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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asfda.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长兴街60号 

电话:0412-5839596 

邮箱:asfda2012@163.com

地图位置

主要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依法监督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依法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各项检查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专项检查行动;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统一发布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三)依法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依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审批(审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查处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受理及督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投诉举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工作。负责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患。

   

(五)组织、指导和监督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规范行政行为。    

(六)组织开展药物滥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和再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

   

(七)依法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实施监管。    

(八)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九)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食品、医药产业政策,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十)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一)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组织开展食品药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落实食品药品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十二)承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局长、党委书记:付贵杭 主持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党委组员:葛利亚 负责药品监管、稽查、行政许可、投诉举报工作。分管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行政许可审批处、稽查局、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党委组员:杨玉川 负责食品监管,宣传应急工作。分管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餐饮监管处、应急管理处、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党委组员:王敬东 负责政策法规、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医疗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药物滥用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千山风景名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组织结构

办公室

规划财务处

政策法规处

食品安全协调处

食品生产监管处

食品流通监管处

食品餐饮监管处

药品生产监管处

药品流通监管处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医疗器械监管处

行政许可审批处

稽查局

应急管理处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监察处


直属单位

鞍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负责查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依法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受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投诉、举报等工作。    

 联系方式:    

0412-2206889    

鞍山经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负责查处经济开发区辖区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依法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受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投诉、举报等工作。

   

 联系方式:    

0412-8415177    

千山风景名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要职责:    

负责查处千山风景区辖区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依法负责食品行政许可的审批工作;受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投诉、举报等工作。

   

 联系方式:    

0412-7268997    

鞍山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    

负责中直企业系统内餐饮和外资生产、流通、餐饮连锁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承担政务和社会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负责承担国家、省、市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具有资质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的抽样督办、案件查处工作;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投诉举报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跨县〈市)区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案件查处工作。

   

 联系方式:    

0412-5805813    

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主要职责:    

负责本辖区的药品检验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技术上的指导、培训等工作;负责综合、上报和反馈辖区内药品质量信息;承担省药监局下达的抽检任务;负责承担本辖区药物滥用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核实、反馈、上报等工作;承办本辖区药物滥用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贵全地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检验工作;负责对全地区的食品、倮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技术上的指导、培训等工作;负责综合、上报和反馈全地区内食品质量信息工作。

   

 联系方式:    

0412-5811153    

鞍山市药物滥用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药物滥用和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收集、核实、反馈、评估、分析、预警、上报等工作。    

 联系方式:    

0412-5974538    

鞍山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    

 主要职责:    

负责涉及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投诉及举报;负责上报、转办、交办、移送和协调相关投诉举报信息及跟踪、督促、审查重要投诉举报办理情况;负责协调重要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并反馈办理结果;开展投诉举报信息的汇总、处理、分析、存档、通报和回访等工作。

   

 联系方式:    

0412-580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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