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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全市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的规定、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市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三)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现状调查和监测,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
(四)按规定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有关审批工作。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六)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法定标准、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中药材炮制规范。
(七)组织实施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监测、移交工作。
(八)依法监督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及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核发医疗器械一类产品注册证。
(九)依法监管医疗用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及特种药械。
(十)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资格认证制度;监督实施国家关于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范。
(十一)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监督抽验。
(十二)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认定制度;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人员的培训;组织实施餐饮业、食堂、药品等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体检。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张瑞清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全面工作。
王胜起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人教处、 综合协调指导处、监督检查处。
翟中申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注册分局、企业监管处、外资处、信息中心、行政服务中心。
杨 静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室。
赵 彤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财务装备处、药品市场监督处、培训中心。
苑丙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政法处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工作除外、经检支队、机关服务中心。
马立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药品注册与安全监管处、食品药品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王彦秋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食品监管处、保化监督处、医疗器械处、食品保化监管所。
臧占全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应急管理处、保定市食品行业协会;负责沟通协调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质监局应划转部分。
周启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商广处。
梁兵利 调研员 分管消保处、12315中心、消协工作。
谷庆池 调研员 协管机关党委工作。
田占军
副调研员 分管执法处、个私协会工作。
宋建新 副调研员
分管食品处、市场处、维管办工作;负责沟通协调酒类、调味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市商务局应划转部分。
耿玉山 副调研员
分管药品稽查处,负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