室)

(四)优化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宜居宜业省会

52.全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总量,提高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耗的比重,到2020年原煤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下降到65%;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石化、电力、制药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实施企业搬迁升级改造工程,到“十三五”末高排放企业全部迁出主城区;出台散煤、焦化行业、露天矿山、道路车辆污染整治四大专项行动方案,有效防控大气污染,力争到2018年大气质量退出全国重点监测城市后十位。(责任领导:张泽峰、刘胜、郝竹山、姜阳。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交管局、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国土局)

53.切实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滹沱河下游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洨河水质提升实施方案,出台《石家庄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坚持“原位修复、泥水同治”,采用国际物化治理等先进技术,加快恢复河流生态功能;积极推进岗南、黄壁庄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围挡工程建设,确保饮用水安全(责任领导:郝竹山。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强化入河排污口和河道监管,严格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批,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档案,开展定期排查,有效遏制私设入河排污口、非法向河道排污、非法采砂和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等行为。(责任领导:李雪荣。责任部门:市水务局)

54.有效防控土壤污染。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摸清土壤污染家底。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修订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体系等。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探索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模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明确治理与修复责任主体,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等措施,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发展。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责任领导:郝竹山。牵头部门:市环保局。责任部门: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

55.大力构建生态屏障。推进太行山生态绿化工程,到2018年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各150万亩,实现太行山区绿化全覆盖。加强环省会经济林管理和保护工作,建成环省会30万亩林果经济带。加强全市境内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绿化林带的建设和保护工作,在高铁和高速公路两侧栽植50米宽绿化林带,在国、省干道两侧栽植30米宽绿化林带,全面改善我市生态和景观环境。(责任领导:李雪荣。责任部门:市林业局)

七、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推进

56.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做好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问题研究和重大事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建立由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金融办、国资委等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单位协调联络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加以解决。

57.明确责任分工。坚持统筹部署与精准施策相结合,切实加强总体设计和系统谋划。牵头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所列各项任务,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专项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形成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N”政策体系。专项行动方案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实施,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具体抓好落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要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向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

58.协调稳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间要加强沟通联系,重大政策制定要搞好统筹衔接,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在推进过程中,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平衡好各方面关系,把握好节奏和力度,对条件比较成熟的改革事项加快推进,对条件暂不成熟的,做好方案策划和项目储备,尤其是在处置企业资产债务问题上,提前做好各种预案,防范各类风险,确保改革稳步推进、社会和谐稳定。

59.强化宣传督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宣传引导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建立通报公示制度,及时让社会掌握政策精神,了解改革推进情况。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系列报道,宣传典型经验,回应社会关切,形成良好舆论环境。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更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把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的重点放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围绕资源配置、结构调整、体制改革、创新发展等四个关键环节,集中精力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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