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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南市区土地

       南市区位于河北省保定市区东南部,南市区属平原区,地势平坦,总趋向由西北向东南呈平滑倾斜状,海拔最高21.55米,东南海拔最低15米。域内土质主要由粘质砂土和砂质粘土构成 , 土壤类型为石灰性潮褐土。南市区紧紧围绕"建龙头 带基地 兴产业 富农民"--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三农稳区,致力于打造生态农业新区。面对有限的农业用地,该区围绕"一牧二菜三花卉"的发展思路,着力开发技术密集、附加值高、产业链长、市场竞争力强的设施农业,打造以"特色"和"品牌"为重点的"城郊精品农业",下面一起看看南市区土地流转、出租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7-11-08 16:14:42 文章热度:4893
        2017年11月8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三宗满城区贤台乡的征地公告,涉及西贤台村、中贤台村、东贤台村三个行政村,征地用途为工况仓储用地,征地面积共3.8公顷,约合57亩。快来看看有你家吗?附原文内容:保定市2016年度实施第二十二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征地告知书(1)征地告知书贤台乡西贤台村及有关农户: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西贤台村地;南至中贤台村地;西至中贤台村地;北至西贤台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299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27 15:23:35 文章热度:19736
        关于保定市市区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公告为切实解决市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现就保定市市区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告如下:一、准入条件1、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8520元。2、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私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人均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在市区内无任何形式的商业用房和住宅建设用地。3、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新就业职工要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在市内实际工作和居住。4、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必须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二、所需材料1、申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10-19 09:43:41 文章热度:3615
        10月17日,保定国土资源局发布了4则征地告知书,共涉及大马坊乡和贤台乡的4个村,补偿可达8万/亩,快来看看有你家吗?据公告显示,大马坊乡大马坊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约0.5775公顷,约合8.662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大马坊乡2宗土地位于东至大次韩村地,南至大次韩村地,西至大马坊村地,北至大马坊村地的土地约0.1084公顷;另外一宗位于东至西南韩村地、大马坊村地,北至大次韩村地,西至大马坊村地,南至大马坊村地的土地约0.4691公顷。上述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第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80万元,每亩约合12万元。贤台乡大次韩村拟征收土地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20 11:12:33 文章热度:6052
        最近,石家庄和保定两个城市又要大规模征地了!征地范围是哪些?每亩补偿标准多少呢?石家庄栾城区征地《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显示,2016年12月2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达了冀政转征函[2016]1146号建设用地批复,批准石家庄市2016年第八十七批次建设用地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0291公顷(农村道路0.029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0764公顷,共计1.1055公顷(约合16.582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批准的转用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被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13 09:42:26 文章热度:2182
        9月12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四则征地告知书,其都是2017年度第三十八批次建设用地,涉及10公顷土地,快看看有你家吗?保定市2017年度第三十八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征地告知书安肃镇北梨园村及有关农户: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东:北梨园村耕地南:北梨园村耕地西:北梨园村耕地北:国有储备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387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徐水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39.5万元。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如果对上述土地...[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9-01 14:48:33 文章热度:8040
        保定市涞源县又要征地了!一大波2017年最新征地公告来袭!快来看看补偿安置标准是怎么定的!涞源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7)2号涞源县2016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于2016年12月30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冀政转征函[2016]1289号,此次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0.0369公顷(其中农村道路0.0369公顷),转用、征收集体未利用地0.9274公顷,共计0.9643公顷。依据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的通知,冀国土资发[2016]12号文件。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涞源县2016年度第三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31 10:23:36 文章热度:3348
        8月30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两则征地公告,拟征收满城镇南陵山村、满城镇眺山营村2个村土地,面积约合53.322亩,每亩补偿标准8万。据公告显示,满城镇南陵山村拟征收(东至:保定市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至:保定市民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西至:南陵山村地、南陵山村建设用地;北至:南陵山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3179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保定市满城区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20万元,每亩约合8万元。满城镇眺山营村征收范围位于该村村北(东至:眺山营村地;南至: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25 11:59:46 文章热度:2082
        最近,广东省阳江市和河北省保定市这些地方要征地了!其中,保定每亩最高补偿标准达到22万!快来看看是哪些地方吧!阳江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阳府告〔2017〕34号)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资源厅以粤国土资(建)字〔2017〕401号文批准我市征收位于江城区城东街奕垌经济联合社、奕垌村外村、佘屋、李屋、中对坑、里村、果子园、新村、冯屋寨、那良、合岗经济合作社,城东街随垌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14.7460公顷,作为阳江市江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7 09:52:25 文章热度:3145
        8月16日,保定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征地信息,拟征收满城区征收5宗土地,其中包括南韩村镇东苟村1宗,南韩村镇大固店村4宗。此次征地面积共计13.1564公顷,约合197.346亩,开发用途大部分为工矿仓储用地,。具体征地详情为,拟征收南韩村镇大固店村村南(东至:大固店村地;南至:大固店村地;西至:大固店村地;北至:大固店村地)的土地,面积约4.237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1.9432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2938公顷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南韩村镇大固店村村南(东至:大固店村企业、房屋;南至:大固店村地;西至:大固店村地;北至:村道)的土地,面积约0.5217公顷,依照城镇...[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6-16 10:42:31 文章热度:2195
        保定市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保定市国土资源局保定市地产评估中心二O一二年六月本次更新范围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结合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上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综合确定:东至京珠高速公路,南至规划南外环,西至西外环,北至北三环和漕河南路。土地总面积为299.058平方公里。(一)城区各类用地土地级别边界落实商业用地土地级别界线(见表1)表1 保定市城区商业用地土地级别界线土地级别级    别    界    线Ⅰ北二环—翠园街—钻石街—报社胡同—裕隆街—百花东路—阳光南大街—西关大街—花椒园街—百花东路—双彩街—帅府胡同—西大街—东大街—长城大街—西域胡同—府学后...[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5-23 08:37:03 文章热度:3609
        继2017年3月18日保定出台限购政策之后,5月22日,保定房地产限购政策升级,保定市政府发布房地产市场管理意见,调控政策全面升级。莲池区、竞秀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保障雄安新区建设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居民限购措施(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主城区系指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购买首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下同)时,须提供主城区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26 16:11:32 文章热度:4703
        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省住建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银监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加强雄安新区周边房地产市场管控的指导意见》(冀建房[2017]3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对《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徐政办[2017]25号)作出部分调整如下:一、将第一条第一款“暂停向拥有本区3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调整为“暂停向拥有本区2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二、将第二条第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18 08:56:46 文章热度:3200
        [2017]16号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各乡镇政府、城区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意见:一、实行住房限购政策(一)暂停向拥有本区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二)暂停向拥有本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及以上本区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三)对能够提供本区一年及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4-05 12:04:23 文章热度:1497
        针对雄安新区设立后一些媒体关于炒房人员到新区聚集、房价上涨等报道情况,河北保定雄安新区发布消息说,严格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安新、容城、雄县三县已经依法对土地、建设、房地产交易等进行管控。雄安新区发布的消息称,任何以收取定金、意向金等变相销售“五证”不全商品房都属于违法行为,购买此类房屋不受法律保护。新区希望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不传播、不参与各种房地产违法项目的宣传及销售活动。据介绍,雄安新区将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严厉打击二手房和小产权房违规交易,严厉打击违规建设,严厉打击黑中介非法销售、夸大宣传、哄抬价格等行为。附:雄安新区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新区,其定位...[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3-20 09:21:20 文章热度:11054
        保定出台限购令,3月18日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意见提出,调整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购房政策,暂停向拥有主城区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莲池区、竞秀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正常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调整居民购房政策(一)暂停向拥有主城区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30 11:38:48 文章热度:3445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连发36个征地公告,保定市徐水区、莲池区、竞秀区、满城区共征地36宗,共计144.168公顷,约合2162.52亩。本次征地包括大王店镇马亮营村、大王店镇智武营村、大王店镇六各庄村、五尧乡东五尧村、南大园乡东小庄村、焦庄乡樊庄村、焦庄乡焦庄村、江城乡江城东队村、颉庄乡郎庄村、百楼乡西百楼村、颉庄乡小车村、韩村乡西鲁岗村、贤台乡东贤台村、贤台乡水北庄村、大王店镇刘官营村、正村乡孟官营村、正村乡西公村、贤台乡杨庄村、贤台乡西南韩村、大马坊乡周庄村、大马坊乡大马坊村、要庄乡要庄村。征地用途全部为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商服用地、工业用地四种。区片价标准皆已公布。保定市2016年度第五...[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4 13:54:56 文章热度:2978
        自10月31日起,保定市主城区(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正式启动,届时将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今后,包括房产证、土地证在内的既往不动产权属证书将不再颁发,取而代之的是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莲池区、竞秀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保定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22日保定市主城区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顺利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依据...[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1-14 13:38:30 文章热度:4865
        2016年11月10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一批征地公告,此次征地共12宗,涉及清苑区孙村乡2个行政村,分别是孙村乡大堤口村和孙村乡北孙村,征地面积共25.2241公顷,约合378.36亩。征地用途均为住宅用地。保定市2015年度实施第三十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征地告知书孙村乡大堤口村及相关农户:为了保定市城市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侧(东至:郭庄村地,南至:大堤口村地,西至:大堤口村地,北至:大堤口村地)的土地,面积约0.1434公顷。依照城市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0-11 10:59:30 文章热度:5070
        10月10日,保定市国土局发布了15宗土地征地公告,所涉及地块均位于徐水区和竞秀区,而大多是徐水区的,其中竞秀区有2宗,徐水区分别是安肃镇7宗,遂城镇4宗,东史端乡1宗,瀑河乡1宗;开发用途方面,工业用地3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宗,住宅用地5宗。据分析,此次公布征收的土地大部分位于徐水区主区周围及高速路主干道附近。保定北部是否再迎发展利好?还待后续的发展。竞秀区征地公告:徐水区征地公告:...[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29 17:33:21 文章热度:17407
        2016保定市宅基地最新政策消息:关于严禁主城区城中村宅基地建房的紧急通知。通知全文如下: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主城区城中村宅基地建房的紧急通知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主城区城中村部分村民不遵守城市规划,擅自在宅基地上新建、翻建、改建、扩建房屋,严重影响城市规划顺利实施和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有损于保定城市形象,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及《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紧急通知如下:一、严禁在主城区城中村宅基地上新建、翻建、改建、扩建房屋。本通知所称...[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