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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责任重、意义大。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民盟江西省主委刘晓庄作了题为《健康餐桌需政府有力作为》的发言。刘晓庄表示,应抓紧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整合监管力量,强化对农副产品上市前的检测和上市后的监管,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推行主要食用商品的批号追溯制度和生产记录台账制度,严格管理农贸市场和食品超市,坚决堵断不符合标准的农副产品进入市场流通渠道,对违法违规者予以严厉处罚。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那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哪些规定?各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6-12-29 09:08:36 文章热度:770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果业局(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厅机关有关处(局)、厅属有关单位:2017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和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6〕42号)精神,为确保两节期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底)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的敏感时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市(区)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22 09:50:16 文章热度:2868
        近日,农业部命名北京市房山区等103个县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山东省威海市等4个市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农业部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以“菜篮子”产品主产县为重点,“产”“管”并举,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模式,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在创建内容上,主要围绕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体系建设、制度机制创新等8个方面开展,突出了责任落实、全程监管、能力提升和社会共治。在创建方式上,按照国家定标准、县创、省评、部公布征询意见的方式确定。在考核评价上,由工作考核、质量安全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三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6 09:10:30 文章热度:6977
        合肥市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程监管、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全面贯彻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抓体系,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基础。一是抓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在全市80个农业乡镇建立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落实乡镇监管员182名,在全市80个乡镇1429个村(居)明确了1482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制定了监管员和信息员职责;二是抓执法队伍建设,在省农委培训的基础上,市、县每年分别组织2-3次执法人员培训,并开展对执法卷宗的分析、评比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28 14:23:50 文章热度:797
        从沧州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今年将在全市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今后批发市场开办者要印制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载明食用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障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沧州市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销售企业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方式,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鼓励批发市场开办者采用电子销售凭证等信息化手段,落实销售者进货查验义务;鼓励大型商场超市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方式,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市场开办者要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7 16:48:30 文章热度:2738
        新农质〔2015〕277号为进一步加强新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2016年将继续组织我区各地(州、市)所在城市和重点县(市)蔬菜、瓜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在认真总结2015年例行监测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农业部的有关部署和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特制定本方案。一、监测地点伊宁市、伊宁县、特克斯县、新源县、霍城县、塔城市、沙湾县、乌苏市、额敏县、裕民县、阿勒泰市、哈巴河县、布尔津县、福海县、博乐市、昌吉市、呼图壁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奇台县、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哈密市、吐鲁番市高昌区、鄯善县、托克逊县、库尔勒市、若羌县、焉耆...[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1 10:10:36 文章热度:2358
        南京市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制定并印发了《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后,初次报告从事故发生到报告,时限不能超过2个小时。全文如下: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我市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23 15:36:13 文章热度:555
        经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10月10日通过,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6年10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农产品,是指经种植、养殖、采集、捕捞形成的,未经工业化加工的供人类食用的粮食、蔬菜、瓜果、油料、菌类、畜禽及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第三条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9 09:02:42 文章热度:919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精神,结合安徽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和质量安全认证体系工作实际,为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服务能力建设,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规范开展农业“三品一标”品牌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下简称“质量安全县”)创建、申报、考评、命名等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质量安全县创建,重点突出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全程监管、健全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2 16:23:07 文章热度:4915
        农产品安全管理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多环节,各个国家都从自己的国情出发建立适合自己国家的安全管理模式,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我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建设上起步较晚,目前仍在根据社会和农业发展进行不断完善。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产地、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等各个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农产品作为食品最主要的上层来源,成为食品安全法的调整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0 17:16:27 文章热度:1117
        湖南永州的双牌县一直以来都是省农业大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上不少下功夫。今年以来,双牌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落实最严格的农产品安全监管制度,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和示范基地建设,以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那么双牌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秘诀”都有哪些?据悉,主要是从以下5大方面进行“多措并举”来开展监管工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农业标准化一是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建设。全市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后,县政府召开了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7 09:47:27 文章热度:569
        下载文件: 农质发〔2016〕10号.ceb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及《2016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等法律法规和工作安排,我部决定开展2016年第一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抽查重点品种上以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为重点,项目上以禁限用农药、禁用兽药及非法添加物为重点,对象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4 11:39:24 文章热度:93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增强食用农产品消费信心,现就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2 15:10:25 文章热度:505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应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支持,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实施。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强合作,共同完成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我们的监管职责。主要任务如下:①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突击开展违禁投入品专项整治,净化农资市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使种养环节农药滥用和农产品药物残留超标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健全重要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制度,对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坚决不允许使用,对限用的根据限用范围合理使用。②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根据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安全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08 11:14:39 文章热度:931
        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支持政策2014年,国家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围绕“菜篮子”产品主产县,突出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全程监管、强化能力提升、推进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引导带动各地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2015年,农业部认定了首批10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试点单位,中央财政安排每个创建试点县100万元、每个创建试点市15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2016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将逐步扩大创建范围,力争5年内基本覆盖“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同时提升创建县的农产品...[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4 10:40:57 文章热度:797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农(含林、渔,下同)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居民绿色消费需求,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加快打造绿色农业强省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围绕“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以及质量强省、绿色农业强省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产管并重促提质,安全放心美生活”为目标,结合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两区”建设,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强化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强化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的质量全程监管,建立健全农业经营利益引导机制、诚信管理制度,加快...[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2 15:13:50 文章热度:508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2 15:00:33 文章热度:72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以及其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条例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2 14:31:53 文章热度:47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指为了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系统和持续地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害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评价的活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普查和专项监测等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为了监督农产品质量...[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2 14:24:32 文章热度:485
        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畜牧兽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财政、公安、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商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乡(镇)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6 14:36:43 文章热度:8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确保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公正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是指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依法对种植养殖环节,以及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农产品(不含水产品、林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的活动。第三条广东省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应当遵守本规程。 第二章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四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