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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官方网址:http://www.lnfsfda.gov.cn/

联系方式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4号 

电话:024-52791129 

邮箱:xcyj112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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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拟订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县区人民政府属地负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机制。

(二)依法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化妆品卫生标准及技术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工作;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指导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核准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

(四)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工作;负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及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行政审批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并报送、发布本市质量安全信息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六)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七)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县(区)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并考核评价。

(十)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信息介绍

吴奎豪:局长、党组书记

市食安委办公室主任

主持局全面工作。

逄玉东: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法制处、行政审批处、稽查处、规划财务处、人事处、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

吴庆文:副局长、党组成员

分管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办公室)、食品餐饮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张得新:副局长、党组成员

市食安委办公室副主任

分管办公室、食品监管协调处、宣传应急处(投诉举报办公室)。

楼奕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王福华:副局长

分管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组织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字材料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建议和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办公电话:52791177

(二)法制处

组织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法制建设。

办公电话:52791109

(三)行政审批处

统一受理并牵头协调相关处室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负责相关许可文本的制作和送达;负责行政许可的公示等工作。

办公电话:52791119

(四)食品监管协调处

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分析、预测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编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基本标准及示范建设;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统计工作;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52791120

(五)食品生产监管处

负责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建议;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监督实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监督指导下级机关履行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不当行为。

办公电话:52791121

(六)食品流通监管处

负责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建议;负责全市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措施、办法,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监督指导下级机关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不当行为。

办公电话:52791122

(七)食品餐饮监管处

负责分析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建议;负责全市餐饮服务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监督指导下级机关履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不当行为。

办公电话:52791116

(八)药品生产监管处

负责分析药品生产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建议;负责药品包装材料注册、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初审;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院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生产环节的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负责城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销售和储存的监管工作;监督指导下级机关履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不当行为。

办公电话:52791105

(九)药品流通监管处

负责分析药品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建议;监督落实药品流通法律、法规;承担对流通环节的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负责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的监管工作,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销售和储存的监管;监督指导下级机关履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不当行为。

办公电话:52791103

(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负责分析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建议;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国家标准、技术及管理规范;依法查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违法行为;监督指导下级机关履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不当行为。办公电话:52791115

(十一)医疗器械监管处

负责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建议;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产品分类目录;负责医疗器械研发、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监督指导下级机关履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不当行为。

办公电话:52791106

(十二)稽查处

拟订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相关产品重大安全违法案件;指导和监督系统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组织开展互联网相关产品违法信息的监测和查处工作;组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及查处工作。

办公电话:52791102

(十三)宣传应急处(投诉举报办公室)

拟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市投诉举报受理、办理、督查、反馈和网上监测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52791129

(十四)规划财务处

拟订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并监督执行;负责专项奖金、经费的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本系统发展规划、基础建设和装备条件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直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52791107

(十五)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职责;协助上级机关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考试的初审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52791117


直属单位

1.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

主要职责: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全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监督执法工作;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投诉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办公电话:58190167

2.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药品、化妆品检验检测工作和全市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相关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57686095

3.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办公电话:5773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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