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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土地

       望江县隶属于安徽省安庆市,位于安徽省西南边缘、长江下游北岸,东南与东至县、江西省彭泽县隔江相望,西南与宿松共泊湖为邻,西北枕大、小茗山与太湖接壤,北依皖水与怀宁交界,辖8个镇、2个乡。总控制面积1347.98平方公里,有耕地95万亩、林地17万亩、水面59万亩。望江县三面环水,一面负山,境内地貌大致呈现丘陵、岗地、平原阶梯状分布;西北部为丘陵,中部是低岗地,东南部是沿长江分布的冲积平原。

发布时间:2016-05-27 16:27:08 文章热度:1767
        文章上接:望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上)第六章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合理布局各类产业,遏制生态环境退化,促进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服务功能的恢复。第一节 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重点建设华阳河湖群湿地保护区域、长江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武昌湖生态旅游功能区等维护全县生态安全和改善生态服务功能的基础性生态用地区域,严格限制或禁止区内各类土地开发利用活动。严格控制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未利用地开发,尽量减少对河流水面、农田林网的占用。交通性沿线建设绿色通道,主要河流两岸建设生态廊道。以沿交通线和沿河绿化带为骨架,连接城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7 16:21:33 文章热度:3487
        前 言一、县域概况望江县位于安徽省西南郭,长江中下游北岸。介于北纬30°03'~30°26',东经116°34'~116°55'之间。东南和江西省彭泽县隔江相望,西依泊湖与宿松县毗邻,西北枕大、小香茗山与太湖县接壤,东北邻皖水与怀宁县交界。全县河流纵横,自西向东呈丘陵—岗地—平原三级阶地,构成西北丘陵区、北部低岗区、中部低岗区、沿江洲区平原、东北水网圩区和水域6个区域地貌。望江县2005年国民生产总值为24.15亿元,位居全市第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9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5.0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0.10亿元;现状人口60.4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12万人,农村人口45.35万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4-10 16:20:27 文章热度:2517
        日前汉台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望江路中段道路建设项目(莲湖路至东新街)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及青苗补偿费等费用。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台区望江路中段道路建设项目(莲湖路至东新街)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汉区政发〔2018〕16号东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汉台区望江路中段道路建设项目(莲湖路至东新街)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政府2018年3月7日汉台区望江路中段道路建设项目(莲湖路至东新街)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第一章 ...[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8-29 11:16:22 文章热度:1021
          望江县按照“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现代化服务”总体思路,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和农业综合效益的同时,优化了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截止到7月底,全县耕地流转面积已达到34万亩,占总耕地总面积的35%;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262个,农户69108户,占总农户的52%;50亩以上规模种植户1300户,规模种植面积为294134亩,规模种植比重占总流转面积的87.3%,规模种植结构中水稻种植比重占80%以上,家庭农场185个。    望江县土地有序流转,既推动了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促...[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8-06-29 14:59:07 文章热度:11401
        近日,安庆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望江县34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预征收与补偿方案的通知![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7-08-16 09:22:36 文章热度:2200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望江片及龙丰小新村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有了新进展,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日前发布公告,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前公示。本次公示截止至本月18号。作为棚改试点项目,惠州市今年启动了惠城区江北望江片及龙丰小新村城市棚户区改造,拟规划改造用地面积98.89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0亿9901万元。项目工程包括拆除约1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建设安置用房8139套。安置区总用地面积26万24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1万3247平方米,将配建幼儿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龙丰新村公园、公园绿地、市政道路、垃圾转运站等,建设周期为46个月。改造范围改造范围包括江北南区JB28、JB29、JB...[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12-19 17:47:01 文章热度:1228
        2016年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亩均补贴标准由县政府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总量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全县执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那么,2016年望江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是多少?1、政策及标准资金管理及使用范围:按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74号)规定执行。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发放依据;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有一定的义务,要做到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不断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主动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自...[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9-08 17:48:54 文章热度:960
        2016年7月份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137196421.53元,发放户数299051户。其中: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883740元,5752户,打卡时间:20160711日,打卡简称:低保;2、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549750元,316户,打卡时间:20160714日,打卡简称:低保;3、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69240元,155户,打卡时间:20160728日,打卡简称:农灾补;4、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87869241.21元,138615户,打卡时间:20160718日,打卡简称:农补;5、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资金:27133434.88元,953...[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8-04 14:00:28 文章热度:962
        望江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施工方案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精神,为确保我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施工方案。一、目的意义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是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总体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有利于提高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利于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有利于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提高农民补贴收入。二、主要内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7-11 08:54:07 文章热度:903
        为加大对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防汛抗灾支持力度,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提高农民补贴收入,为农村灾后生产自救创建更多条件。县财政和农业部门加快对乡镇补贴面积基数信息审核进度,7月10日起8786.92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将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对象户手中。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精神,从2016年起,我县全面实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原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等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该项补贴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政策范围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发放依据。补贴标准由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14 16:54:35 文章热度:2674
        根据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指导方案(2016版)》(皖卫基层[2015]2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使用新农合基金,提高补偿比例,扩大受益面,让参合病人广泛得到更多的实惠,制定2016年望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一、总体原则(一)着力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二)对必须到省市级大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努力提高补偿比例,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受益面;相对统一,分类指导,尽...[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7 14:29:32 文章热度:2521
        望政办秘〔2015〕64号华阳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望江县县城规划区“房票”安置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望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2日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征收安置方式,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在县城规划区推行“房票”安置方式,制定本暂行办法。一、房票定义“房票”是用于被征收人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结算的特定票据,即《商品房安置购房证明》。“房票”安置是指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由县住建局通过招标集中采购的商品住宅房源来解...[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