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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垦土地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以下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每年各县市区都会下达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的目标,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由国家拨款、公开招标,项目区内的树、坟等需村内部协调好后自行处理,政府不做补偿。我国出台了哪些土地复垦政策和复垦土地的相关文件?土地复垦费多少一亩地?复垦的土地优先用于哪里?土地整治和土地复垦有什么关系?土流网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6-07-01 17:07:13 文章热度:2025
        对机动地、复垦地、新开垦土地、交回或依法收回的承包地如何发包?对这类土地,如果没有需要补地的,可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进行承包,但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承包人不得种植生长期长于承包期的作物。机动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时,有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以后可能进行的调整而预先留出的土地。但在延长土地承包期的过程中,一些地方为了增加乡、村集体收入,随意扩大“机动地”的比例,损害了农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对预留“机动地”必须严格控制。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法律实施前未留“机动地”的地方,实施后不得再留机动地。今后解决人地关系的矛盾,可按“大稳定、小调整”的...[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6-29 11:27:23 文章热度:1267
        文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84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复垦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湖北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原因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被破坏的土地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实行土地复垦:(一)采矿(包括挖沙、取土、采石)、烧制砖瓦陶瓷等生产活动造成地表挖损、塌陷的土地;(二)废弃的排土场、尾矿场、矸石场、灰渣场、污水池、垃圾场等;(三)修路筑堤对地表挖损而破坏的土地,废弃的水利工程,废弃的公路、铁路、...[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6 10:53:54 文章热度:9662
        我国土地资源相对贫乏,提高土地复垦率,对于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土地复垦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工作,需遵循以下四大原则。一、谁损毁、谁复垦生产建设过程中破坏的土地,可以由企业和个人自行复垦,也可以由其他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承包复垦。承包复垦土地,应当以合同形式确定承、发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复垦费用,应当综合考虑损毁前的土地类型、实际损毁面积、损毁程度、复垦标准、复垦用途和完成复垦任务所需的工程量等因素合理确定。土地复垦费用应当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复垦后的土地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6 10:11:21 文章热度:4619
        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对于有效缓解我国人地矛盾,改善被破坏区的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一、缓解人地矛盾的重要措施我国一方面人地矛盾相当突出,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土地被破坏后长期闲置荒废,而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可以重新利用。据粗略估算,目前中国因矿产资源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挖损、塌陷、压占等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的破坏废弃的土地约2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10%以上,而全国土地复垦率仅为15%左右。如果按50%的土地复垦率计算,可增加1亿亩的可利用面积。据有关资料显示,国外许多国家的土地复垦率都在5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5-20 11:30:02 文章热度:363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征收和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土地复垦规定》、《青海省征收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属于财政性资金,全额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支出按照批准的年度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专项资金收支预算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三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征缴,财政部门负责耕地开垦费...[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4-20 14:00:47 文章热度:3129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国土测绘管理局《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一月三日         湖南省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占一补一,实现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制定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21 13:35:18 文章热度:1521
        根据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中治工发〔200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2〕11号)和《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单位进行考评备案的公告》(公告〔2013〕23号)要求,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开展了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相关单位考评备案工作。通过公告、申报、审核、公示等形式,确定了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诚信体系建设补充备案单位名单以及年度考评合格单位名单。现将各相关单位名单公告如下:一、本次补充备案的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8 14:13:55 文章热度:4224
        浙土资发〔2013〕26号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2012年12月27日发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实施办法》,切实做好我省土地复垦工作,加强土地复垦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与审查1.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和指导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011),做好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前已经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手续,条例实施后继续从事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必须在2014年...[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5 13:40:50 文章热度:1111
        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土地复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土地复垦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复垦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组织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自然灾害损毁以及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村庄改造和移民搬迁废弃土地的复垦。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复垦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一)编制本级土地复垦专项规划;(二)调查登记本行政区域内损毁土地的数量、种类、分布状况、权属关系等,...[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4 13:41:44 文章热度:1223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合理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因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破坏的企业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和个人)。 第四条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 第五条土地复垦工作,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的土地复垦工作。 各级计划管理部门负责土地复垦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土地复垦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6-03-10 13:21:07 文章热度:4584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保障压煤村庄群众和煤炭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压煤村庄搬迁补偿和土地复垦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根据《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城市压煤村庄搬迁安置和土地复垦补偿标准的通知》(永政〔2014〕9号),结合塌陷区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有利工作、便于操作的原则,特补充如下意见:一、原树木补偿标准(附表3)中关于葡萄及花椒的补偿标准,补充为:1.成方连片,每亩超过60墩葡萄的(有水泥柱,拉线或棚架等设施)按亩进行补偿。一年内新栽的按3000元/亩进行补偿,二年的按4000元/亩进行补偿,三年的按5000元/亩进行补偿,四年的按6000元/亩进行补偿,五年的按70...[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12-09 14:53:07 文章热度:190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第三条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以下称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10-27 11:53:21 文章热度:583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在日前举行的2014北京国际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研讨会上透露,目前,我国已累计复垦土地面积约3000万亩,尚有1亿多亩损毁土地未得到复垦利用。   据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副司长刘仁芙介绍,目前,我国土地复垦面临的形势是“旧账未还,又欠新账”。据不完全统计,长期以来,在生产建设活动中,人为造成的损毁土地约有1.3亿亩,随着生产建设的不断发展,每年新增400万亩左右的损毁土地,其中因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约275万亩,因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超过90万亩。   近年来,我国矿山生态修复研究发展迅速。“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129亿元,带动地方财政、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500亿...[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5-30 10:39:25 文章热度:1338
        来源:新广网讯  为支持国家重点项目泛亚铁路河口北站建设,切实解决好被征地群众的民生问题,近日,河口县决定对河口镇城郊村110.28亩被征用的土地进行进行产权调换,但所调换土地属荒地,需投资215万元进行土地复垦工程后方能提供给农户使用。  由于土地复垦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保障村民切身利益,确保土地复垦项目在规定时限内交付村民使用,河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指示党员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多与村民沟通联系,倾听群众在复垦工作中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村民切身利益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一是抓紧时间到复垦现场实地调研,对复垦土地的路通、水通、电通及土地平整和坡改梯等工作提出合理方案,真正做到两手...[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5-28 10:21:20 文章热度:864
        来源:凤凰网 受土地建设指标限制,南部山区不少好项目一直很难落地。济南市发改委26日在民主评议问题整改群众见面会上表示,为解决这一难题,计划在该区域推动村庄整合,集约土地利用复垦,增加耕地面积,然后相应调整、增加一些建设指标,使更多绿色环保项目能够落地。针对有市民提出南部山区项目落地难的问题,济南市发改委党组成员、重大项目办主任李磊表示,南部山区是济南的“绿肺”和水源保护地,必须发展绿色环保项目,像农业产业园、养老养生、生态旅游等这一类既绿色环保又能提高当地老百姓收入的项目都是可以列入规划的,但像一些高污染产业项目,或是房地产、土地集约利用效率不高的项目肯定不可能获批。“不少开发商看到南部山区...[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2-11 10:32:51 文章热度:1348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苏丽霞报道为构建政府与银行间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共同责任,切实加强土地复垦费用监管,确保土地复垦有效实施,1月16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在昆明共同签署“云南省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合作协议”,云南在全国率先推出土地复垦费用联合监管机制。云南地处低纬高原,地质环境复杂,生态环境脆弱,每年因矿产资源开采及交通、水利、能源建设等生产建设活动压占、损毁的土地达30万亩左右,如不及时复垦恢复利用,将造成土地浪费和生态恶化,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带来严重影响。为改变这一状况,云南省建立了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审查、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土地复垦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4-01-22 10:19:16 文章热度:925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海宁市许村镇前进村土地复垦渠道衬砌工程发布日期:2014-01-22建设单位海宁市许村镇前进股份经济合作社工程名称海宁市许村镇前进村土地复垦渠道衬砌工程工程内容土地复垦渠道衬砌工程工程地点海宁市许村镇前进村概算投资460000(元)工程规模梯形渠道长约1300米,面宽1.6米,底宽1米,高1.3米。U型渠长约2000米,B60:500米,B50:500米,C60:400米,C50:600米。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要求60日历天资质要求省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质,...[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12-23 10:16:43 文章热度:1067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加强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及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土地复垦,推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广西厅明确,由社会资金、土地使用权人、所有权人自行将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为耕地的,可按规定收储,作为耕地指标储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外的其他资金,将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的,经确认后可以作为本行政区域内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指标或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各级人民政府可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规定和土地复垦权属等情况,将复垦后的国有土地确定给投资主体长期从事农业生产...[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3-04-25 09:52:21 文章热度:1082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北京4月25日电(记者韩月)今年年初,有福建省武平县中山镇上岭村岭下自然村的村民给省长留言,反映因高速公路建设自家百亩良田被租赁,网友质疑城建单位私自改变耕地用途,把租赁的良田耕作层毁弃。“他们在耕地上兴建了大型的碎石场,拌合站,加工场等,并铺上了二十几公分厚的水泥地板,农户艰本无法复垦种植。”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网友急切的要求“提高复垦费戓补偿耕地至少二十年的损失。农民失去土地怎么生存?”武平县人民政府昨日就此答复称,网民反映的A4标段损毁的良田属于古武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需要使用的临时用地。对网民反映的土地难于复垦问题,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592号令)有关规定,...[ 查看全文 ]
发布时间:2019-08-19 17:48:51 文章热度:36251
        农村拆旧复垦是指将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复垦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在优先保障所在村建设需要后,节余部分以公开交易方式在省内流转用于城镇建设。那么,2019农村拆旧复垦补偿标准是多少呢?一、2019农村拆旧复垦补偿标准是多少?拆旧复垦补偿款按每户宅基地实际面积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参照同期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1.2万元/亩对退出宅基地面积(包括宅基地附属用地)给予一次性补偿。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