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首页 > 土地政策 > 宅基地管理办法

2019年韶山市宅基地建房有什么新规定?(附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2018年12月19日 09:26来源:韶山市人民政府点击量:0

临近2019年,韶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韶山市宅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将全市农村宅基地分三类区域进行管理,且对各类建筑面积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一二类申请宅基地建房的,不得圈院套和修建围墙。

一类区域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及货币安置区、风景名胜区居民点建设禁止区及项目建设区域,原则上不批准除修缮之外的新建、扩建房屋;二类区域为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及货币安置区以外的城市规划区、风景名胜区居民点建设禁止区以外的风景名胜区和集镇,区域内宅基地审批应严格控制其增量、占地面积、建筑体量及建筑风貌;一类、二类之外的区域为三类区域,三类区域内宅基地审批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审批。

《办法》对建筑面积进行了明确规定。一类区域内只允许D类危房及灾后重建等特殊条件下的建房; 二类区域内占用耕地不超过11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不得超过130平方米;三类区域内占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不得超过180平方米。一、二类区域拆旧建新的均不能超过原有建筑面积,且申请宅基地建房的,不得圈院套和修建围墙。

《办法》将审批权限下放,农村居民建房可直接在所在乡镇申请审批。《办法》还缩短了审批时效,将国省规定的授权乡镇审批时效22个工作日减少到15个工作日之内,未授权乡镇审批时效45个工作日减少到35个工作日之内。

附原文内容:

85%的人还看了
你可能也爱看
附近热门土地
最新资讯
查看更多资讯
加载中...
火热
招募中
城市
姓名

下载土流APP

获取一手地块信息

小土给您发了元的新用户红包
距离领取结束时间还剩
-
-
-
恭喜获得土流红包
0
已存入您土流APP的账户券包
您可下载app进行查看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