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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养老

       农民养老保险一般指农民工养老保险,所谓农民工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政策,为确保农民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农民工个人缴费和用工单位缴费以及政府财政收入共同构成了农民工退休所领取养老金的数值。关于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模式,近年来我国在实践中形成了三种主要的模式:一是把农民工纳入到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中,并建立特殊的缴费和待遇政策;二把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归入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范畴,等他们年老时回到户籍所在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三是针对农民工特殊性,建立专门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进行统筹。这些模式和办法都各有利弊,在实际生活中,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不足的地方。我们要对这些模式进行长期的考察,制定出具有特色的、适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

发布时间:2016-12-05 10:15:27 文章热度:2809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在城镇化的过程中,如果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又将如何养老?10月14日,在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委、区政府召开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动员大会上,由农行湖南分行在全国首创的“农民养老贷”产品,消除了在场被征收失地农民的养老顾虑,让失地农民不再蓝瘦香菇。为了破解农民特别是失地农民的养老难题,农行湖南分行开拓创新,在全国首创了“农民养老贷”。“农民养老贷”针对被征地农民符合补缴条件但无法一次性足额补缴养老保险费用的,除去财政买单的部分,余下需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由农行提供贷款,授信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无需抵押,借款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28 09:41:42 文章热度:1343
        农行湖南省分行日前在湖南娄底率先推出被征地农民养老贷款产品:被征地农民可贷款足额补缴养老保险,退休后可拿出部分养老金偿还贷款。据介绍,这款产品破解了许多被征地农民因无钱补缴而丧失养老待遇的难题,在全国范围内还不多见。对于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被纳入社会保障工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他们选择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除去财政买单的部分,余下需要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无法一次性足额补缴的费用,可以通过农行贷款缴纳。被征地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之后,一部分用于自己养老开支,一部分用于偿还贷款。“养老贷”贷款额度起点为3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无需担保和抵押。据统计,截至9月底,农行...[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24 10:45:50 文章热度:5612
        哈尔滨市人社局出台新政,使哈尔滨市83000多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得到有效接续,破解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难题。随着各区办理工作迅速推进,哈尔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将在年底前有效解决。以下是哈尔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与最新消息:一、哈尔滨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最新消息出台政策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2013年12月,哈尔滨市出台《关于妥善处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遗留问题的意见》,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时间的确定、养老保险费的补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未转非农民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发放、未转非与转非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方式方法等事宜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意见》,各区对部分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19 15:05:22 文章热度:9494
        为了妥善解决黑龙江省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保障被征地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省政府制定了黑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及缴费标准:一、黑龙江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数,一次性缴纳10年计算,筹集比例设定为政府补贴20%、村集体补助50%、个人承担30%,参保人自愿选择110%或130%的比例缴费。(一)按照我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10%比例计算,调整为每人66000元,其中:政府补贴13200元、村集体补助33000元、个人承担19800元。(二)按照我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0%比例计算,调整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1 14:41:02 文章热度:4371
        黑劳社发[2008]6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妥善解决黑龙江省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保障被征地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作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6]29号)、《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有农业户籍,依法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土地被政府批准征收的农民。第三条被征地农民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享受待遇年龄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第四条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9 09:31:30 文章热度:4381
        近几年甘肃省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完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以下是关于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及最新消息:一、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最新消息:甘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阶段成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广受社会关注,也是省委、省政府着力改善的民生实事之一。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使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人数逐年增加。目前,甘肃省已有1.51万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完全失地农民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生活得到基本保障。截至2014年年底,我省被征地农民40.82万人已有14....[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07 15:46:14 文章热度:1620
        清远市为分配落实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权益,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保障对象本意见所称被征地农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政府征用地行为,征地时16周岁(含)以上在册农业人口纳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简称参保人)。参保人年龄认定,在本意见发文之日前未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上的,以本意见发文之日起进行认定;已计提并预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的,按每批次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日为基准日进行认定;今后发生政府征用地的,按当批次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日为基准日进行认定。二、资金分配按被征地所在村民小组户籍16周岁(含)以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8 11:19:57 文章热度:1921
        我市符合条件、自愿参保的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将可拿到220元到400元不等的养老金。近日,我市出台《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据了解,《办法》中的被征地农民是指亳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失去全部耕地或大部分农用地的农业人口;亳州市城市规划区外,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征收或征用后,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或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自愿调剂后不再占有农用地且当地人民政府无法给予异地安置的农业人口。以上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口。被征地农民养老保...[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6 11:53:11 文章热度:6536
        4月21日,全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工作动员大会在区会议中心召开,这标志着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工作全面启动。据悉,去年,省、市相继出台了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要求对新老被征地农民实行养老保险补偿机制,明确2015年1月1号以后被征地的农民为“新被征地农民”,2014年12月31号以前的为“老被征地农民”,补偿标准为:按照被征地时上年度武汉市农村常驻、居住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给予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区长吴祖云出席会议并指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街乡、各部门一定要精...[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4 17:59:24 文章热度:1459
        农民养老金制度的健全对于社会公平有着特殊意义,长期以来,农民很难享受到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今年两会,对于农民养老金制度,人大代表孙斌有自己的主张。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再次强调,社会保障制度要公平可持续。最近几年我国出台了“新农保”政策,在我国老龄化日益严重的背景下,广大农民对于“新农保”也是表示衷心支持,但“新农保”依然有一些问题存在。比如,“新农保”的费率水平和标准太低,年满60周岁的居民月领取的基础养老金仅有几十元,仅能达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下限。来自黑龙江的人大代表孙斌认为,要真正保障农村老人的生活,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基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额度。他建议要根据农民收入现状增加缴费档次,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5-11-11 10:58:50 文章热度:3177
        昨日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清远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及养老待遇发放指导意见》。根据《意见》,清远市年满60周岁(含)的被征地农民将可享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最高每人每月100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对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政府征用地行为时16周岁(含)以上在册农业人口(简称为“参保人”)。参保人年满60周岁(含)起可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直至终老。待遇发放标准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分4类:因被征地失去全部土地,即村民小组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1亩(含)的,按每人每月100元发放;因被征地失去大部分土地,即村民小组人均耕地面...[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9-17 14:40:37 文章热度:1176
          两种情况下,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资金可一次性支付。昨日,市人社局发布《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确保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据了解,新规要求在拟定土地征收补偿方案时,要研究相应的养老保险方案,明确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的保障对象和办理流程。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应及早制定,在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同时,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方案。方案的确定流程为:调查摸底征地涉及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征地情况、参加养老保险情况等;拟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公示报批;审核批准和审核确认。其中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5-20 11:03:42 文章热度:742
        来源:张家口新闻网讯  “现在自己不用受苦受累,也再不用拖累儿女帮忙种地了,每年清闲自在的坐在家里,只等拿土地租金就行了,每年收入的租金,再加上每月领的‘低保’,吃花有余,自己养老不成问题,俺心里可踏实了。”在张家口尚义县七甲乡七甲村,饱尝土地流转甜头的78岁老人高尚斌算了一笔账,土地流转前自己辛辛苦苦种一年地,受益不超过800元,土地流转后,坐等在家,每年就能拿到1600元租金。目前,在尚义县农村,有不少60岁以上的老人,像高尚斌一样,把自家的口粮田托付给村里进行统一流转,并由村委会负责提供地价评估、合同签约、租金兑付等全程服务。按照这一模式,尚义县已有2800多名60岁以上的老人自愿参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11-07 11:01:41 文章热度:579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11月5日讯,艾格农业分析师马文峰周一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农民养老的社会化是实行土地流转的前提与基础。农村的养老,不能再依靠土地养老和家属养老,而是需要社会化的养老。  “农民还不可能将其土地经营权长期交给别人,因为很多农民出去打工,遇到不顺要回农村,如果回去土地没有了,那怎么办?”马文峰指出,所以,农民也应该跟城镇人口一样,有社保、退休金等,这样才能实现有效地土地流转。  如果不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而强行土地流转,那等于把农民逼上绝路。如果不解决农民养老的社会化问题,推行土地流转的时机就很不成熟。正如当年国企改制,必须首先实现退休职工养老的社会化,而不再由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20-06-15 17:18:57 文章热度:1039
        为进一步做好宁夏全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2020年6月4日,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对于这一通知,该如何解读呢?一、调整宁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的背景是什么?为妥善解决宁夏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2014年,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4〕49号),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简称“职工保”)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允许按征地时的年龄一次性趸缴5年、10年和15年的养老保险费,政府按12%给予补贴,个人缴纳8%。此项政策为化解社会矛盾、增加城乡...[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3-14 15:34:03 文章热度:1016
        融安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6〕46号)精神,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以下简称“养老保险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地方政府对其给予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专项补贴。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被征用土地,是指征地时被征地农民或农户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农用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2-24 17:46:03 文章热度:11207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政发〔2018〕1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现将《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2018年2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含牧民,下同)当前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等法...[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22 16:29:43 文章热度:1867
        滦平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妥善解决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问题,根据省人社厅关于《滦平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给予同等的参保缴费补贴。第三条坚持谁用地,谁负责,实行个人履行缴费义务与政府补贴相结合,多渠道筹集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第四条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由被征地农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1-17 15:41:02 文章热度:1654
        泰和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妥善解决我县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意见》(赣府厅发〔2014〕12号)、《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吉府办发[2015]23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吉府办发〔2017〕1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选择参...[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2-26 11:21:29 文章热度:1631
        济宁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其年老时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2〕62号),参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3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